美國敵對國家制裁法(英語:Countering America's Adversaries Through Sanctions Act)是對伊朗、北韓和俄羅斯實施制裁的美國聯邦法。法案在第115屆美國參議院以98:2通過。2017年8月2日,美國總統唐納·川普簽署了有關法律,同時發表了兩份聲明,他認為該法充滿「嚴重缺陷」[4]。
概念
關於此法,法律專家認為這是美國應用的政策工具—「二級制裁」(secondary sanctions),如外國公司或實體與制裁對象交易,也會受到美國政府引用本法進行制裁[5]。
大西洋理事會客座研究員布萊恩·奧圖爾對此解釋道[5]:
如果與受制裁對象有生意往來的外國公司是在協助該制裁對象躲避制裁,那麼這家外國實體通常也會成為被制裁的對象。二級制裁的情形通常是指不管是否存在這類『惡劣行為』,如果你與制裁對象做任何交易,而且易是重大的,我們就可以施加制裁。
審議通過
2017年6月15日,美國參議院以98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該法案(對伊朗潛在制裁法案的修正案),該法案源於當年1月由一個共和民主兩黨參議員小組共同提出的一項法案,此法案針對俄羅斯持續捲入烏克蘭和敘利亞的內戰及干涉2016年美國大選的行為。該法案旨在擴大此前由美國總統頒佈的行政命令下針對俄羅斯的懲罰措施,並將其轉化為正式法律[6][7]。參議院的這項法案納入了2017年5月由參議員班·卡定提出的《抗擊俄羅斯在歐洲和歐亞大陸的影響力法》(Countering Russian Influence in Europe and Eurasia Act)條款[8][9]。
2017年7月12日,民主黨人在美國眾議院提出了相同的法案。儘管該法案的文本與參議院6月15日通過的法案相比沒有變化,但其標題為避免規程問題而加上「眾議院立法」(House legislation)字樣[10]。7月25日,眾議院以419票對3票通過了這項法案,當中已針對唐納·川普政府所關注的條文內容而就其有所修改[11]。7月27日,該法案在參議院以絕大比數通過[12]。
實際應用
2018年9月,由於從俄羅斯購買武器,美國國務院依據該法宣布制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軍事委員會裝備發展部及其部長李尚福[13]。
2020年12月,北約成員國土耳其繼續向俄羅斯購買S-400防空飛彈系統。12月14日,美國總統特郎普使用該法制裁土耳其,歐盟也在早前11日也以天然氣問題制裁土耳其[14]。
2022年3月,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以侵犯人權為由宣布,中國一家運動用品企業聘用朝鮮勞工,援引該法制裁李寧公司[15]。
注釋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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