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天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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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天錫(1461年—1508年),字啟衷福建福州府閩縣(今福建省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改吏科給事中。與言官何天衢倪天明與並負時望,人稱「臺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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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天錫
大明工科都給事中
籍貫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閩縣
字號字啟衷
出生天順五年辛巳正月十五日
逝世正德三年(1508年)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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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福建鄉試第七十三名。弘治六年(1493年)登癸丑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四名,廷試三甲第一百四名進士,六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因思親生病,請求歸養獲准。十二年六月病癒還朝,授吏科給事中[1]。十三年四月奉命趕赴大同調查戰事失利,並彈劾巡撫洪漢、中官劉雲、總兵官王璽等人,均獲罪。內使劉雄儀真知縣徐淮不整治食宿供應而遷怒,向南京守備中官舉報,徐淮被逮捕下詔獄。許天錫與御史馮允中論救,改為調往邊疆縣令。此後,御史文森張津曾大有因言下吏部監獄,崔志端由道士擢尚書等,許天錫均力爭[2]

明武宗即位,許天錫因災異上疏,請求皇帝痛加修省,廣求直言,遷工科左給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出使安南,途中升都給事中。正德三年(1508年),完成任務回朝,見朝綱大變,敢言者皆遭貶斥,而劉瑾卻更加肆虐。許天錫非常憤怒。

同年六月,許天錫清理內庫,查出劉瑾侵佔罪行數十起。他知道上奏後必遭報復,於是當夜登聞鼓狀,準備屍諫,命家人在其死後呈上奏疏,於是上吊自殺。當時妻兒不在身邊,只有一童侍側,把奏章隱匿後逃遁。一說劉瑾害怕許天錫揭發其罪,當夜命人縊殺,真相一直不明。當時,武宗下旨命錦衣衛閱六科給事中,不到者彈劾。而錦衣衛彈劾許天錫三天後仍不至。調查後才發現已經去世。死時四十八歲,聽聞的人都感到哀傷[3]

家族

曾祖許仲美;祖父許定安;父許瑄。嫡母王氏;生母林氏。具慶下[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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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一百八十八》,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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