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是汪精衛國民政府的最高行政機關,1940年3月30日成立。
沿革
1940年3月30日成立時,國民政府代主席汪兆銘任行政院長,褚民誼任副院長。最初行政院下設有十四部四會,包括內政、外交、財政、軍政、海軍、教育、司法行政、工商、農礦、鐵道、交通、社會、宣傳、警政等部,以及賑務、邊疆、僑務、水利等委員會。
此後經過一系列調整,至1943年1月最高國防會議改組後,行政院下設有內政、外交、財政、教育、司法行政、實業、宣傳、銓敘、社會福利、糧食、建設等部。[1][2]
1944年汪兆銘逝世後,陳公博繼任為行政院長。
組織架構
- 內政部
- 外交部
- 財政部
- 軍政部(1942年改陸軍部,隸屬於軍事委員會)
- 海軍部(1942年改隸軍事委員會)
- 教育部
- 司法行政部
- 工商部(1941年與農礦部合併為實業部)
- 農礦部(1941年與工商部合併為實業部)
- 實業部(1941年由工商部、農礦部合併而成)
- 鐵道部(1941年併入交通部合)
- 交通部(1943年與水利委員會合併為建設部)
- 社會部(1941年撤銷,改設社會運動指導委員會)
- 宣傳部
- 警政部(1941年併入內政部)
- 銓敘部(1943年由考試院改隸行政院)
- 社會福利部(1943年由賑務委員會與社會指導委員會合併而成)
- 糧食部(1943年由糧食管理委員會改組而成,1944年撤銷,劃歸實業部)
- 建設部(1943年由交通部、水利委員會合併而成)
- 賑務委員會(1943年與社會指導委員會合併為社會福利部)
- 邊疆委員會(1943年撤銷,併入內政部)
- 僑務委員會(1943年撤銷,併入外交部)
- 水利委員會(1943年與交通部合併為建設部)
- 全國經濟委員會(1941年成立,1943年改直隸國民政府)
- 糧食管理委員會(1940年11月成立,1943年改組為糧食部)
- 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1942年成立,1945年改隸中央黨部)
除此之外,行政院還會根據具體需要而設置一些機構,其中包括接收日軍管理工廠委員會、電影檢查委員會、中央報業經理處、廣播事業建設協會、古物接收委員會、文物保管委員會、中央物資統制委員會、保甲推進委員會、接收租界委員會、撤廢各國在華治外法權委員會、敵產管理委員會、全國物資統制審議委員會、農業增產策進委員會、合作事業委員會等。[1]
主要官員
行政院主要官員包括:[2]
- 註:1944年5月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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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鄒敬芳(1941年11月25日任)
- 陳君慧(1940年4月1日任)
- 陳允文(1940年4月1日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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