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教授通常是指在學術界占據一席之地的人,一般使用「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頭銜。其他國家也是用相同的頭銜,但所代表的角色不完全一樣。
教授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教學,但分配在兩者間的精力取決於所在的學校類型。在學術會議,學術期刊中發表的文章以及出版的圖書對職業的發展影響很大。[1]截止2007年8月,在高等教育機構教書是增長最快的職業之一,在 美國勞工部發布的《高於平均水準的新資和具有高增長性職業》的榜單中名列前茅。2004年至2014年間,該職位增長了52萬4千個。[2] 2011年,根據美國教師退休基金會(Teachers Insurance and Annuity Association – College Retirement Equities Fund,簡稱:TIAA-CREF)保羅·J·亞卡布斯基的調查顯示大約73%處於高級任期內的教授處於60-66歲之前,餘下的27%要大於66歲。 [3] 亞卡布斯基估計這其中有75%的教授由於金融危機的影響並沒有退休打算。 [3] 2013年,一份富達投資集團的調查在退休的問題上也出現類似的調查結果。[4]
人口統計資料
大部分美國的教授為男性,自由主義,[5][6][7] 上中產階級。[8] 2005年,大部分教授處於工薪階級的前15%位。[9]
根據喬治梅森大學教授塞繆爾·羅伯特·利希特爾:「美國的大部分教授都認為他們是自由主義,並且註冊民主黨要多於註冊共和黨。」但該人口統計趨勢在不同的院系是有區別的。[5] 根據格羅斯和福斯於2010年的研究[10] 發現美國教授的政治信仰在20世紀有很大的變化。在18世紀時,教授一般都是牧師並偏向保守主義,在進步時期和大蕭條時期,慢慢轉變的更加自由主義。到了20世紀中葉,人文與社會科學大部分都為民主黨教授,而商學院,農業學院和工程學院的教授大部分都為共和黨或保守主義。自1970年末至1980年中,教授中出現一股保守主義風潮(該風潮基本與里根改革同時期):大約5%的教授認為自己是極強的左翼,大約三分之一認為自己為自由主義,約25%認為自己屬於溫和派,25%認為自己是保守主義,還有5%認為自己為極強的保守主義。自1980年,自由主義教授的數量開始穩步增加。
在學歷方面,絕大部分的教授都擁有博士學位。社區大學的教授可能只擁有碩士學位但四年制教育機構的教授一般都被要求擁有博士學位。[1]
終身教職員工
儘管「教授」這個詞經常用於指代大學裡的老師,但實際上教授的級別是從入門級的助理教授一直到正教授的。正教授這個頭銜是指在本領域已經成為了專家級別的人物。與一些認知不同,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從技術層面來講都為教授。基本上,剛完成博士學習的學生在大學中的職位都是從助理教授開始的。當他們開始慢慢在學術領域,教學領域有所成就後才能升到副教授職位。繼續在自己領域有所建樹並慢慢成為專家的副教授就能升至正教授職位。大學講師一般都不是終身制的教職工,教授的基本為本科生課程,不參與研究工作,並且不參與到學院或大學的決策工作中。(注意在其他英語國家,「講師」可能代表不同的意思。例如,在英國和愛爾蘭,講師的職位和美國系統中助理教授的職位是一樣的)
助理教授通常都有三到七年的試用期,[11] 這之後,會被提升為副教授並擁有終身職位(也就是除非舉行正式的聽證程序,不然不能被開除或被停止僱傭)。截止2007年,23.1%學術人員都為助理教授。[12]
助理教授職位的競爭愈發激烈,博士生的數量一直在增長,但助理教授的職位空缺卻基本保持恆定。[13] 但實際上,在商業學科中,2012年商科教職人員的職位空缺達到了2,400個。[14] 截止2003年,獲得終身職位的科學家的平均年齡是39歲,這使得教授們很難平衡專業領域和家庭責任。 [15]
在助理教授職位上幾年後,個人就可以被考慮提升並且授予終身職位。終身職位一般包括終身任職協議,這一舉措通常被認為是一種保護教師的研究可能成為社會、政治或科學爭議。助理教授得到終身職位的比率根據學校和研究領域的不同而不同,在大部分情況下,50%的助理教授能被授予終身職位並成為副教授,但是在頂尖大學的自然科學學院或在不授予博士學位的學校里,這個比率可能低至10%, [來源請求] 在特殊情況下,有可能收到終身任職的資格但還處於助理教授的職位。在成功收到終身職位後,助理教授就會升任為副教授。
一般是在有大量學術成就記錄後才被授予該中級職位(比如出版一本或多本書,發表大量研究文章,有外部研究支持的項目,對所在部門有優秀的教學或服務[16]); 但不同學校和部門會有不同的要求。截止2007年,22.4%的學術人員擁有副教授職位。[12]
另外,有人可能會被以副教授的職位聘請但並沒有終身職位(在有些大學是很常見的事情,通常是為從校外吸引人才,但該人並沒有達到終身任職的所有要求)。如果申請者能被任命為沒有終身任職資格的副教授,該職位也是有授予終身任職計劃的,只不過該申請者可能還沒有達到所有的資歷要求。
在有一些學校,個人有可能在收到終身職位之前被提升為副教授。在這類學校中,個人會申請終身職位或轉到其他機構尋求終身職位。
在達到學校學術要求取得卓越的學術成就後,副教授就會被提升為教授(有時也被稱為「正教授」)。在大部分傳統大學,該職位都為終身任職的,但在營利性私立機構和某些教堂附屬的大學情況可能不一樣。
在美國,教授的等級是學術排名中的最高職位,大約29.5%的學術教員為正教授。[12] 比正教授更進一步份職位一般都會包括有行政職責(例如,系主任,學院院長或教務長)或被授予某榮譽稱號。
缺少強制退休年齡稱為該職位的「灰色地帶」。美國正教授的年齡中位數為55歲。有很少一部分人在40歲以下獲得這個職位。正教授的年平均新資為9萬9千美元,在不授予博士的學校該平均新資會更低,但在私立授予博士學位的學校該平均新資會更高(不包括研究經費和提供諮詢服務的額外收入,因為在某些領域數額有可能很大)。此外,在主要城市的學校或在生活費偏高的地區,新資也會更高一些。[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在同一學校中,正教授的新資比助理教授的新資平均高出70%左右。
除了新資增長以外,每一次職位提升都會伴有行政責任的提升。在有些情況下,這些變化和減少的教學工作和研究工作的期望相互抵消。
特殊學術等級(終身職位)
聲譽良好的正教授退休後會被稱為榮譽退休教授(一般以 emeritus 稱呼男性,以 emerita 稱呼女性)。這個稱呼也會被授給已退休但仍然教書的教授,他們會將新資中的大部分作為養老金。該稱呼還會授予已離職到其他教育機構任全職的教授。這個概念已經有時被擴大到用在終身副教授,或非終身職位的教員中。在某些系統和教育機構,該稱號是給所有聲譽良好的退休教授的,但在另一些機構,該稱號需要特殊法令或投票選舉產生的。不同的情況下,榮譽退休教授可能仍會有辦公地點或其他特權。
榮譽退休(英文:emeritus)一詞一般都被用作後置的形容詞(例如:professor emeritus),但也會被用作介詞形容詞(例如:emeritus professor)。第三種用法是一個比較不常見的用法,一般都跟在全稱之後(例如:professor of medicine, emeritus)。
通常在一個特定教育機構,諸如「校長教授」,「大學教授」,「董事會董事教授」或「傑出教授」一般會授予給一小部分被認為在一定領域有特殊成就的終身教授 。一些學校會授予更正式的名稱,例如麻省理工學院「學院教授」,耶魯大學的「斯特林教授」,或杜克大學「詹姆斯·B·杜克教授」。
一些學術和學術組織也可能授予「傑出教授」以表彰某人在學術領域的傑出成就。例如,建築學教育協會(英語:Association of Collegiate Schools of Architecture)每年會表彰五名在美國和加拿大建築學院有突出成就的教職員工並授予ACSA傑出教授。[17]
「冠名」或「名譽教授」是指被以基金,公司,個人名義贊助的正教授。冠名教授一般是指歐洲模式下的職位而非一個職稱。
其他名稱
對於美國非終身制的教職員工來說,學術機構根據職位為長期或短期,全職或兼職諸多方面又劃分了各種不同的職位。基本在所有情況下,不管職位如何,在大學任職的教職員工一般都會被稱為教授,這使得非終身制職位帶給大家的困擾更多了。比如,美國總統貝拉克·歐巴馬經常會被認為曾是芝加哥大學的法學教授,但實際上他當時的職位是高級講師,這一點也曾成為2008年美國總統選舉的爭論焦點之一。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還發布了聲明稱講師被稱為教授是很正常的事情,並且他們也很支持用教授一詞來稱呼歐巴馬當時在學校所任職位。[18]
在美國,講師(lecturer)可以為全職或兼職的,並且也可能被稱為教授。在有一些教育機構,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教學,但他們也可以服務於學術委員會。由於該職位並非終身制職位,所以並沒有研究或發表要求,但實際上很多該職位的講師也會發表論文,做研究或提供諮詢服務。在美國的醫學院,講師一職會授予沒有教學任務但負責研究的全職教職員工。該職位並不為終身制職位。
在一段時間內受聘於學院或大學從事教書工作的一般被稱為「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或「客座講師」(Visiting Lecturer)。該術語有時也指短時聘用或博士後研究聘用。該名稱也可以反映終身制職位的命名習慣,比如某位教授可以被稱為「客座助理教授」(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或「傑出訪問教授」(Distinguished Visiting Professor)。
- 注意:「兼職教授」在其他國家有不同意思,這一部分只討論其在美國的用法。
兼職教授(adjunct professor)是指在學術機構沒有永久或全職工作的教授。該頭銜有時也指在學術機構以外的專業領域工作,或指以合同身份被聘用的人員。兼職教授的教學任務較輕是的其並不能享受福利待遇(醫療保險或生命保險等)。
兼職教授一般不需要(或不被允許)承擔正教授所需承擔的行政任務,一般也沒有研究任務。
兼職教授為教員提供了靈活性,在需要的時候承擔教學任務。但他們的教學任務是不同的,課程任務可以從兼職教授轉移到正教授身上,上的人少的課程也有可能被取消,下一學期的課程也是不固定的。 在一些情況下,兼職教授可能在其他學院有標準職務。因此,有些人可能被稱作「物理學副教授及化學兼職教授」。
在有一些大學,兼職教授有不同的職務。比如,艾奧瓦大學有兼職講師,兼職助理教授,兼職副教授和兼職正教授。大學對外宣稱「對兼職教授的要求和同級別的終身制教授的要求的類似的」。[19]
截止2013年,美國高等教育的教職員工有76%都為兼職教授,新資收入為2,700美元一節課以及很少的福利待遇。[20]
禮任教授(professor by courtesy)是指本身在一個學院任職的教授,但已正式與該大學的另一個學院簽訂正式協議,並已在第二個學院履行職責。比如,丹·朱拉斯凱是一名語言學教授但在史丹佛大學出任電腦科學禮任教授。一般情況下,出任的第二職位所承擔的職責和享受福利的要比一個全職要少。由於掛名教授一般在學校官網上都會與正式教授分開列出,他們一般也會被稱作「線下教授」。類似在台灣體制下的「合聘教授」(Jointly Appointed Professor)。
不像一般教授承擔傳統職責,而是專注於研究工作的教授。在大部分綜合性大學,研究教授沒有終身制職位,並且需要通過研究經費支撐新資收入。和終身制職位類似,研究教授也分助理和副研究教授職位。
這類教授一般都專注於教學工作,有時比終身制職位教職員工的教學任務還重,在有研究生的學院裡,他們一般負責監督助教。 他們也有可能是不像終身制教員負責研究工作的全職教職工。他們也有助理,副和正教授的職位。
臨床教授都會從事教授專業學生的教學工作,通常都會強調實際經驗而非理論知識。該職位通常不是終身制職位,一般為全職或兼職工作。這類職位一般在法學院,醫學院和商學院比較常見,有時也會被稱為「實踐教授」。
該頭銜一般被授予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教職員工(比如,促進了學術發展),但並沒有獲得博士學位。
薪資
大部分教授都是學校以9個或10個月的合同付新資。教授的薪資數據一般都是以9個月的新資做統計,但並不包括教授夏季收到的福利(一般都是來自科研經費)。教授9個月薪資的中位數是7萬3千美元,這個新資使得大部分教授在25歲以上新資收入者薪資水準的前15%。[9] 但這個新資卻在同等水準職業中處於偏低水準(計算包括了夏季福利後),該同等水準職業包括律師(新資中位數為11萬美元)和內科醫生(新資中位數介於13萬7千元到32萬2千元之間,取決於專業的不同)。[21][22] 據美國勞工部
全職教員的「學年」新資平均數為73,207美元。根據職位的高低,正教授的平均新資為98,974美元,副教授的平均新資為69,911美元,助理教授的平均新資為58,662美元,指導員的平均新資為42,609美元,講師的平均新資為48,289美元。4年制高等院校的平均新資比2年制學校的平均新資高。2006年至2007年,私人獨立學校教職員工的新資平均為84,249美元,公立院校的平均新資為71,362美元,宗教附屬私立大學的平均新資為66,118美元。[23]
學校教員的新資根據所屬領域和職位不同差距很大,神學的助理教授的平均新資為45,927美元,法學正教授的平均新資為136,634美元。[24] 學院人力資源專業協會表示,包括指導員在內的教職員工的平均新資為66,407美元,使得一半以上的教職員工排在25歲以上收入群體的前15.3%。2005年,助理教授的新資中位數為54,000美元,副教授的新資中位數為64,000美元,正教授的新資中位數為86,000美元。[25] 2005年-2006年間,新資從神學助理教授的45,927美元到法學助理教授的81,005美元。副教授方面,神學副教授的新資從56,943美元到法學副教授的98,530美元,正教授方面,從神學教授的68,214美元到法學教授的136,634美元。[24] 2010年-2011年間,新資從神學副教授的59,593美元到法學副教授的93,767美元。[26] 精英學校的正教授的新資一般都為6位數,比如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正教授平均新資為123,300美元,史丹佛大學正教授平均新資為148,500美元。[27] 美國最大的學校系統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有著11,000個教學員工,2007年,全職教員的平均新資為74,000美元,並打算於2011年將其提升至91,000美元。[28] 不幸的是,對於這些教員,隨之而來的經濟危機使得教員新資停滯在了2007年的水準,並且將會一直持續到2015年。師範教育專業的教授比小學老師掙得還少。一個實證報告顯示,2002年受聘於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的全職終身制助理教授的新資為53,000美元,比她之前在做幼兒教師時的新資少了15,738美元。之前提到的掛名教授每節課掙1,500美元到4,000美元,所以每學期教4節課的掛名教授能掙12,000美元到32,000美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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