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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訴願會是獨立運作的訴願審議機關,依據《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設立,具有獨立的編制與預算,並在台北市市長的充分授權下,依法獨立運作,公平公正審議訴願案件。
訴願會委員除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外,全部是聘請府外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2009年1月,委員會局部改組,為了因應訴願業務之需要,延攬具有法律、地政、勞工及社會等專業領域之專家。
2012年9月18日,訴願會與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合併成立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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