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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598號決議(英語: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598)是一項在1987年7月20日通過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該決議是在兩伊戰爭期間第六次要求停火的決議。伊朗及伊拉克雙方分別在1988年7月20日及7月23日接受停火協議。8月20日正式休戰,安理會隨後根據第619號決議派遣觀察團監督停火。
正式休戰後,觀察團在成立的九週內收到1072宗違反停火協定的投訴,但大部分個案都十分輕微,決議總體上得到貫徹。另外雙方逐步交換戰俘和士兵遺體,行動直到2003年最後一位戰俘回國為完結。
兩伊戰爭由1980年9月開始。戰爭初期伊拉克佔上風,伊拉克在1980年10月攻陷伊朗最大的港口城市霍拉姆沙赫爾,威脅伊朗的「石油首都」阿巴丹和胡齊斯坦省的首府阿瓦士。但由於伊拉克軍隊士氣低落、缺乏領導,很快便被伊朗軍隊擊退。[1]
伊朗軍隊在1981年的春季和夏季發動了反攻,但戰爭仍繼續拖延下去且變得更加血腥[1]。1982年,伊朗反攻的勢頭繼續增強,並發動了一系列攻勢[2]。伊朗軍隊在1982年6月成功將伊拉克趕回邊境後[1],時任伊朗最高領袖何梅尼在內部存在的反對聲音下決定入侵伊拉克。但入侵行動很快便因伊拉克的防禦工事而受阻,伊朗軍隊開始將目標轉為削弱伊拉克軍隊的實力。[2]
作出本次決議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已經五次要求雙方停火,分別是第479號、第514號、第522號、第540號、第582號和第588號決議。
伊朗以安理會偏向支持伊拉克、伊拉克仍然佔領部分伊朗領土為由,忽視了514號決議之後第二天開始攻入伊拉克本土[3]。另外聯合國在第540號決議中要求尊重其他沿岸國的完整性,呼籲雙方停止攻擊港口。[4]
決議的目標包括:
另外,本次決議是自兩伊戰爭發生以來,首次使用《聯合國憲章》第39至42條所作出的決議,如第41條規定聯合國可以以中斷經濟關係或者外交關係(例如實施經濟制裁);而第42條允許安理會動用海陸空三軍以對違反決議的國家實施「強制措施」。[6]
安理會一致通過第598號決議[7]。美國資深外交官卡梅倫·R·休姆表示第598號決議的順利通過,有賴於常任理事國之間不斷的談判,同時表示當時美國和蘇聯越來越重視雙邊的關係。[8]
決議通過後,時任聯合國秘書長哈維爾·佩雷斯·德奎利亞爾於1987年9月前往分別前往德黑蘭及巴格達,並且與雙方進行磋商,但伊朗方面仍然表示拒絕接受計劃[9],隨後在同年10月向安理會提交第598號決議的詳細執行計劃[10]。聯合國安理會規定雙方必須在1987年10月30日前執行決議,但雙方仍然沒有同意。蘇聯方面曾經向伊拉克施壓,要求伊拉克執行決議,但都被拒絕;伊朗方面批評該計劃存在「根本缺陷和不一致」[10]。在限期過後,美國政府率先對伊朗實行制裁,並且在10月19日攻擊兩個伊朗石油鑽井平台。之後聯合國透過封鎖海岸,實施對雙方的武器禁運。[11]
在初期,伊朗拒絕了第598號決議的停火決議,於1987年9月22日在聯合國大會上形容該決議「是如美國等強權強迫之下採取應被譴責的立場」[12]。伊拉克很奇怪地突然在1988年3月初,主動清理阿拉伯河部分淤塞,但在3月8日時任伊拉克總統薩達姆公開聲明拒絕撤軍,說道「這只會令伊朗有機會利用人海戰術越過伊拉克邊境」[13]。同時伊朗軍隊內部及社會開始出現反戰情緒,導致兵力短缺的問題。伊拉克軍隊借時機發動攻勢[9],在1988年4月18日攻佔法奧半島,5月在巴斯拉以東進行了大規模砲擊和化學攻擊,成功奪回一個邊境哨站。隨後伊朗軍隊試圖重新集結以反擊,但在伊拉克的攻擊下全面崩潰。到七月中旬,伊拉克奪回大部分伊朗佔領的領土,伊朗無法抵抗伊拉克的攻勢[2],最後伊拉克於同月再度攻入伊朗本土。[14]
在國際壓力和軍事失利下,令到伊朗不得不考慮停戰[14]。1988年7月17日,時任伊朗總統阿里·哈梅內伊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接受第598號決議。伊拉克表示基本上同意第598號決議的內容[10],但伊拉克方面仍然以停火協議過於模糊、要求伊朗最高領袖魯霍拉·穆薩維·何梅尼親自同意停戰為理由而拒絕停火,並且在7月18日襲擊布什爾的一個核反應爐,最後何梅尼在7月20日發表聲明同意停火,同時在聲明中說道「那些因殉難而離開的人是幸福的,我感到不幸的是我仍然活著」,說這次決定對他而言「是喝下一杯有毒的聖酒」。在美國及西歐國家的施壓下,伊拉克於7月23日接受停火[15],8月6日正式停火[10]。但雙方仍然在達成協議的三週內,仍然發生了一些軍事衝突,雙方的動機主要是為了俘虜更多士兵作為人質,以提高自己的談判地位[16]。之後,7月26日至8月7日期間,聯合國秘書長與伊朗外交部長進行6次會唔;然後和伊拉克代表進行6次會議。[10]
聯合國安理會在1988年8月8日召開會議,決定於8月20日起正式休戰[2][16]。在停火協定生效第一天,聯合國方面表示沒有收到任何關於違反停火協定的投訴,同日伊拉克在戰爭發生後首次派遣一艘油輪通過波斯灣,重開巴斯拉國際機場。[17]
1988年8月27日,聯合國根據早前通過的第598號及第619號決議,成立聯合國兩伊軍事觀察團(英語:United Nations Iran-Iraq Military Observer Group;簡稱UNIMOG)[18][19],觀察團由400名各級軍官組成,其中350人為軍事觀察員[20][註 1],由南斯拉夫聯邦軍官斯拉夫科·約維奇(英語:Slavko Jovic)擔任觀察團首席軍事官[21]。該觀察團負責監督停火的情況以及協助尋找士兵遺體。觀察團分別有9個分部,分別位於克爾曼沙赫、德黑蘭、薩蓋茲、迪茲富勒、阿瓦士、蘇萊曼尼亞、巴古拜、巴斯拉和巴格達[22]。觀察團負責巡邏的停火線長達1400公里,在不同地區的巡邏方法也有所不同,北部山區使用騾背或步行進行巡邏,冬季時會使用滑雪板;南部沼澤地使用車輛、直升機及船隻進行巡邏[10],巡邏時觀察員不可以跨越停火線。[22]
觀察團的成員在當地普遍受到歡迎,但有民眾反對他們在當地的存在,曾為觀察團成員的澳大利亞軍官盧克·卡羅爾(英語:Luke Carroll)上尉表示「有幾次我與一些伊朗民眾進行了互動,這是非常積極的經歷」,但補充道「我曾多次在街上受到虐待,受到暗殺威脅」[23]。觀察團在1991年完成任務回國,標誌著兩伊戰爭的結束。[24]
在決議通過後,雙方仍然對戰俘交換的問題處於僵局。在戰爭中一共有6[25]—7萬名伊拉克士兵被俘,伊朗方面則有4萬5000名士兵被俘[26]。1988年11月,雙方嘗試交換1500名患病和殘疾囚犯,但最終毫無進展、不了了之[27]。1989年2月,伊朗釋放260名伊拉克戰俘。1989年12月下旬,伊朗釋放50名戰俘。在這兩年間雙方交換了大概7萬名戰俘。[28]
1992年2月,伊朗、伊拉克和紅十字會簽署了關於交換剩餘戰俘和失蹤人員的三邊協議。1994年6月,伊朗外交部長前往伊拉克討論兩國的戰俘問題,在會談中伊朗表示伊拉克仍繼續扣留8000名伊朗士兵,伊拉克否認並且指伊朗扣留了2萬名伊拉克士兵。此後十幾年間,雙方依然持續交換戰俘[29],最後一批戰俘在2003年回國。[30][31]
聯合國觀察團協助了雙方交換遺體的工作,在1988年8月至1989年6月期間,伊朗和伊拉克交換了2500具陣亡士兵的遺體[23]。之後伊拉克和伊朗仍然定期交換士兵的遺體,伊拉克和伊朗還在2008年10月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以調查戰爭中失蹤士兵的下落[32]。2022年6月30日,紅十字會表示9名伊拉克士兵和36名伊朗士兵的遺體已透過交換回國。[33]
聯合國軍事觀察團在成立的九週以內收到1072宗違反停火協定的投訴。聯合國統計到違反停火協議的事件通常是槍擊、調動部隊、在停火線附近設立新的觀察哨或其他陣地,還有數次比較嚴重的事件。[10]
其中一件嚴重事件發生在1988年8月23日至24日,事件中有數百名伊朗士兵在Eyn Khvosh村被伊拉克俘虜[10]。但大部分事件的影響仍然微不足道,此後停火協議仍然得到維持。[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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