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昌發(1956年7月6日—),臺灣法學家[1],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系法學士、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台灣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任代表、台大法律學系終生特聘教授。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2]、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為國際貿易法領域的權威,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重要諮詢對象。研究領域為國際經濟法、WTO世界貿易組織法律問題、貿易法、國際衛生法、生醫科技倫理,對環境保護議題也有研究。曾兩度出任世界貿易組織要職,被視為台灣地位的重大突破[3]。《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談判過程中,羅昌發也提供中華民國政府諮詢,就兩岸ECFA爭端,他主張「國際仲裁」[4][5]。
羅昌發 Lo Chang-f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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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任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任代表 | |
現任 | |
就任日期 2020年7月15日 | |
總統 | 蔡英文 → 賴清德 |
前任 | 朱敬一(正任) 連玉蘋、趙光訓、林良蓉(代理) |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2011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 |
提名 | 馬英九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臺灣)苗栗縣 | 1956年7月6日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無黨籍 |
學歷 | |
獲獎 |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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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出任WTO要職
羅昌發長期積極參與WTO世界貿易組織實務,兩度創下台灣人首次出任WTO要職的紀錄。
大法官提名審查爭議
羅昌發等四人於2011年獲得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國會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的審查階段,羅昌發2007年申請加拿大楓葉卡以獲永久居留權一事,被立法委員提出檢驗並質疑其國家忠誠度。羅昌發解釋,當年是為子女求學、個人亦曾考慮在加拿大任教職,但一年後就已放棄楓葉卡。[8]2011年四位獲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中,唯一一位全票通過的人選[9]。
主要著作
- 1981年:《載貨證券與海事國際私法》
- 1990年:《(暫譯)經貿關係國際規範中的對等互惠原則》(The Reciprocity Principle in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of Economic Relations)
- 1994年:《美國貿易救濟制度》
- 1994年:《貿易關係之法律問題》
- 1994年:《貿易與競爭之法律互動》
- 1996年:《GATT/WTO與我國貿易》
- 1999年:《國際貿易法—世界貿易組織下之法律新秩序》 (2010年二版)
- 1999年:《WTO發展方向及台港經貿關係》
- 1999年:《政府採購法與政府採購協定論析》 (2004年二版)
- 2006年:《(暫譯)台灣的法律文化與系統》,The Legal Culture and System of Taiwan
- 2005年:《(暫譯)試論國際衛生法規》,A Commentary on the 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 2010年:《(暫譯)全球衛生事務的新篇章》,A New Charter for Global Health Matters
- 2010年:《(暫譯)自由貿易協定中的「超WTO會員關係」議題》,WTO-Plus Issues in Free Trade Agreements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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