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思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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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002180),簡稱納思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家生產印表機及其組件的公司,總部位於廣東省珠海市,於2000年成立。納思達最初以生產列印耗材起家,此後通過收購,使該公司成為中國大陸唯一一個具備印表機全產業鏈能力的公司,至2022年為世界第四大原裝印表機廠商[2],位列中國上市企業500強[3]。
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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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star Corpora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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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思達位於珠海市的總部大樓 | |
曾用名 |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萬力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類型 | 民營企業、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號 | 深交所:002180 |
ISIN | CNE1000007W9![]() |
機構代碼 | 914404001926372834 (查) |
成立 | 2000年![]() |
創辦人 | 汪東穎 |
代表人物 | 董事長:汪東穎 總經理:孔德珠 |
總部 | ![]() |
標語口號 | 納眾人之思想,達你我之輝煌 只為專注而生,造就卓爾不凡 |
業務範圍 | ![]() |
產業 | 製造業 |
產品 | 印表機及其組件、積體電路 |
營業額 | ▲ 258.55億元人民幣(2022年)[1] |
稅前盈餘 | ▲ 18.62億元人民幣(2022年)[1] |
稅後盈餘 | ▲ 16.70億元人民幣(2022年)[1] |
總資產 | ▲ 460.28億元人民幣(2022年)[1] |
所有權者 | 汪東穎、曾陽雲、李東飛[1] |
員工人數 | 22,336人(2022年)[1] |
主要股東 | 珠海賽納科技有限公司(28.96%) 龐江華(4.73%) 汪東穎(2.95%)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2.03%) 呂如松(1.93%)[1] |
子公司 | 極海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1.084%) 利盟國際(61.8362%,間接持股) |
網站 | www |
歷史
納思達成立於2000年[4],其總部所在珠海當時是世界上列印耗材重要的生產基地,納思達是珠海第101家列印耗材企業[5]。公司創始人為汪東穎,早年在格力集團任職,下海後推出的通用耗材品牌便以「格之格」命名[2]。
2007年,該公司旗下的奔圖列印啟動自主研發雷射印表機的專案[6],2010年正式面市,其產品擁有自研雷射印表機的核心關鍵技術[4]。
納思達上市公司主體的前身為珠海萬力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11月27日,當時為河南省石油化工工程建設聯合公司(後改制為河南獅鼎股份有限公司)在珠海建立的萬力達實業發展公司。1998年8月,河南獅鼎對萬力達實業進行重組,成立萬力達電氣,主營業務為電力自動化相關產品[7]。2014年3月19日,萬力達董事會審議通過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報告,報告指出萬力達以除募集資金專戶餘額以外的全部資產及負債(作為置出資產)與珠海賽納所持艾派克電子96.67%股權(作為置入資產)的等值部分進行資產置換。權益變動後汪東穎、曾陽雲、李東飛三人成為新的控股股東[8]。此次交易於2014年7月23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9月16日完成過戶手續[9]。12月16日,萬力達更名為艾派克,實現借殼上市[10]。
2015年6月,艾派克宣布以6296.73萬美元的價格購買美國SCC(Static Control Components)100%股權,其收購目的是整合通用列印耗材晶片業務[11]。至7月12日收購完成[12]。
2016年4月20日,艾派克、太盟投資集團、君聯資本三家投資方聯合宣布以每股40.5美元的現金方式收購美國印表機製造商利盟,其中艾派克的出資比例為51.18%[13]。美國當地時間11月29日,此次收購完成,合併生效,同時利盟的股票從紐交所除牌[14]。此次交易是2016年中國企業對美國上市公司的最大一筆併購交易。儘管收購案被稱為「蛇吞象」,不過董事長汪東穎認為可以用「窮小子娶了個洋媳婦」形容。通過雙方的合作,可以使兩家公司在供應鏈、產品線和市場拓展方面形成優勢互補[15]。
因公司業務覆蓋印表機全產業鏈,同時為匹配公司新的戰略定位,2017年5月23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變更登記手續,更名為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新的公司名稱和股票簡稱自5月26日起生效[16]。
2020年,納思達獲得國家積體電路大基金二期的戰略投資,開始大力拓展非列印領域晶片,相繼成立鄭州、成都等新研發中心,擴充研發團隊[4]。
2021年,控股股東賽納科技通過定增以60億對價將奔圖100%股權納入納思達公司[2]。
業務概況

納思達是中國大陸唯一一個具備印表機全產業鏈能力的公司,業務覆蓋雷射印表機整機、雷射印表機原裝耗材、印表機主控SoC晶片、耗材晶片、印表機通用耗材、列印管理服務等,至2022年為世界第四大原裝印表機廠商,在全球15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業務,品牌包括「利盟」、「奔圖」、「艾派克」、「極海」、「格之格」等[1][2]。
該公司的積體電路業務除涉及印表機晶片外,還設計生產非列印類晶片,包括工業級/車規級微控制器、系統級晶片及加密晶片等[1]。
事件
2006年2月,愛普生及其兩家美國子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指控中、美、德、韓等國家的24家公司出口到美國的墨盒產品,侵犯了原告在美國的11項專利權,請求ITC啟動「337調查」程式對涉案產品進行調查,其中包括納思達公司的產品。7月,惠普公司也以納思達公司生產的替換用墨盒侵犯惠普專利為由,向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上訴。2007年3月,納思達與惠普達成和解,納思達在承認惠普專利的有效性,並同意停止在美國以及惠普享有專利的其他國家銷售某些墨盒產品後,調查宣告結束。10月1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愛普生起訴案件作出初審裁決,宣布愛普生的11項專利全部有效,納思達因侵犯愛普生專利權,其產品被禁止進口及在美國市場銷售。納思達公司回應稱對ITC的裁決表示失望,表示「誓將抗爭進行到底」[17]。
2010年6月29日,佳能就納思達在美國市場銷售的雷射印表機用鼓粉盒,在ITC提起了337調查和訴訟[18]。2019年5月20日,ITC維持初裁決定,認定納思達的硒鼓產品不侵犯佳能所主張的七項美國專利,調查因未發現違反法規之行為而宣告結束[19]。
2023年6月9日,美國聯邦政府在聯邦公報發表聲明,因納思達及部分珠海子公司參與針對維吾爾族及其他受迫害群體的商業行為,涉嫌在新疆使用強迫勞工,而被列入《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案》的實體清單,禁止美國企業採購該公司以及公司設於珠海的8家子公司進口產品[20][21][22]。納思達隨後回應稱「公司一直嚴格遵守業務開展所適用的法律法規,恪守國際勞工保護適用標準,充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就此事件對公司造成的潛在影響進行評估[23]。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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