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甲

商朝君主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祖甲(?—前1152年),又稱且甲帝甲姓,名,是商朝第25位國王,武丁之子,前任國王祖庚之弟。他幼年時得到父親武丁寵愛,但他卻不願繼承王位,把王位讓給了兄長,自己與平民生活在一起;兄長病死後,他又在位33年,能很好地照顧一般民眾[1]。《竹書紀年》稱他早年曾征伐西戎,晚年時重修《湯刑》。霍光曾提到祖甲生了一對雙胞胎,一個叫「囂」,一個叫「良」[2]。《史記》稱他在位時荒淫無度,商朝再度衰落。

祖甲建立了完備的周祭制度,以肜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洅祭(穀物祭祀)、協祭(綜合性祭祀)這五種祭祀方式系統性地祭祀全體祖先。部分學者認為祖甲可能還開創了王位嫡子繼承制(有嫡子繼承制無長子繼承制),有可能是西周嫡長子繼承制的前身,這種改革為商末王子間的爭鬥埋下了隱患。但是對此存在爭議,也有觀點認為嫡子繼承制要到康丁才開創並認為一直到商朝末年和宋國也未必嚴格執行嫡子繼承制(《呂氏春秋·當務》所記載的宋微子啟帝辛的「嫡長子之爭」,更被認為是只不過是戰國末年的寓言故事托古而不符合事實,因為宋微子啟微仲衍的母親均來自「微族」甚至可能是《尚書·牧誓》的八國之一,而與帝辛並非同一母所生)。[3][4][5][6][7][8][9]

在位年數

現今流傳文獻記載的祖甲在位年數有2種說法:

家庭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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