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沖(493年—568年1月12日),字長深,琅邪郡臨沂縣(今山東省臨沂市)人,南齊侍中王僧衍之孫,南梁給事黃門侍郎王茂璋之子,南梁、南陳官員。
王沖的母親是梁武帝蕭衍的妹妹新安穆公主,在南齊時就去世了,梁武帝因為王沖早年喪母,對他十分鐘愛。王沖虛歲十八時在南梁以秘書郎為起家官,不久出任永嘉郡太守,入朝擔任太子舍人,因為父親去世而離職服喪。服喪結束後,王沖被任命為太尉臨川王蕭宏王府外兵參軍、東宮領直,屢次升任太子洗馬、中舍人,又外任招遠將軍、衡陽郡內史,升任武威將軍、安成嗣王蕭機長史、長沙郡內史,將軍如故。蕭機在湘州去世後,仍然以王沖監理湘州的事務。王沖後入朝擔任太子庶子,升任給事黃門侍郎。大同三年(537年),王沖以梁武帝外甥的身份被賜予東安亭侯,食邑一百五十戶,後歷任明威將軍、南郡太守、太子中庶子、侍中,外調監理吳郡太守,滿一年後正式擔任吳郡太守,被徵調為通直散騎常侍,兼任左民尚書,又外調為明威將軍、輕車當陽公蕭大心府長史、江夏郡太守,代理郢州刺史。升任平西邵陵王蕭綸長史,轉任驃騎廬陵王蕭續長史、南郡太守。蕭續去世後,王沖代理州府事務。蕭繹鎮守荊州,王沖為鎮西長史,明威將軍、南郡太守如故。王沖個性溫和平順,對待上級謹慎嚴肅,熟悉法令,政事秉公處理,輔佐藩王對待屬下,很少有不合道德的地方,雖然沒有顯赫的聲譽,時間長了會被人思念,因此得到推崇尊重,連續擔任二千石的官職。王沖又通曉音樂,熟悉歌舞,擅長與人交往,在顯貴之中聲名很大[1][2]。
侯景之亂發生後,王沖請求蕭繹自任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秉承皇帝旨意便宜做盟主。蕭繹不答應,王沖等人重新請求,蕭繹還是不聽從。王沖又請求蕭繹自任司空做盟主,蕭繹還是不聽[3][4]。
不久,蕭繹在荊州秉承皇帝旨意便宜行事,王沖請求解除自己擔任的南郡太守,將官職讓給王僧辯,並獻出女妓十人,以助軍中的賞賜。蕭繹授予王沖持節、督衡桂成合四州諸軍事、雲麾將軍、衡州刺史,梁元帝第四子蕭元良擔任湘州刺史,仍然以王沖代理湘州刺史,兼任長沙郡內史。侯景被平定後,王沖被授予翊左將軍、丹陽尹[5][6]。
武陵王蕭紀率領軍隊到峽口,王琳偏將陸納等人占據湘州響應,王沖被陸納拘禁。陸納投降後,王沖重新被授任侍中、中權將軍,被允許根據情況設置屬吏,仍擔任丹陽尹[7]。
江陵失陷後,蕭方智自任太宰,秉承皇帝旨意授任王沖為左長史。紹泰年間,王沖屢次升任左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又升任左僕射、開府儀同三司,侍中、中權將軍如故,不久再次兼任丹陽尹、南徐州大中正,被賜予扶侍之人[8][6]。
陳高祖陳霸先接受禪讓後,於永定元年十月辛卯(557年12月2日)解除了王沖丹陽尹的職務,任命王沖以原本的官職兼任左光祿大夫[9]。王沖未就任,就於永定二年正月乙未(558年2月4日)改兼任太子少傅[10]。陳文帝陳蒨即位後,王沖解任少傅,於永定三年七月辛酉(559年8月24日)加特進、左光祿大夫[11],不久在天嘉元年九月丙辰(560年10月12日)以原本的官職兼任丹陽尹[12],參與制定法律政令。陳廢帝陳伯宗即位後,賜給王沖親信十人[13][14]。
起初,陳高祖因為王沖是前朝的老臣,特別表示長幼之間的尊敬。陳文帝即位後,更加表示尊重,王沖曾跟隨陳文帝親臨司空徐度家,在宴會的坐席上,賜給王沖小桌子。光大元年十一月甲子(568年1月12日),王衝去世[15][16],虛歲七十六,朝廷贈予侍中、司空,諡號元簡[17][14]。
《陳書·卷十七·列傳第十一》:王沖字長深,琅邪臨沂人也。祖僧衍,齊侍中。父茂璋,梁給事黃門侍郎。沖母,梁武帝妹新安穆公主,卒於齊世,武帝以沖偏孤,深所鍾愛。年十八,起家梁祕書郎。尋為永嘉太守。入為太子舍人,以父憂去職。服闋,除太尉臨川王府外兵參軍、東宮領直。累遷太子洗馬、中舍人。出為招遠將軍、衡陽內史。遷武威將軍、安成嗣王長史、長沙內史,將軍如故。王薨於湘州,仍以沖監湘州事。入為太子庶子。遷給事黃門侍郎。大同三年,以帝甥賜爵安東亭侯,邑一百五十戶。歷明威將軍、南郡太守、太子中庶子、侍中。出監吳郡,滿歲即真。徵為通直散騎常侍,兼左民尚書。出為明威將軍、輕車當陽公府長史、江夏太守,行郢州事。遷平西邵陵王長史。轉驃騎廬陵王長史、南郡太守。王薨,行州府事。梁元帝鎮荊州,為鎮西長史,將軍、太守如故。沖性和順,事上謹肅,習於法令,政在平理,佐藩蒞人,鮮有失德,雖無赫赫之譽,久而見思,由是推重,累居二千石。又曉音樂,習歌舞,善與人交,貴游之中,聲名藉甚。
《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一》:沖字長深,弘玄孫也。祖僧衍,位侍中。父茂璋字胤光,仕梁位給事黃門侍郎。沖母,梁武帝妹新安公主,卒於齊世。武帝深鍾愛沖,賜爵東安亭侯。累遷侍中,南郡太守。習於法令,政號平理,雖無赫赫之譽,久而見思。曉音樂,習歌舞,善與人交,貴游之中,聲名籍甚。
《南史·卷八·梁本紀下第八》:鎮西長史王沖等拜牋請為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承制主盟。帝不許,曰:「吾於天下不賤,寧俟都督之名;帝子之尊,何藉上台之位。議者可斬。」投筆流淚。沖等重請,不從。又請為司空,以主諸侯,亦弗聽。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二·梁紀十八》:荊州長史王沖等上箋於湘東王繹,請以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承制主盟,繹不許。丙辰,又請以司空主盟,亦不許。
《陳書·卷十七·列傳第十一》:侯景之亂,梁元帝於荊州承制,沖求解南郡,以讓王僧辯,並獻女妓十人,以助軍賞。元帝授持節、督衡桂成合四州諸軍事、雲麾將軍、衡州刺史。元帝第四子元良為湘州刺史,仍以沖行州事,領長沙內史。侯景平,授翊左將軍、丹陽尹。
《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一》:侯景之亂,元帝承制,沖求解南郡讓王僧辯,並獻女伎十人,以助軍賞。侯景平,授丹陽尹。魏平江陵,敬帝為太宰承制,以沖為左長史。紹泰中,累遷左光祿大夫、尚書左僕射、開府儀同三司,給扶。
《陳書·卷十七·列傳第十一》:武陵王舉兵至峽口,王琳偏將陸納等據湘州應之,沖為納所拘。納降,重授侍中、中權將軍,量置佐史,尹如故。
《陳書·卷十七·列傳第十一》:江陵陷,敬帝為太宰,承制以沖為左長史。紹泰中,累遷左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遷左僕射、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將軍如故。尋復領丹陽尹、南徐州大中正,給扶。
《陳書·卷二·本紀第二》:辛卯,以中權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丹陽尹王沖為左光祿大夫。
《陳書·卷二·本紀第二》:二年春正月乙未,詔曰:「夫設官分職,因事重輕,羽儀車馬,隨時隆替,晉之五校,鳴笳啟途,漢之九卿,傳呼並迾,虞官夏禮,豈曰同科,殷朴周文,固無恆格。朕膺茲寶曆,代是天工,留念官方,庶允時衷。梁天監中,左右驍騎領朱衣直閤,並給儀從,北徐州刺史(唱)〔昌〕義之(初)首為此職。亂離歲久,朝典不存,後生年少,希聞舊則。今去左右驍騎,宜通文武,文官則用腹心,武官則用功臣,所給儀從,同太子二衛率。此外眾官,尚書詳為條制。」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侯瑱進位司空,中權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新除左光祿大夫王沖為太子少傅。左衛將軍徐世譜為護軍將軍,南兗州刺史吳明徹進號安南將軍,衡州刺史歐陽頠進號鎮南將軍。
《陳書·卷三·本紀第三》:辛酉,以侍中、車騎將軍、司空侯填為太尉,鎮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豫州刺史侯安都為司空,侍中、中權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王沖為特進、左光祿大夫,鎮北將軍、南徐州刺史徐度為侍中、中撫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陳書·卷三·本紀第三》:景辰,以侍中、中權將軍、特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沖為丹陽尹;丹陽尹沈君理為左民尚書,領步兵校尉。
《陳書·卷十七·列傳第十一》:高祖受禪,解尹,以本官領左光祿大夫。未拜,改領太子少傅。文帝嗣位,解少傅,加特進、左光祿大夫。尋又以本官領丹陽尹,參撰律令。廢帝即位,給親信十人。
《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一》:陳武帝受禪,領太子少傅,加特進、左光祿大夫,領丹陽尹,參撰律令。帝以沖前代舊臣,特申長幼之敬。文帝即位,益加尊重,嘗從幸司空徐度宅,宴筵之上,賜以幾。光大元年薨,年七十六,贈司空,諡曰元簡。
《陳書·卷四·本紀第四》:甲子,侍中、中權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左光祿大夫王沖薨。
《南史·卷九·陳本紀上第九》:十一月甲子,中權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王沖薨。
《陳書·卷十七·列傳第十一》:初,高祖以沖前代舊臣,特申長幼之敬。文帝即位,益加尊重,嘗從文帝幸司空徐度宅,宴筵之上,賜以幾。其見重如此。光大元年薨,時年七十六。贈侍中、司空,諡曰元簡。
《陳書·卷十七·列傳第十一》:沖有子三十人。並致通官。第十二子瑒,別有傳。
《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一》:沖有子三十人,並致通官;第十二子瑒。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六·梁紀二十二》:乃以曇朗及永嘉王莊、丹楊尹王沖之子珉為質,與齊人盟於城外,將士咨其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