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是一家登記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公司[1],最初是台灣一個成立於2014年的臉書社團,是一個供網民爆料的平台,由葉昌圳及三名未曾公開露面的資訊背景出身人士創辦。該社團後續衍生出「爆廢公社」、「爆笑公社」等16個子社團,是台灣最大的網路社團。2017年8月1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正式核准「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葉昌圳任董事長,資本額新台幣300萬元,並擁有4個爆料公社專屬商標[2][3]。截至2023年1月,該公司的資本額達到4,200萬新台幣[1]。
歷史
爆料公社成立於2014年11月。據成立者葉昌圳自稱,當初成立是為了讓「不公不義事件 自導自演」使大家知道[4]。而「恐懼會使人自律 演技更加突出 沒有局外人 」且為成立之宗旨[4][5]。
爆料公社在臉書社群之架構下以「不公開的社團」方式經營[註 1],成立10個月時,加入該社團之帳戶人數即達80萬[4]。主要有4位決策管理員為核心管理群[6]。
爆料公社對於貼文有規範:須加上圖片及時間地點。而貼文之範圍也以:符合八卦成分(愛、恨、情、仇、財、恩怨)、符合新聞價值、新奇大小事之任何話題,或符合大家需要一同關注的重要公共議題,為主要的內容。同時也對於回應留言者聲明「歡迎正義魔人」,以成為網路言論霸凌[7]。
由於其經營方式讓網友能提供社會上的資訊,儼然也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公民記者;同時也因應資訊屬性不同,成立「爆」字開頭的其他社團系社團之相關分社團[8]。
盈利及狀況
該公司把臉書的爆料內容改寫在自己的網站上,依靠記者把爆料文章轉貼並寫成新聞後為網站帶來流量,以部落格網頁廣告賺取收入[9]。
該公司的股權狀況是僑外資,2018年,據民主進步黨黨籍立委陳亭妃稱,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網站,爆料公社有97%是外資[10]。
爭議
爆料公社社團成員的貼文,雖然可以因記者無法報導的事件,讓網友以公民記者方提供新聞資訊,但網路貼文的資訊並不全面,即使搭配圖片或影音,仍易落於片段、零碎;而主流媒體在未經查證、未平衡下為了搶時效而引用成為新聞素材,則可能會涉嫌妨害名譽或是賠上媒體招牌,聲明不道歉公社[11][12],甚至是排擠了其他需要報導的新聞事件[13]。
註釋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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