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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郵政總局,是1932年至1945年滿洲國轄域內的郵政實體。
1932年之前,中華民國交通部郵政總局在東北三省設立兩個郵區:[1]
1932年3月1日,滿洲國成立。1932年4月1日,滿洲國交通部長丁鑑修、交通次長平井出貞三派代表到遼寧郵政管理局接收,遭巴立地拒絕。滿洲國交通部準備學習日本遞信省,擬仿日制郵電合一。在日本內閣印製局印製了郵票和匯兌印紙,發給奉天、吉黑郵務管理局,命令從8月1日起發行使用、並使用「大同」年號;對中華民國郵政郵票和郵資明信片等,限期一個月內使用,年底前兌換完畢。巴立地建議中華民國交通部郵政總局停辦遼寧和吉黑兩郵區郵務,在東北的3600多名郵政員工撤退內地。1932年7月23日中華民國交通部對東北開始實行全面郵政封鎖,停止各局工作,並令全國各局停收寄往東北一切郵件匯兌;同時布告運歐郵件,原由東北發西伯利亞郵路改為由海道寄出;全體員工撤入關內。上海郵政總局於7月23日晨,奉中華民國交通部令,封鎖東北郵政。河北省郵政管理局23日通令各局,暫時停辦東北三省郵局一切業務:
「茲為情勢所迫,不得已將該三省郵局一切業務暫時停辦,所有開發該三省各郵局之匯票應予停止,其由該三省各局開發之匯票亦予停付。應由匯銀人向發票局領回原匯款項,其寄往東三省各地之各種郵件及包裹,亦自本日起停止收寄。
1932年7月25日,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黃紹竑發表官方英文宣言,封鎖東北郵政;交通部郵政總局以法文向萬國郵政聯盟致電:[2]
「日本政府嗾使其所屬傀儡政府,派遣郵務人員(其中大部分為日本人)以武力奪據當地及東三省各郵政機關之財產,並強迫各該郵政機關使用其傀儡國之新郵票,破壞中國郵政之統一,致各該郵政機關陷於不能執行職務之地位。中國郵政總局鑑於此種特殊情形,不得不請貴署轉達國際郵聯。茲遵倫敦《國際郵政公約》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所有東三省發行之郵票,未經中國郵政管理局核准,絕對不能承認。凡信件或包裹貼用此項郵票者,當照欠資辦理。特此查照。」
1932年7月25日下午,滿洲國交通部郵政司司長藤原保明(1932年6月由日本遞信局監察官改任滿洲國郵政總辦)強行接收遼寧郵管局,發行新郵票,開始辦公,遼寧郵管局轄區增加了熱河省;7月26日發行郵票。吉黑郵管局也於8月1日被日滿接收。
由於中華民國郵政拒絕接收帶有「滿洲國」字樣的一切郵件,關內外通郵中斷。國際間由東北與蘇聯西伯利亞相聯的郵路亦中斷。日本利用滿鐵附屬地郵便局與關內通郵。萬國郵聯通過決定不涉及承認滿洲國而單純通郵。1933年5月31日中日簽訂《塘沽協定》,結束了長城抗戰雙方軍隊的交戰。關東軍副參謀長岡村寧次到北平同南京國民政府的代表黃郛、何應欽談判《塘沽協定》善後問題時,要求中國指派代表談判關內外「通車通郵」問題。1934年4月11日蔣介石與汪精衛、行政院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黃郛在南昌行營密商後決定,關內外「通車、通郵可相機進行」,但「決不能有承認『滿洲國』的表示」。[3]1934年9月,南京國民政府派出髙宗武、余翔麟為代表,與關東軍「囑託主席委員」藤原保明、代谷勝三在北平談判關內外通郵問題。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次長唐有圭在最後時刻奉命北上妥協,終於在1934年12月14日達成了《關於關內與關外通郵辦法的記錄》9條、《關內外通郵辦法諒解事項的記錄》7條、《處理出進山海關、古北口郵政匯兌暫行辦法》。[4]1935年1月1日,退休郵員黃子固與河北郵務長簽訂合同,由民間身份的「匯通轉遞局」承轉進出山海關、古北口的郵件、包裹、匯款。1935年1月10日「匯通轉遞局」正式運轉,關內外實行通郵,2月1日互通包裹與匯兌。大矢博三設計了以蘭花紋章和白山黑水為圖案一套四枚的對偶票,票面沒有「滿洲帝國」字樣,但這兩種圖案暗喻滿洲國皇帝和國土。尤其是通郵二版郵票,把「滿洲帝國郵政」文字壓進郵票紙里(即水印厚絹紋紙)。[5]1941年8月21日,「匯通轉遞局」結束。[6]
1937年7月,滿洲國交通部郵務司改為滿洲國郵政總局,掌管郵政、小包裹、儲金、匯兌、轉帳、郵政生命保險、日本委託業務及對電信業務的監察。1937年11月5日日本政府與滿洲國政府締結《關於在滿洲國治外法權之撤廢及南滿鐵路附屬地行政權之移讓條約》及附屬協定與有關附屬業務協定,把日本在東北所享有的治外法權(即領事裁判權)予以作廢,並把南滿鐵道附屬地所行使的通信行政權與警察、產業等各項行政權一併移交給滿洲國政府接管。新京郵便局和日本新京郵便局合併,改為「新京中央郵政局」 ,局長日本人金伯善助。旅順大連郵政機構為日本遞信局管理,不在移交之中。
郵政人員共分6類:理事官、事務官、技正、技士、僱員、傭人。郵政員工2350餘名,其中日人420名,韓人200餘名,白俄60餘人,其餘的是滿州國人。信差郵役等月薪為20元,郵務佐40元,郵務官50元。
從1932年7月26日至1945年5月2日,滿洲國共發行37套159枚郵票。計普通(包括加蓋改值)、通郵(包括加蓋改值)、紀念(包括加蓋)、航空、賀年郵票。[7]
8月15日滿洲國滅亡後,航空郵路、火車郵路全部阻斷。[8]中華民國郵政總局於1945年11月17日接管了滿洲國郵政,成立「郵總駐長春辦事處」,下轄遼寧、錦州、吉林等郵區分設郵政管理局,並於1946年2月開始發行東北貼用的郵票。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東北解放區接收了滿洲國郵政的分支機構,設立了「人民郵政」,如1945年11月在瀋陽成立遼寧郵政管理局,1948年9月1日在瓦房店與遼寧省電話電報管理局合併為遼寧省郵電管理局,1948年11月5日遼南地區與全東北開始通郵,1949年1月1日遼寧省郵電管理局遷駐瀋陽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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