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羅群島
丹麦的海外自治领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法羅群島 Føroyar(法羅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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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我美麗的土地》 | |
首都 暨最大城市 | 托爾斯港 |
官方語言 | 法羅語、丹麥語 |
官方文字 | 法羅語、丹麥語 |
族群 | 法羅人 |
宗教 | 法羅群島教會 |
政治體制 | 丹麥海外領地 |
法律體系 | 歐陸法系 |
領導人 | |
• 君主 | 佛瑞德里克十世 |
• 高級專員 | Lene Moyell Johansen |
• 總理 | 阿克塞爾·V·約翰森 |
成立 | |
面積 | |
• 總計 | 1,399平方公里 |
• 水域率 | 0.5% |
人口 | |
• 2020年估計 | 52,337[1](第206名) |
• 密度 | 37.0/平方公里(第164名) |
GDP(PPP) | 2008年估計 |
• 總計 | 16.42億美元 |
• 人均 | 33,700美元 |
GDP(國際匯率) | 2017年估計 |
• 總計 | $30.9億[2] |
• 人均 | 61,325美元 |
貨幣 | 法羅克朗(DKK) |
時區 | UTC+0 |
• 夏令時 | +1 |
電話區號 | +298 |
ISO 3166碼 | FRO |
人類發展指數 | 0.950 |
國家象徵 | 法羅群島旗幟 |
網際網路頂級域 | .fo |
法羅群島(法羅語:Føroyar,發音:[ˈfœɹjaɹ] (ⓘ);丹麥語:Færøerne,發音:[ˈfeɐ̯ˌøˀɐnə])是丹麥王國的海外自治領地。地理位置介乎挪威海和北大西洋中間,處於挪威到冰島之間距離一半的位置。
法羅群島陸地面積1,399平方公里,由17個有人島和若干個無人島組成,居民共52,337人(2020年)[1],官方語言為法羅語和丹麥語。法羅群島屬於溫帶海洋性氣候,雖然位處北方,因受北大西洋暖流影響,氣溫長年在零度以上。法羅群島居民通過投票選出自治議會成員,繼而由自治議會選出總理,丹麥政府派出高級專員代表國王,並協助處理群島的對外事務。
歷史
- 公元600年左右:一批愛爾蘭僧侶到此定居。
- 公元9世紀:維京人進攻並佔領法羅群島。
- 970年:一度成立共和制,但實為蘇格蘭奧克尼伯爵(Earl of Orkney)的附庸國。
- 1280年:隨奧克尼群島成為挪威佔領地。
- 1388年:隨挪威併入丹麥。
- 1650年:成為丹麥馮嘉保家族的封建領地。
- 1720年:法羅群島被劃分為丹屬冰島轄地。
- 1814年:挪威與丹麥簽訂基爾條約,結束了兩國的聯合,條約規定法羅群島、冰島以及格陵蘭島並不隨挪威脫離丹麥。
- 1816年:被析置為直轄海外郡。法羅群島自古起就擁有自己的議會(Løgting),但於1816年遭廢除。
- 1851年:議會恢復,但是直至1948年,都只是作為諮詢機構,並無實權。
- 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丹麥戰敗後(1940~1945年9月),英國軍隊佔領法羅群島。
- 1946年9月14日:法羅群島發起獨立公投。最終有效選票11,146張,50.74%支持獨立。但公投結果僅具建議性質,議會無必須尊重公投結果的義務。
- 1948年3月30日:法羅群島自治法由丹麥國會立法,規定法羅群島不再是丹麥的直轄郡縣,而變成享有高度自治權的丹麥海外自治領地。
政治
法羅群島雖是丹麥自治領地,但其議會並未批准入歐盟的法律文件,故法羅群島並未加入歐盟。法羅群島政府在本地行使行政權,法羅群島總理為政府的首腦,內閣的其他成員稱為政府部長。法羅群島議會的歷史可追溯至維京時期,據信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議會之一,與冰島議會和曼島廷瓦爾德議會齊名。現今法羅群島議會有33名議員[3]。
法羅群島的選舉分為市鎮級和國家級,另外會選舉兩名丹麥議會的議員。在2007年之前法羅群島分成七個選區,但自2007年10月25日起,整個自治區為一個選區,這樣的話每一份投票具有相同的權重。
在行政上,法羅群島直接劃分為29個市鎮,總共大約有120個城鎮或村落。
傳統上,法羅群島又分為6個地區:北部群島區、東島區、斯特勒姆島區、沃格島區、桑島區和蘇德島區。現今這種劃分作為警署的區劃而存在,在日常用語中也用於地理區劃。在歷史上,每個地區曾經有自己的區議會。
法羅群島自1388年起便置於挪威及丹麥的控制之下。1814 年的《基爾條約》終止了丹麥-挪威聯盟,挪威亦隨之加入瑞典王國,組成挪威及瑞典聯合王國,而法羅群島、冰島和格陵蘭仍然是丹麥的領地。 法羅群島自古起就擁有自己的議會(Løgting),但於1816年遭廢,此後法羅群島一直作為丹麥的直轄郡縣。1851年議會恢復,但是直至1948年,都只是作為諮詢機構,並無實權。
近數十年來法羅群島獨立運動在當地愈來愈受歡迎,二戰結束後,部分居民支持群島從丹麥獨立,並於1946年9月14日發起獨立公投。這是一次協商性公投,議會無義務必須遵循公投結果,此事件為法羅群島第一次就是否繼續與丹麥王國保持聯繫而發起的社會運動。
公投結果為獨立派以微弱優勢勝出,議長與多數派一起發起了成為獨立國家的進程。議會中的少數議員離開以示抗議,認為這些行為是非法的。1946 年 9 月 18 日,議長宣布法羅群島獨立。1946 年 9 月 25 日,丹麥省長向議會宣布,國王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下令解散了議會並舉行新的選舉。
傾向留在丹麥王國內的政黨在大選中得勝組成聯合政黨,於是最後法羅群島議會決定拒絕獨立。不過獨立派以及統一派之間還是達成了折衷方案——丹麥議會於1948年通過了一條新的法令,法令規定法羅群島不再是丹麥的直轄郡縣,而變成享有高度自治權的丹麥領地,並得到丹麥財政補貼的支持,以補償該群島在丹麥服務方面的費用。
為了抗議新的地方自治法案,共和黨成立。
截至 2021 年,群島內獨立派以及統一派的勢力大致五五平分[4],兩大陣營內部亦有不同聲音。例如獨立派有希望馬上單方面宣布獨立的派系,亦有希望通過逐步與丹麥中央政府協商來取得其對群島獨立地位的承認。而統一派內部亦有聲音希望在於丹麥繼續保持密切聯繫的同時,逐步加強自治權。
法羅群島曾兩次嘗試起草一部獨立的憲法。2011年,法羅群島進行了第一次嘗試,當時的丹麥首相拉爾斯·勒克·拉斯穆森譴責此舉不符合丹麥憲法,並表示如果法羅群島希望繼續此舉,就必須宣布獨立。[5]2015 年,法羅群島進行了第二次嘗試,面臨了類似的批評[6],最終法案未經表決而被撤回。[7]
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曾於2005年及2016年訪問法羅群島。
正如歐盟兩項基本條約明確規定的那樣,法羅群島不是歐盟的一部分。在國際貿易方面,法羅群島也不屬於歐盟。例如,當2014年歐盟和俄羅斯因頓巴斯戰爭相互實施貿易制裁時,法羅群島開始向俄羅斯出口大量新鮮鮭魚[8]。此外,丹麥加入歐洲共同體條約的一項議定書規定,居住在法羅群島的丹麥國民不被視為條約含義內的丹麥國民。因此,居住在法羅群島的丹麥人不屬於歐盟公民(儘管居住在那裡的其他歐盟國民仍然是歐盟公民)。 法羅群島並不包含在申根協定之內,但在法羅群島和任何申根國家之間旅行時沒有邊境檢查(法羅群島自 1966 年以來一直是北歐護照聯盟的一部分,而自2001年以來,作為申根協議的一部分,北歐國家與申根區其他國家之間不會設立永久性邊境檢查)。[9][10][11]
雖然法羅群島並非完全獨立,但通過與丹麥達成的協議,它們與其他國家建立了直接的政治關係,而且是一些國際組織的成員。法羅群島是北歐理事會的準會員,並且已經表達了成為正式會員的願望。[12]
法羅群島是幾個國際體育聯合會的成員,比如歐足聯、國際足總、世界泳聯和歐洲手球總會,並擁有自己的國家隊。他們還有自己的國際電話區號+298、網際網路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fo、銀行代碼FO和郵政編碼系統。
地理
法羅群島是一個由18個主要島嶼組成的島群,離歐洲北部的海岸線約655公里,居於挪威海和北大西洋之間,大約在冰島和挪威的之間處,臨近冰島和蘇格蘭的埃利安錫爾,地理坐標是62°00′N 06°47′W。
其面積為1,399平方公里(540平方英里),沒有大型的湖泊或河流,並有1,117公里(694英里)長的海岸線[13]。其唯一重要的無人島是小迪門島。法羅群島地形大致為崎嶇,多石的低山且多石壁。典型的冰川期侵蝕地貌,遍布充分發育的峽灣與巨大金字塔形山體。其地理最高點為斯萊塔拉山,海拔為882公尺(2,894英尺)。
拉斑玄武岩和火山岩為此島的主要地質,這也是在古近紀時代Thulean高原的一部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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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侵蝕造成的巨大的金字塔形山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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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南的島嶼蘇德島
北大西洋暖流經過該地,因此是典型的近極性海洋性氣候(科本法:Cfc)。冬季氣候並不酷寒,平均溫度約攝氏3~4度;夏季氣候偏涼,平均溫度約攝氏9.5~10.5度。由於是低氣壓向東北移動的經過路徑,法羅群島常年大風、大雨天氣。晴朗天氣十分稀少,每年平均260個降雨日,其餘常見陰天。
經濟
1900年後,群島從農業社會(主要養羊)發展成為經濟以漁業和有關行業(特別是乾鱈魚出口)為基礎的地區。1977年漁區的界線擴展到370公里(220海浬)。輔助經濟項目有捕鳥和養羊(羊毛供出口或用於當地小型家庭紡織業)。蘇德島開採煤礦。耕地僅約2%;主要作物有馬鈴薯、其他蔬菜和羊飼草。主要進口燃料、必需的工業品和運輸設備。主要港口為托爾斯港。沃格島有機場。群島與丹麥、冰島之間有定期的海上交通。夏季時與謝德蘭群島有船運來往。
90年代初經濟出現困難,近年逐漸好轉。漁業資源豐富。除魚產品和部分羊肉能自給外,工業品主要進口。捕魚和魚產品加工業在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產值約占國內生產總值1/4,魚產品占出口總額96%以上。旅遊業發展較快,手工業、建築業、貿易、服務和運輸業也在法羅群島經濟中占有一定地位。
在經濟中占重要地位。主要捕撈鱈魚、黑線鱈、鯡魚、鯖魚、軍曹魚及蝦。1999年捕魚量35.8萬噸,其中工業用魚21.3萬噸。年人均捕魚8.1噸。1999年擁有20噸以上漁船184艘,總噸位6.08萬噸。(資料來源:法羅群島統計局2000年數據)
法羅群島因地質土壤貧瘠,只能種植馬鈴薯與甘薯為主要農作物。島上居民自古便在農糧食物缺乏的情形下,靠捕食海魚維生,從而演變出集體捕鯨的狩獵行為。
集體捕鯨多在夏季進行,由數十艘漁船在巨頭鯨魚群後方圍成一弧線,然後激起浪花及氣泡,將鯨群趕往既定的海灣淺灘處,再交由岸上持金屬魚刀的漁民將擱淺的鯨群就地宰殺,宰殺過程鯨血會染紅整片海灣。
宰鯨時,漁民從巨頭鯨頸部的脊柱部位切斷主要的血管與神經,讓巨頭鯨在30秒內死亡[15],再將巨頭鯨拉至岸上分切鯨肉與鯨脂。在一些地方,這些鯨肉與鯨脂由當地的警官分配給島上的每一戶居民;但在多數地區,只有參與捕鯨的人才能免費分得鯨肉與鯨脂。
據統計,在1990-1999年間法羅群島每年集體宰殺的巨頭鯨達956頭[16],可產生約500噸的鯨肉與鯨脂,佔島上居民食物來源的三成左右。
2000年之後的年均捕殺量約為800頭[17]。
由於夏季氣溫低,僅能種植馬鈴薯和一些蔬菜。草場茂盛,畜牧業較發達。主要飼養羊、牛和馬。農業人口只占人口總數1%。1998年養羊8萬隻、牛2149頭。
水運:有港口20餘個,多為漁港。島與島之間有定期航班渡輪,島外有航線直通冰島、英國和歐洲大陸,到美洲的貨運主要通過丹麥、冰島和荷蘭。
空運:位於沃格島的沃格機場是法羅群島的唯一機場。全年有固定航班直飛丹麥和冰島,夏季有航班飛往蘇格蘭和挪威。平均年客運量為12萬人次。
外貿在國民經濟中占主導地位。主要出口魚產品、釣具、毛線及皮草,進口食品、牲畜、機械、交通工具、化工產品、原料、燃料等。丹麥是其主要貿易夥伴,2000年自丹進出口約占總進出口的30%。近幾年貿易情況如下(單位:億克朗):
1998 | 1999 | 2000 | |
---|---|---|---|
總額 | 55.0 | 65.3 | 79.9 |
進口 | 25.9 | 32.8 | 41.9 |
出口 | 29.1 | 32.5 | 38 |
2000年法羅群島主要貿易夥伴其進出口情況如下(單位:億克朗):
(資料來源:《2001年丹麥統計年鑑》)
1999年社會福利開支為11.8億丹麥克朗。有醫院3所,病床296張,醫生82名,牙醫38名,護理人員320名。各種汽車1.82萬輛,其中私人小轎車1.47萬輛。
宗教
教育
參考來源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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