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龍 (明朝)
明朝政治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江龍是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舉人,授南寧通判,萬曆十一年(1583年)陞左州知州,御史馬呈圖推薦其才幹,十二年(1584年)調任鬱林州知州,十四年(1586年)州內水災,他開倉賑濟救活民眾,十六年(1588年)向朝廷申免歲米二千與牛稅雜派等不便民事,州人為他立石建思江亭紀念[2],十七年(1589年)陞高州同知多所建樹,例如儲足兵糧、堅守要害、禁止賣子、改正黃冊、豁免清勾等,二十三年(1595年)當移調,未及赴任就去世[3]。他任官廉明愛人,三任俱在廣東廣西,去任後人民都皆祭祀他,著有《粵東粵西議稿》流傳[1]。
引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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