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江西省人大全體會議閉會期間代為行使江西省人大的權力。同級類似機構為江西省政協,為諮詢機關。

Quick Facts 第十四屆2023年1月—2028年代表, 主任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印章中央刊國徽
第十四屆
2023年1月—2028年

代表
主任尹 弘
副主任
5
胡世忠張小平王少玄朱 斌張 偉
秘書長楊文英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
機構類型省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
行政級別正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編制人數178人(2018年)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省監委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39號
電話號碼+0 791 88900093
對外官網江西人大新聞網
機構沿革
前身江西省革命委員會
成立時間197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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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於召開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尚不成熟,江西省在1950年和1951年先後召開兩次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全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1950年,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成立,作為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也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委員會的前身[1]

1953年6月至1954年7月,江西省舉行第一次普選,選舉產生了地方各級人大代表。1954年7月11日至22日,江西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南昌召開,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江西省的正式建立。從1954年7月至1966年5月,一共歷經三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活動完全中斷。1968年1月成立的江西省革命委員會包攬全省的一切權力。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共中央召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部部長和統戰部部長會議,其中確定將革命委員會作為一屆人民代表大會計算。據此,江西省革命委員會算作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2]

1978年2月,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江西的恢復。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其中規定:「縣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3]。1979年12月27日,江西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選舉產生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楊尚奎當選主任。

機構設置

  • 辦公廳
  • 法制工作委員會 
  • 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 
  • 外事華僑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 
  • 預算工作委員會

歷屆組成人員

第五屆

第六屆

第七屆

第八屆

第九屆

第十屆

第十一屆

第十二屆

第十三屆

第十四屆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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