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江西省人大全體會議閉會期間代為行使江西省人大的權力。同級類似機構為江西省政協,為諮詢機關。
第十四屆 2023年1月—2028年 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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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尹 弘 |
副主任 5 | 胡世忠、張小平、王少玄、朱 斌、張 偉 |
秘書長 | 楊文英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 |
機構類型 | 省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 |
行政級別 | 正省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
編制人數 | 178人(2018年)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省紀委省監委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39號 |
電話號碼 | +0 791 88900093 |
對外官網 | 江西人大新聞網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江西省革命委員會 |
成立時間 | 1979年12月 |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於召開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尚不成熟,江西省在1950年和1951年先後召開兩次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全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1950年,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成立,作為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也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委員會的前身[1]。
1953年6月至1954年7月,江西省舉行第一次普選,選舉產生了地方各級人大代表。1954年7月11日至22日,江西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南昌召開,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江西省的正式建立。從1954年7月至1966年5月,一共歷經三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活動完全中斷。1968年1月成立的江西省革命委員會包攬全省的一切權力。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共中央召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部部長和統戰部部長會議,其中確定將革命委員會作為一屆人民代表大會計算。據此,江西省革命委員會算作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2]。
1978年2月,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江西的恢復。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其中規定:「縣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3]。1979年12月27日,江西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選舉產生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楊尚奎當選主任。
機構設置
- 辦公廳
- 法制工作委員會
- 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
- 外事華僑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
- 預算工作委員會
歷屆組成人員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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