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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戰爭,是美國主要政治術語[6][7],常用於表示美國聯邦政府對於毒品的防制而做出的行動,即軍事支援、軍事干預、減少非法藥品交易。[8][9]
這一舉措包括一套旨在阻止違法生產,分配和消費的藥物政策對於精神藥物的政策並且參與政府聯合國的對策。這個詞在1971年6月18日由美國總統理察·尼克森發表的新聞發布會不久之後普及—尼克森總統出版了尼克森總統給藥物濫用預防和控制大會的一個特別信息, 宣布吸毒為「第一公敵」。他向國會發出的這個消息包括關於將更多的聯邦資源用於「預防新的吸毒者和康復上癮者」的文本,但這部分並不像「毒品戰爭」一樣受到公眾的重視。[10][11][12]不過,在此之前兩年,尼克森已經正式宣布了「毒品戰爭」,旨在消除、阻截、監禁。[13]
毒品戰爭可能確實起到了減少藥物濫用的效果,在美國,毒品戰爭使得使用非法藥物的總人數下降了至少40%,根據一項受到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贊助的研究,在1979年,美國總共有兩千五百萬人使用非法藥物;而在1999年,則有一千四百八十萬人使用非法藥物。[14]
主張結束「毒品戰爭」的非營利組織Drug Policy Alliance估計美國每年為這些舉措花費510億美元。[15][16] [17][18][19][20][21]2011年6月, 全球藥物政策委員會發表了關於毒品戰爭的批評性報告,報告中宣稱:「全球毒品戰爭已經失敗,對世界各地的個人和社會造成破壞性後果。麻醉品單一公約開始五十年後,尼克森總統發表美國政府毒品戰爭後的幾年,迫切需要國家和全球藥物管制政策的基本改革。」[22]該報告被反對藥物普遍合法化的組織所批評。[19]
嗎啡於1803年至1805年間首次從鴉片中分離出來,[23]皮下注射器於1851年首次製造。這在美國內戰期間尤為重要,當時受傷的士兵接受嗎啡治療。這導致了退伍軍人普遍對嗎啡上癮。[24]
直到1912年,海洛因等產品都是以咳嗽糖漿的形式在非處方銷售的。醫生還為易激嬰兒、支氣管炎、失眠、「神經狀況」、歇斯底里、月經痙攣和「蒸汽」開了海洛因處方,從而導致大規模成癮。此外,鴉片酊是一種阿片類藥物,也是家庭藥櫃中常見的一部分。[25][26]
美國第一部限制某些藥物分銷和使用的法律是1914年的《哈里森麻醉品稅法》。第一部地方法律早在1860年就出台了。[27]1919年,美國通過了第18修正案,禁止銷售、製造和運輸酒精,宗教和醫療用途除外。1920年,美國通過了《國家禁酒法》(沃爾斯特德法案),該法案旨在執行第18修正案中的法律規定。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許多士兵接受了嗎啡治療,並成為癮君子。[24]
根據1930年6月14日的一項法案(《美國法律總匯》第46卷第585頁),聯邦麻醉品局在美國財政部成立。[28]1933年,通過了第21修正案,廢除了聯邦對酒精的禁令。1935年,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公開支持通過《統一國家麻醉藥品法》。《紐約時報》的標題是「羅斯福要求麻醉藥品戰爭援助」。[29]
1937年,通過了《1937年委內瑞拉稅法》。幾位學者聲稱,目標是摧毀大麻產業,[30]主要是商人安德魯·梅隆、倫道夫·赫斯特和杜邦家族的努力。[30]這些學者認為,隨著剝皮機的發明,大麻成為了報業中使用的紙漿的一種非常便宜的替代品。這些學者認為,赫斯特認為這是對他大量木材持有的威脅。美國財政部長、美國最富有的人梅隆對杜邦公司的新型合成纖維尼龍進行了大量投資,並認為其成功取決於其對傳統資源大麻的替代。然而,存在與這些權利要求相矛盾的情況。人們對這些說法表示懷疑的一個原因是,新型去角質劑在商業生產中的表現並不完全令人滿意。大麻纖維的生產需要收割、運輸和加工,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的過程。技術的發展減少了所需的勞動力,但不足以消除這種劣勢。[31]
1970年10月27日,國會通過了1970年《全面藥物濫用預防和控制法》,其中根據藥物用途和成癮可能性對受管制物質進行了分類。[32]1971年,兩名國會議員發布了一份關於駐越美軍中海洛因流行日益嚴重的報告;10%至15%的軍人對海洛因上癮,尼克森總統宣布吸毒是「頭號公敵」。[32]
尼克森反對毒品運動背後的動機存在爭議。[33]
1973年,成立了緝毒局,以取代麻醉品和危險藥物管理局。[32]
尼克森政府還廢除了聯邦對持有大麻的2至10年強制性最低刑期,並啟動了聯邦減少需求計劃和藥物治療計劃。尼克森政府的「毒品沙皇」羅伯特·杜邦表示,更準確的說法是尼克森結束了而不是發動了「禁毒戰爭」。杜邦公司還辯稱,正是毒品合法化的支持者推廣了「禁毒戰爭」一詞。[34]
隆納·雷根擔任總統期間,聯邦政府對預防藥物濫用和起訴罪犯的關注有所擴大。里根簽署了1984年的《全面犯罪控制法》,該法擴大了對持有大麻的處罰,建立了聯邦強制性最低刑期制度,並制定了民事資產沒收程序。[35]從1980年到1984年,聯邦調查局緝毒部門的聯邦年度預算從800萬增加到9500萬。[36]根據歷史學家伊莉莎白·辛頓的說法,里根在20世紀80年代擔任總統期間是將吸毒者定罪的堅定支持者;她寫道,「(他)領導國會將吸毒者,特別是非裔美國吸毒者定為犯罪,集中並加強了對持有結晶岩形式古柯鹼(稱為「快克」)的懲罰,而不是白宮官員認為在低收入美國白人中同樣存在問題的結晶甲基苯丙胺」。[37]兩黨都支持里根的犯罪立法。根據辛頓的說法,儘管里根是共和黨人,但自詹森政府以來,民主黨人一直支持他的立法。
1982年,副總統喬治·H·W·布什及其助手開始推動中央情報局和美國軍方參與緝毒工作。[38]
國家藥物管制政策辦公室(ONDCP)最初是根據1988年《國家麻醉品領導法》成立的,該法授權為青年開展全國禁毒媒體運動,後來成為全國青年禁毒媒體運動。[39]ONDCP的主管通常被稱為毒品沙皇,[32]它於1989年喬治·H·W·布什總統時期首次實施,並於1993年由比爾·柯林頓提升為內閣級別。這些活動隨後由1998年《財政部和一般政府撥款法》資助。1998年《無毒品媒體運動法》將該運動編纂為《美國法典》第21卷第1708節。[40]
在21世紀初,禁毒戰爭開始被稱為「新的吉姆·克勞」。[41]律師和民權倡導者米歇爾·亞歷山大進一步推廣了這種心態,她在2010年寫了《新吉姆·克勞:色盲時代的大規模監禁》。[42]
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一篇文章,在世紀之交,美國的監禁率不成比例地由非裔美國人組成。2001年,「監獄中的黑人人數(792000人)已經相當於1820年被奴役的人數。隨著當前毒品戰爭的勢頭助長了監獄工業綜合體的不斷擴張,如果目前的趨勢繼續下去,美國監禁的非裔美國人只剩下15年的時間,就像1860年奴隸制高峰期被迫成為動產奴隸一樣」。[41]
在任期間,巴拉克·歐巴馬對禁毒戰爭採取了「強硬但聰明」的態度。雖然他聲稱自己的方法與前幾任總統不同,但事實上,他的做法非常相似。他提倡一個普遍的毒品問題,但他的二元「強硬但聰明」的解決方案保持了將毒品罪犯定罪的心態。[43]
2011年6月2日,一個由前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組成的名為全球毒品政策委員會的國際組織發布了一份報告,稱「全球禁毒戰爭已經失敗。」該委員會由22名自封成員組成,其中包括一些著名的國際政治家和作家。美國外科醫生Regina Benjamin還發布了有史以來第一個國家預防戰略,該戰略旨在預防藥物濫用和促進健康、積極的生活方式。[44]
2012年5月21日,美國政府公布了其毒品政策的更新版本。[45]ONDCP主任同時表示,這項政策與「禁毒戰爭」有些不同:
在同一次會議上,義大利、俄羅斯聯邦、瑞典、聯合王國和美國的代表簽署了一份符合這一點的宣言:「我們的方法必須是平衡的,將有效執法限制毒品供應與努力減少需求和建立恢復相結合;支持人們過上沒有毒癮的生活。」[47]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2013年的一份報告稱,反大麻運動是「對有色人種的戰爭」。該報告發現,「儘管使用率幾乎相同,但非裔美國人被捕的可能性是白人的3.73倍,在過去十年中,大麻違法行為占全國毒品逮捕人數的一半以上」。從某種程度上說,巴拉克·歐巴馬在禁毒戰爭中採取的「強硬但聰明」的二元方法阻礙了其自身的進步。一方面,非白人毒品罪犯受到的刑事制裁較少,但另一方面,通過將罪犯視為嚴格的暴力或非暴力,大規模監禁持續存在。[43]
2016年3月,國際麻醉品管制局表示,國際藥物管制條約沒有規定「禁毒戰爭」。[48]
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紐約時報》2020年的文章,共和黨和民主黨一致認為,現在是結束禁毒戰爭的時候了。喬·拜登在總統競選期間聲稱,他將採取必要措施緩解禁毒戰爭,結束阿片類藥物的流行。
2020年12月4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大麻改革法案,即《大麻機會再投資和驅逐法案》(也稱為《更多法案》),該法案將大麻合法化。此外,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說法,它「刪除了過去的定罪和逮捕,並對大麻徵稅,以重新投資于禁毒戰爭的目標社區」。[49]然而,根據《管制物質法》,大麻仍然是附表一藥物。雖然MORE法案將大麻合法化,但附表一對該物質的分類與從社會政治角度重新定義大麻的努力相衝突。《更多法案》於2020年12月在參議院獲得通過。[50]
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各州在毒品自由化問題上採取了不同的步伐。例如,截至2020年12月,俄勒岡州成為美國第一個將所有毒品合法化的州。州政府的應對措施已經從刑事手段轉向公共衛生手段。[49]
基於現代政治學家和經濟理論家的意識形態,一些人認為,禁毒戰爭一直是通過大規模監禁的方法來促進自由經濟市場放鬆管制的一種方式。[51]
據人權觀察組織稱,禁毒戰爭導致逮捕率飆升,由於各種因素,針對非裔美國人的逮捕率不成比例。[52]尼克森的助手John Ehrlichman說,尼克森利用禁毒戰爭將黑人和嬉皮士社區及其領導人定為犯罪並加以破壞。[53]
由于禁毒戰爭,美國目前的監禁狀態分為幾個階段。到1971年,50多年來(自1914年、1937年等以來),對毒品採取了不同的措施,每10萬名公民中的囚犯只增加了很小的一部分。在尼克森創造了「禁毒戰爭」這一短語後的頭九年裡,統計數據顯示,被監禁的總人數只略有增加
1980年以後,情況開始發生變化。在20世紀80年代,儘管因所有罪行被捕的人數增加了28%,但因毒品犯罪被捕的人數卻增加了126%。需求增加的結果是私有化和營利性監獄行業的發展。[54]美國司法部在報告各州舉措的影響時指出,從1990年到2000年,「毒品犯罪數量的增加占黑人囚犯總增長的27%,西班牙裔囚犯總增長率的7%,白人囚犯增長率的15%。」,美國規定驅逐許多因毒品犯罪而被定罪的非公民。
1994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報道稱,「禁毒戰爭」每年導致100萬美國人被監禁。[55]2008年,《華盛頓郵報》報道稱,每年有150萬美國人因毒品犯罪被捕,其中50萬人將被監禁。此外,五分之一的美國黑人會因毒品法而入獄。[56]
聯邦和州政策還對那些被判犯有毒品罪的人施加了附帶後果,除了罰款和監禁外,這些後果不適用於其他類型的犯罪。例如,一些州頒布了法律,將任何被判犯有毒品罪的人的駕駛執照吊銷六個月;這些法律的頒布是為了遵守被稱為所羅門-勞滕貝格修正案的聯邦法律,該修正案威脅要懲罰不執行該政策的州。[57][58][59]毒品犯罪或一般重罪犯罪附帶後果的其他例子包括喪失職業執照、喪失購買槍枝的能力、喪失獲得食品券的資格、喪失獲得聯邦學生援助的資格、失去住在公共住房的資格、失失投票能力和被驅逐出境。
198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法律,與對販運粉末古柯鹼的懲罰相比,對販運或持有快克的量刑相差100比1,這被廣泛批評為歧視少數族裔,主要是黑人,他們比粉末古柯鹼更有可能使用快克。自1986年以來,聯邦法律就要求這一比例為100:1。在聯邦法院被判持有5克快克古柯鹼的人,最低可被判處5年聯邦監禁。另一方面,持有500克粉狀古柯鹼也會被判處同樣的刑罰。2010年,《公平量刑法》將量刑差距縮小到18:1。[60]
據人權觀察組織稱,犯罪統計數據顯示,1999年在美國,與非少數族裔相比,非裔美國人因毒品犯罪被捕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受到的懲罰和判決也要嚴厲得多。[61]
1998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在逮捕、起訴、判刑和死亡方面存在巨大的種族差異。非裔美國吸毒者占毒品逮捕人數的35%,占定罪人數的55%,占因持有毒品罪入獄人數的74%。在全國範圍內,非裔美國人因毒品犯罪被送進州立監獄的頻率是其他種族的13倍,儘管據推測他們只占經常吸毒者的13%。[62]
隨著時間的推移,禁毒立法也顯示出明顯的種族偏見。明尼蘇達大學教授、社會正義作家Michael Tonry寫道,「禁毒戰爭可預見地、不必要地破壞了數十萬處境不利的美國年輕黑人的生活,並破壞了數十年來為改善城市黑人下層成員的生活機會所做的努力。」[63]
1968年,林登·詹森總統決定,政府需要努力遏制當時席捲全國的社會動盪。他決定將工作重點放在非法藥物使用上,這種做法符合當時專家對這一問題的意見。在20世紀60年代,人們認為美國至少有一半的犯罪與毒品有關,在接下來的十年裡,這一數字增長了90%。他制定了1968年的重組計劃,將麻醉品局和藥物濫用局合併為司法部內的麻醉品和危險藥物局。[64]記者馬克斯·勒納在其著作《作為文明的美國》中總結了這一時期關於毒品使用的信念:
作為一個恰當的例子,我們可以以黑人地區普遍存在的冷藏和吸毒成癮這一已知事實為例。這基本上是從貧困、貧民窟生活和破碎家庭的角度來解釋的,但在同樣的條件下,很容易表明其他種族群體沒有吸毒成癮。[65]
理察·尼克森於1969年成為總統,並沒有放棄詹森開創的禁毒先例。尼克森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策劃緝毒行動,以提高其「監督者」的聲譽。Lois B.Defleur是一位研究芝加哥這一時期毒品逮捕的社會歷史學家,他表示,「警察管理人員表示,他們正在進行公眾想要的逮捕」。此外,尼克森新成立的一些緝毒機構在試圖滿足公眾對逮捕人數的需求時,會採取非法做法進行逮捕。從1972年到1973年,藥物濫用和執法辦公室在18個月內進行了6000次毒品逮捕,其中大多數是黑人。[66]
接下來的兩位總統,傑拉爾德·福特和吉米·卡特,以基本上延續了他們前任的計劃作為回應。1981年隆納·雷根就任總統後不久,他就這個話題發表了演講。里根宣布,「我們正在拆除懸掛在許多毒品行動上的投降旗幟;我們正在升起戰旗。」[67]
然後,在1986年黑人籃球明星Len Bias古柯鹼過量的驅使下,里根得以在國會通過《反藥物濫用法案》。這項立法額外撥款17億美元,用於資助禁毒戰爭。更重要的是,它為毒品犯罪制定了29項新的強制性最低刑期。在此之前,在該國的整個歷史上,法律體系總共只判處了55次最低刑期。新量刑規則的一項主要規定包括對粉末古柯鹼和快克古柯鹼的不同強制性最低標準。在該法案出台時,人們對白人普遍使用的粉末古柯鹼和黑人普遍使用的快克古柯鹼在效力和效果上的差異進行了公開辯論,許多人認為「快克」的效力和成癮性要高得多。快克古柯鹼和粉狀古柯鹼是密切相關的化學物質,快克古柯鹼是一種可吸菸的游離鹼形式的粉狀鹽酸古柯鹼,它能產生更短、更強烈的快感,同時使用更少的藥物。這種方法更具成本效益,因此在市中心街道上更為普遍,而粉末古柯鹼在白人郊區仍然更受歡迎。里根政府開始支持公眾輿論反對「快克」,鼓勵緝毒局官員羅伯特·普特南誇大該藥物的有害影響。「妓女」和「嬰兒」的故事變得司空見慣;到1986年,《時代》雜誌宣布「破解」年度問題。里根乘著公眾熱情的浪潮,對快克古柯鹼做出了更嚴厲的判決,對數量少得多的快克古柯鹼判處更嚴厲的重罪。[68]
里根的門生、前副總統喬治·H·W·布什是下一個占據橢圓形辦公室的人,他領導下的毒品政策符合他的政治背景。布什堅持其前任和前上司的強硬路線,在1989年國家藥物管制辦公室發布第一份《國家藥物管制戰略》時加強了對毒品的監管。[69]
接下來的三任總統柯林頓、布什和歐巴馬延續了這一趨勢,在他們上任後繼承了禁毒戰爭。在聯邦政府被動的時期,正是各州在禁毒戰爭中發起了有爭議的立法。種族偏見通過一些有爭議的政策在各州表現出來,比如紐約市的「攔截和搜身」警察做法和1994年加利福尼亞州開始的「三擊」重罪法。[70]
2010年8月,歐巴馬總統簽署了《公平量刑法》,使其成為法律,大大縮小了粉末古柯鹼和快克古柯鹼之間100比1的量刑差距,這對少數族裔的影響尤為嚴重。
常用的非法藥物包括海洛因、古柯鹼、甲基苯丙胺、搖頭丸、LSD、氯胺酮和大麻。
海洛因是一種高度成癮的鴉片類藥物。如果販賣或持有海洛因被抓獲,犯罪者可能會被指控犯有重罪,面臨2至4年的監禁,最高可被罰款2萬美元
冰毒是由甲基苯丙胺鹽酸鹽組成的。它以白色粉末或固體(岩石)形式銷售。持有冰毒可能會受到從罰款到監禁不等的懲罰。與其他毒品犯罪一樣,刑期可能會根據被告持有的毒品數量而增加。
在美國各地,持有古柯鹼是非法的。各州或聯邦政府對持有古柯鹼的處罰各不相同。
大麻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非法藥物。對持有毒品的懲罰比對持有古柯鹼或海洛因的懲罰要輕。在美國越來越多的州,這種藥物正在合法化。大約有一半的美國成年人嘗試過大麻。[71]
迷魂藥,也稱為MDMA,是一種移情原。在美國,持有搖頭丸是非法的。持有搖頭丸的懲罰最高可達50000美元的罰款和3-10年的監禁。
LSD是一種可以導致幻覺的迷幻藥。在美國,持有LSD是非法的。懲罰可能是最高200萬美元的罰款和5-40年的監禁。[72]
一些學者聲稱,「禁毒戰爭」一詞是掩蓋早期軍事或準軍事行動延伸的宣傳。[73] 其他人則認為,大量的「毒品戰爭」外國援助資金、培訓和設備實際上用於打擊左翼叛亂,並經常提供給自己參與大規模販毒的團體,例如哥倫比亞軍方的腐敗成員。[74]
從1963年到1975年越南戰爭結束,在非戰鬥狀態下,美國士兵普遍使用大麻。一些軍人也使用海洛因。許多軍人在返回美國後停止了海洛因的使用,但回家後卻上癮了。1971年,美國軍方對美國軍人和婦女的吸毒情況進行了研究。研究發現,全球範圍內藥物的日使用率低至2%。[75]然而,1971年春天,兩名國會議員發布了一份令人震驚的報告,聲稱越南15%的軍人對海洛因上癮。大麻的使用在越南也很普遍。吸毒的士兵有更多的紀律問題。頻繁使用毒品已經成為駐越指揮官的一個問題;1971年,據估計有3萬名軍人吸毒成癮,其中大部分是海洛因。
因此,從1971年起,回國的軍人必須接受強制性的海洛因測試。從越南返回時檢測呈陽性的軍人在檢測呈陰性之前不得回國。該項目還為海洛因成癮者提供治療。[76]
1969年9月,尼克森總統宣布了「攔截行動」,這是外交政策領域最早的禁毒行動之一,旨在減少從墨西哥進入美國的大麻數量。這一行動始於嚴厲的檢查打擊,導致跨境交通幾乎關閉。[77]由於邊境州對過境的負擔存在爭議,這項工作只持續了20天。[78]
1989年12月20日,美國入侵巴拿馬,作為正義行動的一部分,該行動涉及25000名美軍。巴拿馬政府首腦曼努埃爾·諾列加將軍應美國的要求,一直在向尼加拉瓜的反政府組織提供軍事援助,作為交換,美國容忍了他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就知道的販毒活動。[79][80]1971年,當緝毒局試圖起訴諾列加時,中央情報局阻止了他們這樣做。當時由未來總統喬治·H·W·布什領導的中央情報局每年向諾列加提供數十萬美元,作為他在拉丁美洲工作的報酬。當中央情報局飛行員尤金·哈森福斯在尼加拉瓜上空被桑地諾人擊落時,飛機上的文件揭示了中央情報局在拉丁美洲的許多活動,中央情報局與諾列加的關係成為美國政府的公共關係「責任」,美國政府在容忍了他數十年的毒品行動後,最終允許緝毒局以販毒罪起訴他。正義行動,其目的是奪取諾列加並推翻他的政府;諾列加在羅馬教廷獲得臨時庇護,並於1990年1月3日向美國士兵投降。他被邁阿密一家法院判處45年監禁。[81]
作為哥倫比亞計劃的一部分,美國政府目前每年向哥倫比亞提供數億美元的軍事援助、培訓和裝備,以打擊被指控參與販毒的哥倫比亞革命武裝力量等左翼游擊隊。[82]
作為哥倫比亞計劃的一部分,美國私營公司簽署了開展禁毒活動的合同。DynCorp是美國國務院簽約的最大私營公司之一,其他公司則與國防部簽訂了合同。
哥倫比亞軍事人員接受了包括美洲學院在內的美國軍事和執法機構的廣泛反叛亂培訓。作者Grace Livingstone表示,哥倫比亞SOA畢業生涉嫌侵犯人權的人數比目前已知的任何其他國家的SOA畢業生都多。2001年人權觀察關於哥倫比亞的一份報告中強調的所有旅的指揮官都是SOA的畢業生,包括2001年上納亞大屠殺發生地考卡山谷的第三旅。受過美國訓練的軍官被指控直接或間接參與了20世紀90年代的許多暴行,包括特魯希略大屠殺和1997年的馬皮里潘大屠殺。
2000年,柯林頓政府最初放棄了《哥倫比亞計劃》附帶的除一項人權條件外的所有人權條件,認為這種援助對當時的國家安全至關重要。[83]
美國和哥倫比亞政府的努力因專注於打擊南部地區的左翼游擊隊而受到批評,而沒有對右翼準軍事組織施加足夠的壓力,並繼續在該國北部開展毒品走私行動。[84][85]人權觀察、國會委員會和其他實體記錄了哥倫比亞軍方成員與AUC之間存在聯繫,美國政府已將AUC列為恐怖組織,哥倫比亞軍方人員侵犯人權,根據現行法律,他們沒有資格獲得美國援助。
2010年,華盛頓拉丁美洲辦事處得出結論,哥倫比亞計劃和哥倫比亞政府的安全戰略「都付出了高昂的生命和資源代價,只完成了部分工作,回報遞減,使重要機構變得更弱。」[86]
它還指出,「哥倫比亞計劃被廣泛譽為成功,一些分析人士認為,到2010年,哥倫比亞安全部隊終於一勞永逸地占據了上風。」
梅里達倡議是美國與墨西哥政府和中美洲國家之間的安全合作。它於2008年6月30日獲得批准,其既定目標是打擊販毒和跨國犯罪的威脅。梅里達倡議在一項為期三年(2008-2010年)的承諾中向墨西哥政府撥款14億美元,用於軍事和執法培訓和裝備,以及加強國家司法系統的技術諮詢和培訓。梅里達倡議針對的是許多非常重要的政府官員,但它未能解決成千上萬的中美洲人的問題,因為他們每天都因禁毒戰爭而面臨危險,不得不逃離自己的國家。目前還沒有任何針對這些人的計劃。計劃中沒有武器。[87]
作為根除毒品計劃的一部分,美國定期贊助在中美洲和南美洲的叢林中噴灑草甘膦等大量除草劑。空中熏蒸造成的環境後果被批評為對世界上一些最脆弱的生態系統有害;[88]同樣的空中熏蒸做法也被認為造成了當地居民的健康問題。[89]
2012年,美國向宏都拉斯派遣緝毒局特工,協助安全部隊開展禁毒行動。宏都拉斯一直是毒販的主要中轉站,他們使用隱藏在全國各地的小型飛機和著陸帶運輸毒品。美國政府與幾個拉丁美洲國家達成協議,分享情報和資源,以打擊毒品貿易。緝毒局特工與國務院、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和布拉沃聯合特遣部隊等其他美國機構合作,協助宏都拉斯軍隊對販運者的行動地點進行突襲。[90]
一些批評者將對持不同意見的少數吸毒者的大規模監禁與歷史上對其他少數人的大規模監禁進行了比較。例如,精神病學家Thomas Szasz在1997年寫道:「在過去的三十年裡,我們已經用對非法吸毒者更兇猛的醫療政治迫害取代了對非法性使用者(『罪犯』和『精神病患者』)的醫療政治折磨。」[91]
禁毒戰爭自成立以來一直是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2008年10月2日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四分之三的美國人認為禁毒戰爭正在失敗。[92]
毒品戰爭的社會後果受到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等組織的廣泛批評,認為其對少數族裔有種族偏見,並對美國監獄人口激增負有不成比例的責任。根據毒品政策聯盟委託司法政策研究所於2006年3月發布的一份報告,美國的「無毒品區」在讓年輕人遠離毒品方面無效,反而在司法系統中造成了嚴重的種族差異。[93]
2014年,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超過十分之六的美國人表示,州政府取消對違反毒品法的強制監禁是一件好事,而十分之三的美國人表示這些政策變化是一件壞事。這與2001年以來的相同民意調查問題相比有了實質性的轉變。2014年,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67%的美國人認為轉向治療古柯鹼和海洛因等毒品更好,而26%的人認為起訴是更好的途徑。[94]
2018年,拉斯穆森報告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只有不到10%的美國人認為禁毒戰爭正在勝利,75%的人認為美國沒有贏得禁毒戰爭。
與美國公民不同,墨西哥公民支持政府在禁毒戰爭中對販毒集團採取的現行措施。皮尤研究中心2010年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80%的人支持目前在禁毒戰爭中使用軍隊打擊毒販,約55%的人表示他們在戰爭中取得了進展。[95]一年後的2011年,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71%的墨西哥人發現「非法藥物在他們的國家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77%的墨西哥人還發現,販毒集團及其相關的暴力行為對墨西哥來說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民意調查還發現,認為非法毒品和與卡特爾有關的暴力的比例在北方更高,87%的人認為非法使用毒品,94%的人認為與卡特爾有關暴力是一個問題。與其他地區相比:南部、墨西哥城和墨西哥城的大面積地區,以及墨西哥中部,這些地區的非法藥物使用率都約為18%或低於該國面臨的問題。在販毒集團相關的暴力問題上,這些地區也比北方低19%或更多。[96]
2013年,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74%的墨西哥公民支持培訓警察和軍隊,另有55%的人支持提供武器和財政援助。儘管民調顯示支持美國的援助,但59%的人反對美軍在當地駐軍。[97]同樣在2013年,皮尤研究中心在一項民意調查中發現,56%的墨西哥公民認為美國和墨西哥都應為墨西哥的毒品暴力負責。在同一項民意調查中,20%的人認為美國應該受到譴責,17%的人認為墨西哥應該受到譴責。[98]
2012年在瓜地馬拉舉行的一次會議上,來自瓜地馬拉、墨西哥和哥倫比亞的三位前總統表示,禁毒戰爭已經失敗,他們將在當年4月的美洲首腦會議上提議討論替代方案,包括非刑事化。[99]瓜地馬拉總統奧托·佩雷斯·莫利納表示,禁毒戰爭給中美洲人的生命帶來了太高的代價,現在是時候「結束討論非刑事化的禁忌」了。[100]在峰會上,哥倫比亞政府以其對哥倫比亞造成的災難性影響為由,推動了自40年前尼克森宣布禁毒戰爭以來最深遠的毒品政策變革。[101]
中國的禁毒運動可以追溯到1909年在上海與國際鴉片委員會合作。[104]1991年至1999年,中國共破獲非法吸毒、販賣毒品案件360起。[105]2009年,巴基斯坦裔英國毒販阿克毛·沙伊克因向中國走私4公斤海洛因在中國被判處死刑[106]如今,在中國使用、擁有或種植大麻是非法的。根據情節輕重,可判處10至15天拘留至無期徒刑。
對美國青年毒品犯罪的懲罰幾乎總是涉及永久或半永久剝奪受教育的機會,剝奪他們的投票權,後來還涉及創造犯罪記錄,這使就業更加困難。美國五分之一的監獄人口因毒品犯罪而被監禁。[107]因此,一些作者堅持認為,禁毒戰爭造成了一個永久的下層階級,他們幾乎沒有教育或工作機會,通常是因為毒品犯罪而受到懲罰,而毒品犯罪又是因為儘管沒有教育或就業機會,但仍試圖謀生。[108][109]
根據哈佛大學經濟學家Jeffrey a.Miron 2008年發表的一項研究,毒品合法化每年在執法和監禁方面節省的費用約為413億美元,其中257億美元在各州之間節省,超過156億美元為聯邦政府節省。Miron進一步估計,根據與菸草和酒精相當的稅率,至少有467億美元的稅收:87億美元來自大麻,326億美元來自古柯鹼和海洛因,54億美元來自其他毒品。[110]
中美洲國家的低稅收被認為削弱了該地區在對付毒販方面的反應。許多卡特爾,特別是洛斯澤塔斯,利用了這些國家有限的資源。2010年,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和宏都拉斯的稅收僅占GDP的13.53%。相比之下,智利和美國的稅收分別占GDP的18.6%和26.9%。然而,對收入徵收直接稅非常難以執行,在某些情況下,逃稅被視為一種全國性的消遣。[111]
在包括哥倫比亞在內的幾個國家,古柯和古柯種植者的地位已成為一個激烈的政治問題,尤其是玻利維亞。玻利維亞前總統、前古柯種植者工會領導人埃沃·莫拉萊斯承諾將古柯的傳統種植和使用合法化。事實上,在莫拉萊斯政府的領導下,合法化努力與積極和有針對性的根除努力相結合,取得了一些成功。2011年,在莫拉萊斯的領導下,該國的古柯種植量下降了12-13%,莫拉萊斯利用古柯種植者聯合會來確保遵守法律,而不是讓安全部隊發揮主要作用。[112]
根除古柯政策因其對南美洲古柯種植者生計的負面影響而受到批評。在南美洲的許多地區,當地人傳統上咀嚼古柯葉並將其用於茶中以及宗教、醫藥和營養目的。出於這個原因,許多人堅持認為傳統古柯種植的非法性是不公正的。在許多地區,美國政府和軍方在沒有為農民提供任何有意義的替代作物的情況下,強行根除了古柯,並進一步摧毀了他們的許多糧食或市場作物,使他們挨餓,一貧如洗。[113]
批評者指出,由於隨機藥物測試,禁毒戰爭也造成了勞動力的人為短缺。例如,根據交通部的數據,2020年,7萬名卡車司機因大麻使用檢測呈陽性而被解僱。這是在70%的美國人聲稱經歷產品短缺和延誤的時期。[114]此外,美國卡車運輸協會聲稱,卡車運輸行業缺少80000名卡車司機,到2030年這個數字可能會翻一番。[115]此外,聯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將隨機藥物測試的數量從司機職位平均數的25%增加到50%,批評者指出,將導致更多的卡車司機和供應短缺。[116]
中央情報局、緝毒局、國務院和其他幾個美國政府機構被指控與參與販毒的各種團體有關係。
參議員約翰·克里1988年的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關於「反政府組織」毒品聯繫的報告得出結論,美國國務院成員「為反政府組織提供支持的人參與了毒品販運……反政府組織成員自己也在知情的情況下從毒販那裡獲得了財政和物質援助。」[117]報告進一步指出,「與違禁藥物的聯繫包括……美國國務院向毒販支付國會授權的用於向康特拉斯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資金,在某些情況下是在毒販因毒品指控被聯邦執法機構起訴之後,在另一些情況下,毒販正在接受這些機構的積極調查。」
1996年,記者加里·韋伯(Gary Webb)在《聖何塞水星新聞》(San Jose Mercury News)和後來的《黑暗聯盟》(Dark Alliance)一書中發表了報道,稱:「在十年的大部分時間裡,舊金山灣地區的一個販毒集團向洛杉磯的Crips and Bloods街頭幫派出售了數噸古柯鹼,並向美國中央情報局(U.S.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領導的拉丁美洲游擊隊輸送了數百萬的毒品利潤。「這個販毒集團」打開了哥倫比亞古柯鹼卡特爾和洛杉磯黑人社區之間的第一條管道,「因此,」湧入的古柯鹼在美國城市引發了古柯鹼爆炸。[118]
韋布關於美國政府關係的前提最初遭到了媒體的攻擊。該系列仍然存在爭議。該系列導致了三項聯邦調查(即中央情報局、司法部和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對「黑暗聯盟」的指控進行調查。這些報道駁斥了該系列的主要說法,但對中央情報局和執法部門的一些行動持批評態度。中央情報局的報告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中央情報局任何過去或現在的雇員,或任何代表中央情報局行事的人,與羅斯、布蘭登或梅內塞斯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交易」,也沒有發現「黑暗聯盟」中提到的任何其他人物曾受僱於該機構,或與該機構有關聯或聯繫。[119]司法部的報告指出,「我們沒有發現他(布蘭登)與中央情報局有任何聯繫,中央情報局以任何方式干預了他的案件,或者與反對派的任何聯繫影響了他的待遇。」[120]眾議院委員會的報告審查了梅內塞斯和布蘭登對舊金山當地反對派組織以及整個反對派的支持,該報告得出的結論是,它「不足以資助該組織」,也不包括「數百萬」,這與《黑暗聯盟》系列的說法相反。這種支持「不是由反政府運動中與中央情報局有關聯的任何人指揮的」,委員會發現「沒有證據表明中央情報局或情報界知道這些人的支持。」[121]
納爾遜·洛克菲勒的編輯助理羅德尼·坎貝爾表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海軍擔心美國東部航運港口的罷工和勞資糾紛會擾亂戰時後勤,將暴徒Lucky Luciano從監獄中釋放,並與他合作幫助黑手黨控制這些港口。工會成員被黑手黨成員恐嚇和謀殺,以此防止勞工騷亂,確保物資順利運往歐洲。[122]
根據Alexander Cockburn和Jeffrey St.Clair的說法,為了防止共產黨員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義大利當選,中央情報局與西西里黑手黨密切合作,保護他們,並協助他們在全球範圍內進行海洛因走私行動。黑手黨與左翼團體發生衝突,並參與暗殺、折磨和毆打左翼政治組織者。[123]
1986年,美國國防部資助了蘭德公司的一項為期兩年的研究,該研究發現,使用武裝部隊攔截進入美國的毒品對古柯鹼販運幾乎沒有影響,事實上,可能會提高古柯鹼卡特爾和製造商的利潤。這份175頁的研究報告題為「封鎖邊境:軍事參與增加對毒品攔截的影響」,由蘭德公司下屬的國防研究所的七名研究人員、數學家和經濟學家編寫,於1988年發布。該研究指出,在過去九年中,包括海軍研究中心和技術評估辦公室的一項研究在內的七項先前研究得出了類似的結論。報告總結道,利用現有武裝部隊資源進行的攔截行動對古柯鹼進口美國幾乎沒有影響。[124]
在20世紀90年代初至中期,柯林頓政府下令並資助了蘭德公司的一項重大古柯鹼政策研究。蘭德藥物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得出結論,30億美元應該從聯邦和地方執法部門轉向治療。該報告稱,治療是減少藥物使用的最便宜的方法,並指出藥物治療的效果是供應方「禁毒戰爭」的23倍。[125]
國家研究委員會非法藥物政策數據和研究委員會於2001年公布了關於毒品戰爭效果的調查結果。NRC委員會發現,現有的關於解決毒品使用和走私問題的研究,從美國在哥倫比亞根除古柯田的軍事行動到國內毒品治療中心,都沒有結論,如果對這些項目進行了評估:「現有的藥物使用監測系統明顯不足以支持國家必須做出的全方位政策決定……這個國家在不知道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產生預期效果的情況下繼續實施如此規模和成本的公共政策是不合理的。」該研究,儘管沒有被媒體忽視,但卻被高層決策者忽視,導致委員會主席查爾斯·曼斯基得出結論,正如一位觀察員所指出的那樣,「毒品戰爭對其本身的結果沒有興趣」。[126][127]
1995年年中,美國政府試圖減少甲基苯丙胺前體的供應,以擾亂這種藥物的市場。根據2009年的一項研究,這項努力是成功的,但其影響在很大程度上是暫時的。[128]
在1920年至1933年的禁酒令期間,飲酒量最初有所下降,但早在1922年就開始增加。據推測,即使1933年沒有廢除禁令,飲酒量也會很快超過禁令前的水平。[129]反對禁毒戰爭的一個論點是,它使用了與禁酒令類似的措施,而且不再有效。
在2000年至2006年的六年裡,美國在哥倫比亞計劃上花費了47億美元,旨在根除哥倫比亞的古柯生產。這一努力的主要結果是將古柯生產轉移到更偏遠的地區,並迫使其他形式的適應。2005年,美國毒品辦公室宣布改變測量方法,並在其調查中納入新的地區後,發現哥倫比亞在六年結束時的古柯種植總面積是相同的。鄰國秘魯和玻利維亞的種植增加了,有些人會把這種影響描述為擠壓氣球。[130]
至少有500位經濟學家,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米爾頓·弗里德曼、[131]喬治·阿克洛夫和弗農·L·史密斯,指出,根據供需規律,在不減少需求的情況下減少大麻供應會導致價格上漲,從而導致大麻銷售商的利潤上漲。[132]利潤的增加鼓勵生產商不顧風險生產更多的藥物,這為為什麼對藥物供應的攻擊未能產生任何持久影響提供了理論解釋。上述經濟學家發表了一封致喬治·W·布什總統的公開信。布什表示:「我們敦促……國家就大麻禁令展開公開和誠實的辯論……至少,這場辯論將迫使現行政策的倡導者表明,大麻禁令的好處足以證明納稅人的成本、放棄的稅收以及大麻禁令帶來的許多附帶後果是合理的。」
2019年,美國共有70630人因服藥過量死亡。[133]
2008年世界禁毒論壇的宣言指出,預防、教育、治療、執法、研究和減少供應的平衡政策為減少藥物濫用及其相關危害提供了最有效的平台,並呼籲各國政府將減少需求視為打擊藥物濫用的首要優先事項之一。
儘管2005年每年花費70多億美元逮捕並起訴全國近80萬人的大麻犯罪(聯邦調查局統一犯罪報告),但聯邦資助的「監測未來調查」報告稱,約85%的高中生認為大麻「很容易獲得」。自1975年以來,這一數字幾乎沒有變化,在30年的全國調查中從未低於82.7%。美國緝毒局表示,儘管許多州通過了新的醫用大麻法,使獲取大麻變得更容易,但2000年至2005年間,美國的大麻使用者數量有所下降,[134]儘管根據美國國家藥物使用與健康調查,使用率仍高於20世紀90年代。[135]
ONDCP在2011年4月表示,在過去五年中,年輕人的古柯鹼使用量下降了46%,自2006年以來,工作場所古柯鹼檢測呈陽性的人數下降了65%。[136]與此同時,2007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多達35%的大學生使用了非處方興奮劑。
2013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從1990年到2007年,海洛因、古柯鹼和大麻的價格有所下降,但與此同時,這些藥物的純度有所上升。[137]
根據聯邦監獄局收集的數據,45.3%的刑事指控與毒品有關,25.5%的指控刑期為5-10年。此外,非白人占聯邦監獄系統人口的41.4%,超過一半的人年齡在40歲以下。[138]司法統計局認為,超過80%的毒品相關指控是因為持有毒品,而不是銷售或製造毒品。[139]2015年,美國政府在減少供應方面花費了250多億美元,而在減少需求方面只撥款110億美元。減少供應包括:攔截、根除和執法;減少需求包括:教育、預防和治療。禁毒戰爭通常被稱為政策失敗。[140][141][142][143][144]
禁毒戰爭的批評者指出,它在減少吸毒造成的死亡人數方面收效甚微。例如,根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的數據,2021年的藥物濫用死亡人數達到了108000人的歷史新高,比2020年(93000人)增加了15%,[145]這是當時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年,比2019年增加了30%。儘管歐巴馬、川普和拜登政府以及前幾屆政府一直堅持嚴格的藥物管制和對吸毒者的強制性最低刑期,但批評者表示,這些對減少吸毒和死亡幾乎沒有影響。[146]
在美國,禁毒戰爭的合法性受到了四個主要理由的質疑。
1.有人認為,目前實施的禁毒違反了實質性正當程序原則,因為其好處並不能證明侵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本應保障的權利是正當的。2011年7月27日,美國地區法官瑪麗·S·斯克里文裁定,佛羅里達州旨在消除意圖作為持有毒品罪要素的立法違憲。評論員從正當程序的角度解釋了這一裁決。
2.宗教良心自由在法律上允許一些人(例如美洲原住民教會的成員)出於明確的精神或宗教動機使用佩約特。素食聯盟成員也可以在聖禮中使用阿亞瓦斯卡形式的二甲基色胺。然而,第一修正案的自由行使條款沒有提到任何人必須隸屬於官方教會才能行使這種自由。
3.有人認為,商業條款意味著監管藥物使用的權力應該是州法律,而不是聯邦法律。然而,最高法院的裁決與這一論點相反,因為一個地區的生產和消費會改變另一個地方的價格,因為這會影響全球化市場經濟中產品的整體供需和州際價格。
4.起訴某些毒品而不起訴酒精或菸草的戰爭的不公平性也受到了質疑。
幾位作者認為,美國聯邦和州政府在打擊非法藥物分銷方面選擇了錯誤的方法。激進、嚴厲的執法通過法院和監獄輸送個人;政府的工作重點一直放在懲罰上,而不是治療成癮的原因。通過將毒品定為非法而非管制,禁毒戰爭創造了一個利潤豐厚的黑市。Jefferson Fish編輯了學術文章集,提供了各種基於公共衛生和基於權利的替代藥物政策。[147][148][149]
2000年,美國的藥物管制預算達到184億美元,[150]其中近一半用於資助執法,而只有六分之一用於治療。2003年,申請的藥物管制預算中53%用於執行,29%用於治療,18%用於預防。[151]特別是紐約州,將其預算的17%用於藥物濫用相關支出。其中只有1%用於預防、治療和研究。
藥物濫用和心理健康服務管理局(SAMHSA)的一項調查發現,持續治療時間較長的藥物濫用者恢復以前吸毒習慣的可能性較小。在接受研究的人中,66%是古柯鹼使用者。在經歷了長期住院治療後,只有22%的人重新使用古柯鹼。治療使古柯鹼濫用者人數減少了三分之二。[150]聯邦政府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執法,低估了戒毒設施的真實價值及其對減少美國吸毒人數的好處。
2004年,聯邦政府頒布了《國家藥物管制戰略》。它支持旨在擴大治療選擇、加強治療提供和改善治療結果的項目。例如,該戰略向SAMHSA提供了1.006億美元的贈款,用於其恢復途徑倡議。ATR是一個向吸毒者提供代金券的項目,為他們提供獲得臨床治療或康復支持的手段。該項目的目標是擴大能力,支持客戶選擇,並增加基於信仰和社區的臨床治療和康復支持服務提供者。[152]ATR計劃還將根據個人的治療需求提供更靈活的服務。
2004年戰略還宣布,毒品法庭方案大幅增加3200萬美元,該方案為毒品罪犯提供了監禁以外的替代方案。作為監禁的替代品,毒品法庭查明濫用藥物的罪犯,並將他們置於嚴格的法庭監督和社區監督之下,並為他們提供長期治療服務。[136]根據美國國家毒品法庭研究所發布的一份報告,毒品法庭有著廣泛的好處,只有16.4%的美國毒品法庭畢業生在完成該項目後一年內被重新逮捕並被控重罪(而44.1%的獲釋囚犯最終在一年內回到監獄)。此外,讓癮君子參加毒品法庭項目的費用遠低於將其監禁在監獄中的費用。[153]根據監獄管理局的數據,2006年聯邦囚犯的平均監禁費用為24440美元。[154]在毒品法庭項目中接受治療的年費用從900美元到3500美元不等。僅紐約州的毒品法庭就節省了254萬美元的監禁費用。[155]
許多人認為,禁毒戰爭代價高昂,效果不佳,主要是因為對成癮治療的重視不夠。美國在娛樂性毒品使用率和監禁率方面均居世界首位。在大都市地區被捕的男子中,70%的非法藥物檢測呈陽性,[156]54%的被監禁男子將是慣犯。[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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