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子翠分屍案江子翠分屍案是台灣1起殺人分屍案,與鍾正芳命案以及五股箱屍案並列60年代3大命案,命案發生在1977年9月,命案發生地點為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棄屍(日语:死体遺棄)地點為大漢溪下游新海橋附近(新店溪福和橋下亦是棄屍地點),當時為江翠里轄區,故冠上地名。 在1977年9月9日,砂石場工人陳永義在台北縣板橋江翠
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89年1月發生在日本東京都足立區綾瀨(日语:綾瀬 (足立区))的案件,涉及綁票、凌虐、禁錮、強姦、性虐待、暴行罪(日语:重傷害)、謀殺和屍體遺棄(日语:死体遺棄)等案,為日本治安史上相關情節嚴重案件之一。 事件發生前,少年們為平時橫行於足立區的暴力團成員,少年A同時與一些年齡相近的年輕人自行組成名為「極青會」的團體。
光苔事件光苔事件(日语:ひかりごけ事件/ひかりごけじけん)是1944年5月發現的屍体損壞(日语:死体遺棄)案,案發地點位於現日本北海道目梨郡羅臼町。事件中,一艘日本陸軍徵用船(日语:焼津港の徴用船)遭難,船長在嚴冬的知床岬無食物可吃,最終吃掉了同行船員的遺体並生還。 一般認為此事件是日本歷史上不少食人事件中
大阪高槻市國中生命案 『長谷川博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4) (日语). 【高槻中1女子殺人事件】寝屋川市香里新町25-14 山田浩二(45)を死体遺棄の容疑者として逮捕!しかし状況証拠だけ!. 小早川俊一. [2015年8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9月13日) (日语).
天葬、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由於習俗和含義的不同,在某些地方,天葬的行為,可能觸犯遺棄屍體的罪行。 日本 刑法第190條(死体損壊罪) 中華民國 刑法第247條(侵害屍體罪侵害遺骨遺髮殮物遺灰罪) 死亡主题 葬禮:塔葬、土葬、水葬、火葬 屍陀林 施身法 存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