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普魯士教育制度是指普魯士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教育改革而建立的教育制度,該制度包括設立師範學院、普及全民義務教育、中小學教育改革、建立研究型大學(柏林大學),對後世和當時的其他國家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普魯士教育體係是在18世紀後期引入的,在拿破崙戰爭初期普魯士戰敗後得到顯著加強。1807年簽訂《提爾西特條約》後普魯士被迫割地賠款,由此引發了席捲全國的改革運動。普魯士的教育改革在其他國家引發了類似的變化,促成了19世紀歐洲現代民族國家的建立。
這個詞本身並沒有在德國文獻中使用,它指的是洪堡教育改革的主要方面。然而這一基本概念在二戰去普魯士化後引發了各種爭論和爭議,德國及其他地區的21世紀中小學教育仍然受到普魯士教育制度的影響。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