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英語: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2016/0280(COD))[1]是指歐盟頒布的一項指令,已 2019年6月7日通過並正式生效。目的是希望在歐洲數位單一市場的體系當中協調著作權問題,及確保一個運作良好的著作權市場。[2][3]指令擴展了現有的歐盟著作權法,也是歐盟數字單一市場項目中的一個組成部分。[4]歐洲理事會稱指令是為了保護新聞出版物、縮小網際網路平台利潤與內容創作者之間的「價值差距」,以及鼓勵這兩個團體之間的合作。[5]
歐洲聯盟指令 | |
歐洲經濟區檔案 | |
全稱 | 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 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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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歐洲聯盟指令第2019/790號 |
依據 | 條款 53(1), 62, 114 |
審議階段檔案 | |
經社委員會意見 | OJ C 125, 21.4.2017, p. 27–33 (BG, ES, CS, DA, DE, ET, EL, EN, FR, HR, IT, LV, LT, HU, MT, NL, PL, PT, RO, SK, SL, FI, SV) |
歐洲議會意見 | |
報告 |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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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 | |
修正 | 資料庫指令(Directive 96/9) 著作權指令(Directive 2001/29/EC) |
現狀:正式立法 |
「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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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 |
臺灣 | 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 |
港澳 | 數碼單一市場版權法案 |
該指令由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於2018年6月20日提出,修訂後的提案於2018年9月12日獲得議會批准。最終版本指令在2019年3月26日在歐洲議會獲得通過,[6]同年4月15日獲得歐盟理事會的批准。[7]
在該指令中,第11條與第13條引發的爭議最為巨大。[8] 被稱為「鏈結稅」的草案第11條(正式指令第15條)賦予報紙更直接的控制權和對其作品的再利用權,這可能會影響一些網際網路服務,比如新聞聚合器。[9]草案第13條草案(正式指令第17條)要求代管使用者供應內容的服務提供商採取「有效和相稱」的措施來防止使用者侵犯著作權。[10]
背景
歐盟當前的著作權法律於2001年修訂,處在網際網路時代之發展前期,因此許多法律內容與當前數位化發展速度相比已然過時。[1][8]為此,歐盟分別於2015年5月和12月通過、釋出了《數位單一市場戰略》和《面向現代歐洲的著作權框架》(Towards a Modern European Copyright Framework),以期減少各成員國之間的著作權法律差距、使用者利用網路擴大接觸作品的機會。[1]
過程
草案分為四章,共計15個條款,就著作權例外、著作權授權、網路傳播等問題作出了更改。[1]
第11條,也被稱作「連結稅」(Link Tax),要求在參照新聞片段之前必須要從新聞出版者那裡取得相應的授權。此舉旨在將閱讀新聞的流量導向釋出新聞的網站之中,對於網路新聞聚合平台有著極大的衝擊。[8][11]
第13條,也被稱作「審查機器」(censorship machines)、「上傳過濾器」(upload filter),強調各個平台有責任監督其使用者、阻止其侵權的行為。這意味著在使用者上傳內容時,網路平台必須對其上傳內容進行稽核,以確保沒有侵權之行為。[2]按照該法律,使用者也不能再上傳模因、混剪等使用少量著作權材料進行二次創作的內容。[11]
2018年6月20日,歐洲議會的一個委員會投票通過,以13比12、15比10的票數初步通過了最具爭議的草案第11條、13條,並在7月轉交給整個歐洲議會進行表決。[12][13]7月5日,歐洲議會以278票支持、318票反對、31票棄權否決了著作權法案。[14][15]9月12日,歐洲議會投票表決,以438票對226票通過該提案的一個修改方案,並會在2019年1月進行最終表決。[16][17]
2019年3月26日,經歐洲議會表決,該指令以348票支持、278票反對獲得通過。[6][18]歐盟理事會於4月15日批准指令,正式生效。[7]
反響
對於歐盟此草案的第11條與第13條引發的爭議較高,而第13條爭議最大。[8]
2016年《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草案剛剛頒布時,音樂產業的相關團體對此表示歡迎。國際唱片業協會指出這是消融向線上服務與著作權所有者鴻溝的「第一步」。谷歌稱該草案有一些積極的東西,但對其暗示的網際網路審查表示了擔憂。Musically指出,一些人士認為YouTube、SoundCloud這樣的網站不應成為「安全避風港」,並非常歡迎該草案的頒布。[19]同年10月10日,中國大陸媒體人民網援引《中國知識產權報》評論稱,該草案對數位環境下中國著作權法的立法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1]
起草該條款的關鍵人物之一、德國議員阿克塞爾·沃斯稱,該法案只會影響到利用著作權資料在賺錢的人。[11]歐洲議會中也有諸多指令支持者。[2]
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有批評人士指出,被稱為「連結稅」的草案第11條將權力極大地賦予給了大出版商們,但卻有可能殃及小型創業公司。此外,因「連結」一詞定義不明,該條款也有可能被政府部門用來控制人們的言論自由。[11]2018年4月24日,169名學者聯名簽署了一份公開信反對該條款,後又陸續有其他學者參與聯署。[20]
阿克塞爾·沃斯支持該條款,認為第11條針對的是商業使用,該法律明確豁免了私人使用的著作權要求。[11]
英國廣播公司認為,草案第13條要求各個網站監測使用者上傳的內容以防侵權,但該項任務不可能由人類來完成,必然需要依靠電腦程式來完成。然而,在已經使用類似技術的網站上(比如YouTube的Content ID),該舉措的出錯率極高,也因而爭議性很大。[11]此外,該條款也暗示了,只有規模較大、資源充足的網路平台才有可能允許使用者進行評論、分享等操作。[8]
2018年6月12日,維基百科的創始人吉米·威爾士聯合全球資訊網發明者蒂姆·伯納斯-李、TCP/IP發明者文頓·瑟夫等70餘名數位科技界先驅釋出了一封公開信,譴責此法案第13條,稱該條款將會把網際網路從分享創新的開放平台,轉為自動監控其使用者的工具,這會對網際網路的環境造成「實質性的傷害」。[2][21][22][23]
阿克塞爾·沃斯稱,該條款只會影響到網際網路上1%到1.5%的內容。[11]
為抗議該法案,義大利語維基百科自2018年7月3日起自行關閉網站,讀者瀏覽該站任意頁面時將被帶到一個抗議頁面,並看到標語「維基百科有關閉的風險。」「如若草案被通過,報紙新聞可能無法分享到社群網路上,連搜尋引擎也可能再也搜不到它們了。」這段話在維基百科應用程式上也依然可見。除此之外,西班牙語、波蘭語維基百科等七種語言也分別關站進行抗議。英文維基百科雖未關閉網站,但也在網頁上方打出碩大橫幅,鼓勵讀者在投票前去聯絡他們的歐洲議會議員。營運維基百科的維基媒體基金會也參與到了抗議活動中。[11][13][24]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總法律顧問艾琳·B·赫爾舍諾夫(Eileen B Hershenov)稱:「雖然維基媒體基金會運營的都是非營利的網站,可能會得到歐洲法律的部分豁免權,但是我們的任務需要一個自由、開放的網際網路生態系統。」她還表示,如果新聞界取得了對這類少量新聞收費的權力,那麼維基百科的創作將更加困難。[25]
包括阿克塞爾·沃斯和英國歌曲創作者、作曲家與詞作家學院主席克里斯品·亨特(Crispin Hunt)在內的該草案的支持者則稱維基百科是在扭曲真相、聳人聽聞、濫用權威。[25]義大利《晚郵報》於2018年7月3日發文指出,該法案不會影響到非營利線上百科全書或者其他非商業性網站。[26]
在9月12日向歐洲議會提交的修改案中,維基百科與GitHub獲得了該法案的豁免,分享超連結的行為並不會被徵收「連結稅」。但是,維基媒體基金會仍然嚴厲批評該法案,稱自己會「堅持反對,並繼續發揚自由、平衡的著作權理念,讓每個人都能在網路上創作、學習」。[27]
另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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