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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鐲,又稱手環、手鍊、手串,是一種佩戴在手腕上的裝飾物。手鐲可以由皮革、織物、塑料或金屬來製成,有時還含有一些石頭、木頭或貝殼在內。另外,手鐲也用於醫療和鑑定,比如醫院用來識別病人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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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臂鐲可能在工藝上與手鐲相似,但實際上它是指戴在手臂上面的一樣東西,即是臂環。「手鐲」這個詞英文為 bracelet,源於拉丁語 brachile,意思是「手臂的」 ,再經古法語 barcel 演變而來。
古埃及戴手鐲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00年。從材料上看,如用骨頭,石塊和木塊,來尊崇宗教和精神上的利益。國家地理學會稱,刻有聖甲蟲的寶石手鐲是古埃及最具代表性的象徵。聖甲蟲代表重生和復興。被雕刻的聖甲蟲寶石會被視作珠寶佩戴,並裹進纏著亞麻繃帶的木乃伊裡。神話傳說中的聖甲蟲之王克博尼在佩帶手鐲後威力無窮,可以推著太陽橫過天空。
2008年,來自新西伯利亞考古學和民族學研究所的俄羅斯考古學家在西伯利亞阿爾泰山的丹尼索瓦洞工作時,發現了一個來自未成年人的第五根手指的小骨片,被稱為「X女」(指粒線體DNA的母系後裔[1])的丹尼索瓦人。在這個洞穴的相同深度挖掘出來的人工製品,包括一個手鐲,按其放射性碳定年法大約在40,000年前。
在保加利亞有名為瑪爾塔尼搭撒的傳統,那裡的人們有時會在手腕上繫上紅色和白色的繩子,以取悅巴巴瑪爾塔、使春天能夠更快到來。
在希臘也有類似的傳統,在3月的第一天戴上紅白線手圈,直到3月結束,被稱為「三月花」(Μάρτη),被認為是幫助保護佩戴者的皮膚免受強烈的希臘太陽傷害並帶來好運。
在西班牙與拉丁美洲,佩帶阿扎巴車(Azabache)手鍊是用來抵抗傳說之中的「邪惡之眼」(Mal de ojo)。邪惡之眼是由於被別人過度欽佩或嫉妒相貌所造成的。新生嬰兒佩戴阿扎巴車(帶有黑色或紅色的珊瑚護符的一個拳頭形狀的金手鐲或項鍊)被認為能使他們免受邪惡之眼的危害。
在印度的部分地區,女人佩戴手鐲的數量和類型表示著她的婚姻狀況[來源請求]。而在錫克教地區,手鐲是必要的裝飾被稱為五種美德之一。
在東亞地區,古代不論男女都戴手鐲,多數以金、銀、玉石來製成,女性作為已婚的象徵,男性則作為身份或工作性質的象徵,而且人們還認為戴手鐲可以避邪或碰上好運氣。
從2003年5月起,耐克和蘭斯·岩士唐將黃色矽橡膠為材料製作的體育手鐲推向市場。他們成功使這些用矽製造的手鐲傳播開去,在各種慈善活動成為低成本的宣傳工具。這也可以被看作是有著識別帶或類似的用途。這些手鐲也稱為「球員身份帶」、「腕帶」或「球員帶」 。對於運動攀岩,會在手鐲設計上用上攀爬繩(動力繩),作為登山裝備。
鑲嵌著對稱樣式的薄鑽石手鐲稱為網球手鐲。據鑽石小蟲報道,1987年,前世界排名第一的女子網球選手克里斯艾福特,在美國網球公開賽上贏得18個大滿貫單打冠軍。她當時佩帶的一串精美輕便的鑲鑽手鐲意外損壞,迫使比賽中斷,克里斯獲准復原她的珍貴鑽石。「網球手鐲」事件促成了網球手鐲這一新的名稱,並引發了巨大的珠寶潮流。如今不少網球明星,如小威廉士和加布里埃拉薩瓦蒂尼等種子選手都在繼續佩戴網球手鐲。
通常由帶有中心孔的珠子製成,並通過一根細繩或鬆緊帶穿過孔連接。
Bangles為一種南亞常見的飾物,可指手鐲或腳鐲,通常由金屬、玻璃、木材或塑料製成的。有些鐲光滑且無紋,有的帶紋理或鑲著著石塊。
在印度,玻璃手鐲是很常見,是由寬度約3至6毫米(1⁄8至1⁄4英寸)的普通玻璃製成,人們會將它們成堆穿上,以便在用手臂活動的時候使之發出動聽的聲音,就像叮噹響的風鈴一樣。 另外,年幼的印度孩子則會在手和腳踝上戴著薄薄的金手鐲。[2]
在中國文化中,龍和鳳在一直代表著吉祥、高貴和相輔相成的關係,而龍鳳的結合亦漸漸被用作形容愛情。因此,新人結婚都可以說為龍鳳配以及龍鳳程祥,並且少不了龍鳳手鐲,而龍鳳手鐲是男女父母送給新娘的禮物,代表吉祥的意思。越重的龍鳳鐲也代表了家境的財富。在傳統上,龍鳳手鐲是由純金鑄造的,在現代亦有以電鍍製成的,價錢較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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