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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1]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通稱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簡稱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是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第一級職能部門,副戰區級大單位,位於北京市,主要職責為組織指導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建設,並領導管理各省軍區[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0年6月建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人民武裝部。1954年11月,中央軍委決定人民武裝部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動員部[4]。1969年,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軍務部合併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軍務動員部。1975年,重新恢復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動員部[3]。
2015年改革後,中央軍事委員會設置下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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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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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王濱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
機構類型 | 國防部內設機構 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辦事機構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84年5月31日 |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內設機構。
1984年5月31日,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該法第十條規定,「全國的兵役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負責。各軍區按照國防部賦予的任務,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兵役工作。」國防部相應設立國防部徵兵辦公室。2020年1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國辦函〔2020〕102號),同意建立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聯席會議不另設辦公室,由國防部徵兵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組織聯絡和協調等日常工作。同時,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等14個成員單位分別指派1名工作人員擔任國防部徵兵辦公室組成人員,負責日常聯絡協調工作。國防部徵兵辦公室主任由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分管兵役徵集工作的副部長兼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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