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同意同意模式。當中又以「同意就是同意」等肯定式同意的發展為快速,比如霍尔對肯定式同意的定義:「對他人做了或提出了什麼的自主同意;性的許諾;不論在意見還是情感上都對該段性关系表示同意」。希克曼和穆赫哈德共同指出同意應為「對進行性行為的積極意願之口頭或非口頭交流」。在部分情況下,肯定式同意會因某些根本原因而不被視為有效。
同意同意(英語:consent;德語:Zustimmung)是指一個人自願接受與自身有關,由其他人提出的提議或是意願。在幾個領域中已廣泛使用到同意的概念,包括法律、醫療以及性行為等。同意可以分為幾種,包括默示同意(英语:implied consent)、明確同意、知情同意及一致同意。在法律上的同意
最低合法性行為年齡最低合法性行為年齡,又稱同意年龄(age of consent),是指在指一個人被認為具有同意性行為的法律能力的年齡,其含义为法律上认定一个人具有自由表达意志、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的最低年龄,該名稱在法律条文中并不经常出现。其他行为的最低年龄另有单独名称,例如法定结婚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
性侵犯性侵犯是指一个人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故意性接触的行为,或者强迫或用体力强迫某人从事违背其意愿的性行为。可包括強制性交(包括肛交或口交)、強迫親吻、性骚扰、非禮、性虐待等,露體、窥淫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是性侵犯。 就法律意义而言,性侵犯在各地司法区域都是触犯了法规,包括香港、美国、加拿大、英格兰
被治者的同意性」,以保障其政治合法性。 從英國大憲章至聯合國科索沃決議案,治者應獲得被治者同意是人權史中的主張之一。 英國大憲章承認,政府應建立在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簽訂的協議和契約之基礎上,僅管這契約的簽訂僅限於少數臣民,未包括英國大都都人民[需要解释],但的確展示協議為政府統治正統性的基礎。 許多關於憲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