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3月,在德意志1848年革命一百周年之際召開的第二屆東德人民大會上,決定由德國人民會議重新組織全德國起草民主德國憲法並制定國旗。當時的東德國旗有三種方案,一是一面紅旗,二是黑-白-紅三色旗,三是黑-紅-金三色旗。紅旗是國際勞工運動和共產主義運動的旗幟,也是德國十一月革命被資產階級放棄的旗幟,但這個方案很快就被否定了。另一個方案是威瑪共和國的黑-紅-金三色旗,由於讓人聯想到軟弱的威瑪共和國以及當時的失業和社會危機,蘇聯方面否定了這一方案。最後剩下的是黑-白-紅三色旗,這面旗幟曾是1943年二戰期間蘇聯領導下的德國反納粹組織自由德國民族委員會的旗幟,蘇聯方面為這一組織選定了舊德意志帝國的三色旗,以作為反對納粹萬字旗的象徵。
1949年第三屆人民大會上,東柏林市長弗里德里希·艾伯特重新提出了黑-紅-金三色旗方案並在1949年5月30日通過,1949年10月7日東德成立時正式成為國旗。[1]
1949年至1959年,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的國旗完全一致。1959年10月1日,為了與西德國旗相區別,東德政府在國旗中心添加了由錘子、圓規和谷穗組成的東德國徽,象徵著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的聯盟。[2]
直到1960年代末期,東德國旗被西德官方稱作「蘇占區旗幟」(Sowjetzonenfahne)。此時在西德和西柏林展示這面旗幟將被視為違憲和擾亂公共秩序而被西德警察阻止乃至逮捕,即使在國外升起東德國旗也會招致西德的抗議。最終隨著東方政策的推行,1969年7月22日西德政府下令「警方無需制止使用民主德國國旗和國徽的行為」。
由於1972年前東德未被國際社會廣泛承認,在奧運會等體育賽事中,東西德的運動員在同一隊伍——奧林匹克運動會德國聯隊代表團參賽。東德奧委會拒絕使用西德旗幟,而西德奧委會拒絕更改黑-紅-金三色旗。最終達成的妥協方案是使用中心有一個白色奧林匹克五環的黑-紅-金三色旗。1972年東德加入聯合國,兩德互相建交,東西德代表隊遂開始在各自國旗下參賽。
1989年東德巨變後,東德圓桌會議組織起草新東德憲法並制定新國旗。當時的方案是繼續保留黑-紅-金三色旗,而將國徽換為著名的東德政治反對運動「鑄劍為犁」標誌。[3]但在兩德統一的形勢下,東德停止獨立存在,新國旗草案亦無果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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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59年的東德國旗,與西德及現今德國的國旗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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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合代表隊旗(1960年-196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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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主席旗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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