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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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山西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成化二年(1466年),登丙戌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名,二甲六十七名進士,四年七月擢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五年七月實授,升浙江嘉興府知府,改河南開封府知府。吏部尚書王恕舉薦,二十三年二月升山東管糧右參政。
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四年正月轉本司左布政,三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期間懲罰詢問犯人拷打致死,名望有所折損。十一年正月被遼東東寧衛指揮使劉寧告發,被令致仕,同年十二月卒[1][2]。
家族
曾祖張從古。祖父張立道。父張琦,知縣。母呂氏。慈侍下。弟嶷、嵐、岳[3]。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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