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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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的檢察機關。其前身是1950年10月成立的山東省人民檢察署,1954年12月更為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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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檢徽 | |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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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
副檢察長 5 | 張振忠、宋文娟、王效彤、郭曉東、蔣萬雲 |
紀檢監察組組長 | 傅清卿 |
政治部主任 | 劉建軍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山東省法律監督機關 |
行政級別 | 副省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山東省濟南市二環東路5592號 |
郵政編碼 | 250014 |
電話號碼 | +86 (0)531 83011111 |
對外官網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山東省人民檢察署 |
歷史沿革
1950年6月,開始籌建山東省人民檢察署。同年10月,正式建立山東省人民檢察署,內部設秘書處和刑民處。1954年12月,山東省人民檢察署改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1966年8月25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成立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1967年1月25日,被造反派奪權。1968年2月,被軍事管制。1973年6月,建制被撤銷。
1978年6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重新建立,下設辦公室、業務組、組織組。[1]
機構設置
- 辦公室
- 政治部
- 新聞宣傳辦公室
- 第一檢察部(普通犯罪檢察部)
- 第二檢察部(重大犯罪檢察部)
- 第三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
- 第四檢察部(經濟犯罪檢察部)
- 第五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部)
- 第六檢察部(民事檢察部)
- 第七檢察部(行政檢察部)
- 第八檢察部(公益訴訟檢察部)
- 第九檢察部(未成年人檢察部)
- 第十檢察部(控告申訴檢察部)
- 法律政策研究室
- 案件管理辦公室
- 檢務督察部
- 檢察技術部
- 警務部
- 檢察事務保障部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處
- 事業單位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信息中心
- 山東省檢察官培訓學院
歷任領導
- 歷任檢察長
注釋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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