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香港條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家庭暴力條例》是香港政府於1986年制定的民事法例,主要就家庭暴力(當中包括性暴力和精神暴力)受害人的民事補救事宜訂定條文,使家庭暴力受害人——婚姻其中一方或同居男女的其中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令,以免受另一方的「騷擾」。[1][2]
至於,涉及刑事成分的家庭暴力個案主要以《刑事罪行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200章)和《侵害人身罪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212章)處理;《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213章)則為兒童和少年提供保護。在《精神健康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136章)下設立的監護委員會,如有理由相信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正處於危險之中, 或正在或相當可能會被虐待或受人利用, 即可按條例賦予的權力發出緊急[監護令]。[3]必須留意的是,在香港,有關罪行的嚴重程度是根據施暴者及受害者年齡決定的,施暴者越年輕,罪責越重,受害者越年輕,罪責反而越輕,反之亦然。針對長者的暴力行為,通常會被判以最高刑罰。
《家暴條例》的出現是因為當時虐待配偶個案數字上升,大部分屬虐妻個案,情況令社會關注。刑事法律,可以處理任何暴力行為。但《家暴條例》的民事框架,是為「某類特定關係人士的特殊情及需要,向他們提供額外的民事補救」,向因身處某些特定關係而特別容易成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士(即已婚人士,以及長期維持類似配偶關係的同居者)提供額外保護。同時,為未有打算提出離婚的人,提供快捷和簡便的措施,讓雙方在分居的時間冷靜下來處理問題,也讓有親密關係的人,因不願舉報同居者的暴力行為,而提供暫緩的補救方法。
《家暴條例》在香港沿用了二十多年也沒有作過任何修改,基於社會變化,原有的家暴條例根本不足以保障家暴受害人,家庭問題也日益嚴重。《家暴條例》自1986年訂立以來,婦女團體一直批評政府的家暴政策傾向重視維護家庭完整多於保障婦女的人身安全,未能及時採取行動,防止悲劇發生。另外法例及政策亦未有對受害人提供適切的保障,前線社工和警察由於缺乏處理家庭暴力的培訓,也無法有效運用相關條例保障受害人,結果令受害人在求助過程中遇到困難重重。在2004年發生了多宗家庭暴力慘案後,政府表示願意檢討《家暴條例》,立法會最終在2008年6月通過修改家暴條例,修訂後的《家暴條例》在2008年8月1日正式執行。[4]
修訂後的《家暴條例》擴闊了條例的涵蓋範圍,由原來只針對配偶和異性同居者之間的騷擾行為,延伸至包括前配偶、前異性同居者,以及直系及延伸家庭關係的成員。經修訂的《家暴條例》也賦權法院可在發出《禁制騷擾令》中,規定施虐者參與「反暴力計劃」,協助他們改變其暴力態度和行為。
《家暴條例》經修訂後,發出強制令的數字獲得明顯升幅。 2008年首7個月,法院根據舊有的《家暴條例》發出的強制令共13宗,但在8月份修訂法例實施後兩個月內,已發出7宗強制令。
經歷第一次的條例修訂後,不少增取婦女及同性戀權益的組織對於《家暴條例》仍有不滿之處。由於早在1986年,《家暴條例》已經保障沒有婚姻基礎的異性同居男女,同性伴侶卻沒有獲得有關條例的保障,引起了性傾向歧視的嫌疑。
另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在 2008年5月27日之《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承諾,在當個立法年度的9-10月間在立法會上提出草案,修訂家暴保障伸延至「同性同居者」,並得到張超雄、劉慧卿、梁國雄、吳靄儀、劉健儀、楊森及余若薇等立法會議員同意,以換來《2008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得以趕及在2008年8月1日生效。[5][6]
由於把「同性同居者」列入家暴保障範圍之內,猶如將同性同居者界定為家庭看待,所以引來了基督教團激烈的抗議。
立法會2009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2009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7],2010年1月1日生效,[8]將同性同居者及前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讓同居關係一方,不論同性或異性,可向法院申請強制令,免受另一方的騷擾。條例同時更名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9]
《家暴條例》在進行第二次修訂時引起了一些爭論,事緣是條例中有不少受爭議的地方,爭議如下: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