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國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日语:大日本帝国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だいにっぽんていこくけんぽう dai nippon teikoku kenpō */?)是日本首部憲法,公布於明治22年(1889年)2月11日,並於明治23年(1890年)11月29日施行,至二戰後的1947年被現行的《日本国宪法
大日本帝国),是日本在1936年至1947年間所使用的國號,在法律上的使用最早出現於1889年公佈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在1936年後才成為日本官方文件上的通用國號。而在日本歷史分期中,此詞用來指稱1868年幕末結束至1947年《日本國憲法》施行之間,處於天皇掌握政治實權之「帝國」格局的日本,為期約79年。 日本
日本国宪法《日本國憲法》是日本現行憲法,通稱為《戰後憲法》、《昭和憲法》、《和平憲法》,於1946年11月3日公佈、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該憲法是日本政府在二戰戰敗投降之後的盟軍佔領時期所制定的,以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其中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在該憲法
帝國議會 (日本)帝國議會(日语:帝国議会〔帝󠄁國議會〕/ていこくぎかい Teikoku Gikai)是大日本帝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也是日本國會自1889年發布《大日本帝國憲法》到1947年發布《日本国憲法》期間的名称。其歷史包括從1890年11月29日的第1回帝國議會、至1947年3月31日的第92回帝國議會。
大日本帝國海軍大日本帝国海军(日语:大日本帝国海軍〔大日本帝國海軍〕/だいにっぽんていこくかいぐん Dai Nippon Teikoku Kaigun,英語:Imperial Japanese Navy)是日本军的海上武裝力量,有时会用“日本海军”或“帝国海军”来称呼,二次大戰後日本也称其为“旧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