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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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檔案館(英語:Bureau of Archives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直屬事業單位,永久保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外交檔案。[2]
機構沿革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成立,辦公廳秘書處下設檔案科。1950年9月,檔案科劃歸外交政策委員會管轄。1952年9月,檔案科重新劃歸辦公廳秘書處,同時成立檔案委員會,由外交部辦公廳直接管轄。1956年,撤銷檔案委員會,檔案科和機要局電檔股合併為檔案室,隸屬外交部辦公廳,下設文檔組、電檔組和舊檔組3個組。1958年,檔案室重新劃分為保管組和利用組2個組。1961年,增設聯繫組。文革初期,為避免檔案遭到衝擊,對檔案室實行軍事管制。1985年8月5日,將檔案室獨立升格為檔案館。1998年10月,辦公廳圖書資料室併入檔案館。[3]
工作職能
外交部檔案館主要按照國務院和外交部給其確定的工作範圍,負責辦理以下各項工作[4][5][2]:
- 負責收集並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屬單位形成的檔案,對部內、部屬各單位和我駐外使領館、團、處,駐香港、澳門公署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 負責為部內各單位和駐外機構採選、配發與外交工作有關的種類書籍、報刊和工具書,並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
- 檔案館具有對本部門檔案業務的行政管理職能。
機構設置
- 辦公室
- 業務指導處
- 保管利用處
- 鑑定開放處
- 圖書資料處
- 技術處
- 編研處
歷任館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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