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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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英語:Land Registry,LR)是香港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於1993年5月1日註冊總署解散時成立。土地註冊處是首批根據營運基金條例成立的政府部門之一。該處的成立目的為維持一套快捷有效的土地註冊制度,以便土地交易有秩序地進行。現任處長為譚惠儀。
歷史
《土地註冊條例》於1844年2月28日通過,同年成立土地登記所。1949年4月1日與公司登記所、商標登記所、破產管理處、信託管理處和婚姻登記所合併,成立註冊總署(又稱登記總署)。1993年5月1日註冊總署解散,土地註冊處成立,代替田土註冊處(俗稱田土廳)負責土地和業主立案法團的註冊工作。
-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 發展局(2007年7月1日﹣)
職能
- 按照《土地註冊條例》為一切與土地有關的文件辦理註冊。
- 提供查冊及供應土地登記冊和有關紀錄副本的服務。
- 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為業主立案法團辦理註冊。
服務
歷任土地註冊處處長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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