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亨特:我和戰爭罪犯》這篇文章中,卡拉·德爾蓬特(Carla Del Ponte)指控說,1999年科索沃戰爭結束後,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人盜賣了被綁架的塞爾維亞人的人體器官。然而,歐盟法治特派團沒有發現有關這方面的任何證據,塞爾維亞政府也沒提供任何證據[11]。
美國
1990年代,美國的外科醫生重新採用這種在當時稱為「不跳動的心臟」捐贈作法,批評人士認為它過於殘忍,而引發許多道德問題。甚至有些人說它等於是謀殺。但之後,美國國家醫學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Institute of Medicine)針對此種做法進行檢視,所得到的結論是,只要遵循嚴格的指導方針,就是道德的。而這些方針包括:確保撤除治療的決定與捐贈器官的決定是互相獨立的,而且外科醫生必須在心跳停止後,至少等待五分鐘。目前,LifeBanc機構執行長葛登伯文(Gordon Bowen)認為「俄亥俄州可能是全美唯一尚未要求此種作法的地方。」
2012年9月12日,美國國會聽證調查中國強摘器官現象[17]。同時,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網站,就中共政法委機構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發表了多項證詞,其中之一是中國大陸之外的醫生們已證實,他們的病人到中國被移植了法輪功學員的器官(Medical doctors outside China have confirmed that their patients have gone to China and received organs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18]
2013年4月30日,英國廣播公司邀請大衛·喬高和伊森·葛特曼先生(Ethan Gutmann)在BBC的英國廣播公司國際頻道播音室現場解答主持人有關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的提問。4月30日對喬高和葛特曼採訪節目的播出。這是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首次在BBC這家世界著名媒體曝光,表明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葛特曼等人有關中共活體摘取器官的獨立調查結果(調查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已經引起西方社會和媒體的高度重視。喬高在現場回答說:「中國器官移植來源有很大一部份是良心犯,特別是法輪功學員」;「有調查表明有大約6萬5千法輪功學員被摘取器官」;「和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度完全不同,在法輪功被迫害的過程中,中共根本不講法律,靠警察的一封信就可以把你送到勞教所關3-4年」;「非法器官移植過程中法輪功學員被摘取器官等於被謀殺」。葛特曼在節目中也強調說:「中共系統中的良心犯因為他們不報名字不報身份,最可能成為器官摘取的受害人」;「另外,在「在中國的活摘器官(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節目中,喬高強調指出,媒體中稱在中國移植器官是從被處決的犯人身上拿到的,但鮮少有人提及的一個真正事實是:很多因為器官而被殺害的人是法輪功修煉者,他們沒有犯任何罪,完全是無辜的。人們忘記了這樣一個事實,這些都是無辜的人。[21]
專業醫學期刊《BMC Medical Ethics》2019年11月刊登論文〈對官方的逝者器官捐贈數據的分析令人懷疑中國的器官轉運改革之可靠性〉,提出COTRS上公佈的2010至2018年間器官捐贈資料的統計結果是人造的,基於數學公式,其增長趨勢並非來自志願捐獻活動的結果或是對實際資料的細微處理,對中國紅十字會的統計結果的分析也能得出偽造的嫌疑[27];然而移植數據造假不表示強摘維吾爾穆斯林以及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就沒有發生,一些人權組織認為,這數據造假是一個精心設計的掩飾,用以掩蓋中國政府大規模強摘無辜人士器官的事實。[28]
以色列
2009年12月,以色列政府承認,在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以色列士兵、公民、巴勒斯坦人和外國工人的屍體,在未經他們親屬的允許下,被阿布·卡比爾法醫研究所(the Abu Kabir Forensic Institute)摘取了皮膚、角膜、心臟瓣膜和骨骼。[29]該摘取器官的事件是瑞典Aftonbladet報社與以色列的公開辯論戰中被揭露的。[30][31]以色列政府聲稱,該研究所大約在2000年左右結束了摘取器官的做法。
International Summit On Transplant Tourism And Organ Trafficking, The Declaration of Istanbul on Organ Trafficking and Transplant Tourism, Clinical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Nephrology : CJASN, Sep 2008, 3 (5): 1227–31, ISSN 1555-9041, PMID 18701611, doi:10.2215/CJN.033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