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發電廠,原稱四方發電所、四方發電廠,是位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興隆一路6號的一座發電廠,建於1934-1935年,後經歷多次改建擴建。現由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持有、經營。
青島發電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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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稱 | 青島發電廠 |
國家/地區 | 中國 |
位置 | 青島市 |
坐標 | 36°06′45″N 120°19′42″E |
現況 | 運作中 |
始建日期 | 1934年11月 |
啟用日期 | 1935年11月 |
持有單位 | 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 |
歷史
1934年,由於廣州路青島發電所不敷使用,膠澳電氣公司決定新建一座發電廠,由日本人岡野三井勘定新址,在距市區7公里處的四方西北海岸填海建造新廠,同年11月動工。次年11月,一部日制石川島15000千瓦汽輪機發電機組與三座42噸/小時鍋爐(稱為1、2、3號爐,後改稱5、6、7號爐)安裝竣工並投入試運行,12月1日正式投產發電。1936年12月又增裝15000千瓦汽輪發電機一部(稱為4號發電機)。1937年6月,青島發電所內的一部英制湯姆森-休斯頓5000千瓦汽輪機發電機組被移裝至四方發電所,此後四方發電所總發電量為35000千瓦。[1][2]
1937年7月抗戰爆發後,該廠日籍職員於9月全部撤走。青島市政府機關於年末撤離青島。因奉行焦土政策,發電廠的2、3、4號發電機組及配電盤控制室於12月30日被炸毀。1938年1月日軍占領青島後著手修復該廠,由芝浦派遣人員就地修理3號機,並將2號、4號機運往日本修理。同年5月1日修復3號機,1940年4月,2、4號機修復完工,6月開始發電並恢復35000千瓦出力。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青島市政府接管四方發電所。同年12月改為經濟部所屬,稱為「經濟部接管青島電廠發電所」。1946年11月11日改隸行政院資源委員會。[1][2]
1949年6月2日,青島解放,華東工礦部接管發電廠。1950年8月,四方發電所改稱四方發電廠。1953年,該廠開始實施擴建。同年12月23日,燃料工業部批文將天生港電廠訂貨的捷克產42噸/時鍋爐調給四方發電廠安裝,廠編號為9號爐,1954年10月13日正式開工,次年5月竣工投產,但由於部分技術問題未解決,運行一直不正常,只能作緊急備用。二五計劃開始後,燃料工業部於1955年批准擴建2台12000千瓦汽輪發電機組和3台75噸/時鍋爐的初步設計,均為捷克設備,由捷克方面與華東電力設計院合作設計,設備編號為6、7號機,10、11、12號爐,1957年9月1日開工。1958年8月15日,6號機、10號爐在1957年下半年竣工的乙站主廠房(位於1935年建成的舊站房西側)建成投產,9月10日7號機、11號爐建成投產,12月6日12號爐投產。1956年11月擴建上海汽輪機廠和上海電機廠生產的一台6000千瓦汽輪發電機,設備編號為5號機,由該廠自行施工,1957年11月建成投產。至1957年底,該廠總容量已增加至41000千瓦。[1][2][3][4]
1957年9月,四方發電廠改稱青島發電廠。1958年,該廠自行成立基建工程處,並在青島市人民政府等地方單位的支持下安裝了由301兵工廠和青島生建機械廠生產的6000千瓦汽輪發電機組,1959年1月27日簡易投產,編號8號機。1958年6月16日,水電部批准擴建1台12000千瓦和3台25000千瓦機組。同年8月,青島發電廠根據山東省電業局意見改為青島第一發電廠[3]。1959年8月29日,山東省電業局根據水電部通知,將1台上海汽輪機廠和上海電機廠製造12000千瓦汽輪發電機組分配給該廠,編號9號機,由山東省電力設計院設計,該廠自行安裝,同年8月開工,12月28日簡易投產。[1][4]
1959年12月4日,山東省基本建設委員會函告山東省電力局,批准青島第一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並由水電部批准在案,由電廠工程處、山東省電力建設一處、二處共同施工,汽輪機為哈爾濱鍋爐廠製造的120噸/時鍋爐,初步設計為三機三爐,12月開工。其中10號機與13號爐於1960年12月24日(一說10月24日)在丙站(甲、乙站東側)簡易投產。汽輪機發電機 (11號機)於該年年底簡易安裝完畢(僅裝了汽輪機和發電機),試車達3000轉/分後因缺乏輔助設備即停止運行,連同14號爐、海水泵房及新煤廠等於1961年1月其列為停緩工程。11號機、14號爐工程至1965年才重新上馬,於同年12月26日投產發電。至此,該廠已形成一座具有10機10爐,每小時能產蒸汽量667噸,對外輸送133000千瓦負荷的中型發電廠。[1][4]
1966年「文革」開始後,該廠工作受到衝擊。1966年10月,青島第一發電廠重組為青島發電廠[3]。1967年1月21日,該廠被造反派奪權。1969年12月,海軍北海艦隊組成軍管會對該廠實行軍管。同年,水電部軍管會批准該廠1965年5月提出的擴建25000千瓦機組的報告,由北京重型電機廠製造,廠編號12號機,於1970年12月26日投入運行。該廠的設備容量因此達到建廠以來的高峰階段。[1][4]
1976年「文革」結束及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因山東省電網內新建一批骨幹電廠,青島發電廠內部分低效率機組逐漸淘汰、拆除。該廠因設備老化且處於系統末端,屬於山東電網的調頻廠。五五計劃及六五計劃期間,2、3號機及5、6、7、8號爐報廢拆除,4、8號機改為調相機。1986年後,該廠實施整頓並提高管理水平。該廠1981至1990年間的發電容量為117000萬千瓦。[4]
1991年至1992年,國家計委及能源部先後批准青島發電廠一期2×300MW擴建工程,後於1993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計委和國家能源投資公司將其正式列入國家新開工大中型項目。1993年7月1日,青島發電廠兩台300MW機組擴建工程開工奠基,時任中共青島市委書記俞正聲與山東省電力局局長徐福田共同為工程奠基。1994年3月1日正式開工。擴建工程在舊廠區西側海域灘涂吹填沙173萬立方米,造地750萬畝,規劃容量為4×300MW機組,分二期建設。一期2×300MW擴建工程由華東電力設計院勘測、設計,山東省電力建設二公司負責主體施工和安裝,山東電力調試所負責總體調試,設備主機組使用上海三大動力廠的國產引進型300MW燃煤汽輪發電機組。兩台機組分別于于1996年6月22日、1997年5月1日正式移交生產。該廠因此一躍成為山東省大型火力發電廠之一。1998至1999年,該廠曾實施供熱改造工程,作為2×300MW機組的配套工程,並為周邊四方區、台東區供熱。2000至2001年擴大對外供熱能力。[5]
2003年1月,青島發電廠劃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成為其下屬控股企業[5]。2006年,該廠二期2×300MW熱電聯產工程竣工,2007年5月通過安全驗收[6]。2007年後半年始,該廠逐漸淘汰並拆除小火電機組,為三期熱電聯產工程做準備[7],期間於2007至2009年間拆除甲站(1935年建)、乙站(1957年建),2009至2010年間拆除丙站(1960年建)。2015年9月15日,該廠脫硫系統吸收塔失火,四號煙囪冒黑煙,據報道為工人焊接操作不慎所致,無人傷亡[8]。
相關條目
- 青島電燈廠
- 黃島發電廠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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