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瀾濤(1910年11月—1997年12月31日),又名劉華甫,男,陝西米脂人,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領導人,曾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全國政協第四、第五、第六屆副主席,第八屆中共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中央監察委員會副書記。
生平
1910年11月,劉瀾濤出生於陝西米脂縣一個貧苦家庭。青少年時期就接受進步思想,參加過五卅運動;於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並擔任共青團米脂縣委宣傳部部長;1928年9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先後任中共定邊縣工委書記,陝北特別委員會秘書長、兼宣傳部部長等職,同劉志丹、謝子長等一起開展陝北的革命鬥爭。1930年8月,劉瀾濤被捕入獄;在獲救出獄後,調往中共河北省委工作。不久因遭人舉報再次被捕,被關進「北平軍人反省院」(即草嵐子監獄);與殷鏗、薄一波、安子文等人在獄中成立黨支部幹事會,並以絕食抗爭。1936年9月,經中共地下組織營救出獄,被派遣到綏東地區開展抗日救亡工作。因被中華民國政府通緝,調任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
抗日戰爭爆發後,劉瀾濤回到陝甘寧邊區,先後擔任陝甘寧特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中共綏德特委書記兼統戰部長;1938年,調晉察冀邊區工作,歷任晉察冀北嶽區黨委書記,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副書記、兼晉察冀軍區副政委,協助彭真、聶榮臻等人,參與領導了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建設和反「掃蕩」鬥爭。1944年秋到延安,參加整風運動;在翌年召開的中共七大上,當選中央候補委員。
國共內戰時期,劉瀾濤擔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副書記、晉察冀軍區副政委、兼任張家口市市委書記,具體組織安排中共中央機關由陝北向晉察冀邊區轉移。1948年5月,晉察冀中央局與晉冀魯豫中央局合併,改組為中共中央華北局,劉瀾濤出任華北局常委、兼組織部部長和黨校校長,後晉升華北局副書記、第三書記兼華北軍區副政委,並擔任新組建的華北人民革命大學校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劉瀾濤還兼任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部長、中央人民政府華北行政委員會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劃委員會委員等職;1951年11月,劉瀾濤向中央提交了劉青山、張子善的嚴重犯罪事實報告。1954年,大行政區撤銷後,劉瀾濤出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協助中共中央秘書長鄧小平工作;並在當年9月,當選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兼預算委員會主任委員。1955年3月,中共中央成立監察委員會,劉瀾濤轉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副書記。在1956年9月召開的中共八大以及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1959年,連任第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恢復設立大行政區,劉瀾濤被任命為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書記、兼任蘭州軍區第一政治委員、西北三線建設委員會主任。這一時期,劉瀾濤被認為是劉少奇的緊密追隨者,返回西北,旨在清理高崗的勢力。1962年,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習仲勛因為反黨小說《劉志丹》案下台,中央成立清查委員會,康生為主任,劉瀾濤為副主任。此後,數萬名西北籍幹部,成為所謂「彭德懷、高崗、習仲勛反黨集團「的成員,受到整肅[1]。1965年1月,劉瀾濤當選第四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劉瀾濤和薄一波、安子文等人被打成「六十一人叛徒集團」,入獄八年;他的夫人劉素菲因不堪受辱,跳樓自殺[2]。1978年底,重新回到政壇的劉瀾濤出任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次年7月,在第五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上,當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兼秘書長;9月在中共十一屆四中全會上,被增補為中央委員。1982年9月,出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至1992年9月);1983年6月,連任第六屆全國政協副主席。1997年12月31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8歲[3]。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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