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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花園(潮州話讀音:cug4 huê1 hng5)是潮汕地區和部分客家地區[4]的一種成人禮。在潮州人的眼裡,未成年的孩子就像是生活在花園里一樣,等到其成年時(虛歲15歲),就要將孩子「牽出花園」,表示其已成年能獨立生活。
2009年,潮州「出花園」入選廣東省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地區為潮州市湘橋區[5][6];2014年,出花園儀式入選汕頭市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7];2018年,汕頭「出花園」被列入廣東省第七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3]
雖潮汕、梅州各縣市略有不同,但大體上遵循這樣的做法。
一般選擇農曆三、五、七月,大體多是七月初七乞巧節這天舉行[4],用浸泡過12種不同的鮮花(十二色花)的水為孩子沐浴,紮上新紅肚兜(現被背心代替),腰兜里壓著12顆桂圓和兩枚銅錢或銀元,穿上外婆送上的新衣服與紅木屐,接著祭神拜別床腳下的公婆神或灶神,完畢扔掉香爐碗。
相同之處都需要請算命先生擇選吉日,以及「加衣」換新衣服。不同之處「出花園」的年齡要小於冠禮,古代舉行冠禮是在男孩的20歲,笄禮是在女孩的15歲,而潮州出花園不管男孩女孩都是在15虛歲。
有些地方還有挽面開臉[11]點吉祥痣、扮觀音、穿紅色[10]或純白內衣[註 1][12](必須是平角內褲,寓意「平平安安」)、穿耳洞等習俗。
據說穿紅木屐和吃雞頭的儀式起源於明代潮州狀元學者林大欽。他上學時,因為家境貧寒,買不起一雙紅布鞋,所以他穿著紅色的木屐。有一天,他看到一個老人抱著一隻雞,旁邊有一副紅對聯。對聯的第一行寫著「雄雞頭上髻」,而對聯的第二行是空白的。老人承諾,任何能匹配這副對聯的人都會得到他的公雞。林大欽站了一會兒,回答道:「牝羊頷下須」。老人對這副完美的對聯很滿意,給林大欽送了一隻公雞。回到家後,林的父親將公雞宰殺煮熟,並將雞頭作為獎勵送給林大欽,意為名列前茅。後來,林大欽確實畢業為狀元,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名字。從那時起,潮汕人認為是好兆頭,所以父母在孩子上學時給他們買了紅色的木屐,並在出花園那天把雞頭送給孩子。[13]
在潮州,出花園儀式曾一度被禁止。改革開放之後,一些家庭開始靜默舉行,並逐漸在當地復興。[14]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改變,禮儀也發生了一定程度的變化。有些人可能會選擇放棄複雜的儀式,只在餐館、酒店或家中辦宴會,並給孩子一些禮物。此外,肚兜變成了背心(或背心式胸罩)和平角內褲、木屐變成了各式紅鞋,父母和親戚送給他們的禮物也從新衣服和新鞋變成了電子產品(手機、iPad、電腦、數位相機等)、金銀首飾、手錶、護身符(如手繩、佛牌)等等。然而,雖然儀式已經改變,但這一特殊的成年儀式的美好意義仍然存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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