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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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中華民國內政部的幕僚單位之一,主管人民團體輔導、合作事業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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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The Cooprative & Civil Associations Preparatory Office英語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40年11月(首次)
2023年9月20日(二次)
管轄範圍中華民國
駐地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首長
  • 司長:林福來[1]
  • 副司長:(未知)
上級部門內政部
網站https://grouptw.moi.gov.tw/
關閉

沿革

大陸時期

台灣時期

  • 2013年7月23日,社會福利業務由內政部兒童局整併入衛生福利部改組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後,合作司、社會司整併改組成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任務編組)[3]
  • 2023年9月20日,新版《內政部組織法》公佈實施後,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正式成立。

組織

  • 司長
    • 副司長
      • 專門委員
業務單位
  • 職業團體科
  • 社會團體登記科
  • 社會團體輔導科
  • 合作事業輔導科
  • 合作行政管理科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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