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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時亨(1599年—1645年),字羽聖,號含萬[1],直隸桐城縣(其故里今屬安徽樅陽縣)人。明末政治人物,崇禎十七年(1644年)任給事中。李自成大軍逼近京師之際,力阻崇禎帝南遷之議。京師城破後南歸,次年,被弘光朝廷以「阻遷」之罪處死。
天啓四年(1624年),光時亨登甲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中式甲戌科進士[2],授四川榮昌縣知縣,十年調任內江縣,十五年行取,考選刑科給事中[3][4]。
崇禎帝征光時亨入京師,在左掖門御前廷對。光時亨慷慨陳詞,認為「近事之誤,莫如撫賊」,主張「布大信以傾賊黨」,將亂軍中剽悍者,招募為兵,將亂軍中攜裹之饑民,安置歸農。[3]官兵、刑二科給事中。半月之間,上疏百餘封,彈劾權貴、建言軍國大事,又請求免除老家桐城漕糧。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陷大同,京師震動。詞臣李明睿倡議南遷,內閣大學士陳演、魏藻德反對,並指使光時亨激烈諫阻,堅決主張固守京師。四月,京師陷落。城破之時,光時亨興御史王章巡守阜成門[5],王章被殺。《桐城耆舊傳》稱,光時亨摔斷左腿,爬進尼姑庵自縊獲救,又與御史金鉉同投御河,金鉉身死,光時亨再次為人救起。而《甲申傳信錄》等野史則稱時亨開城迎降,留任兵科諫議(給事中)[6]。李自成敗,光時亨南歸,至宿遷被大帥劉澤清派人關押。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朝廷權臣馬士英稱:「給事中光時亨力阻南遷,致先帝身殞社稷;而身先從賊,為大逆之尤。」與降闖之臣周鍾、武愫同時棄市。[7]
曾祖光維。祖光煦。父光自讓,禮部儒士、鄉大賓。
孫光標,字霞起,號虛舟,清康熙年間諸生,為人至孝,有《片舫齋集》。曾孫光成采,雍正二年進士,有《大易旁通》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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