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釴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釴(1462年—1508年),字廷儀河南河南府陝州靈寶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快速預覽 何釴, 籍貫 ...
何釴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河南河南府陝州靈寶縣
字號字廷儀
出生天順六年(1462年)二月二十七日
逝世正德三年(1508年)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關閉

生平

河南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八十九名,三甲第五十三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壬辰,當天午漏下朝後,御道上遺留一卷匿名文簿,其中語言觸及劉瑾,司禮監傳旨罰令諸司官員皆跪於丹墀認罪,因天氣炎熱,何釴與順天府推官周臣暑暍而亡,中暑暈倒者無數。八年(1513年)十月得到撫恤,復官賜祭。

家族

曾祖何欽,府經歷;祖父何茂,贈知州;父何濬,南康府知府。嫡母李氏(封宜人);生母呂氏。永感下。兄何鈞(戶部左侍郎)、何錝(承事郎)、何銑(貢士)、何鉅(義官)[3]

參考文獻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