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938年十一月—947年正月)是遼太宗耶律德光的年號。遼朝使用該年號共10年。[1]
Quick Facts 會同在遼代時期的位置。會同在吳越時期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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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國在耶律德光入主中原後奉遼朝年號,947年八月以後改奉後漢天福年號。[2][3]
More information 會同,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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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任臣. 吳越四忠獻王世家. 維基文庫, 80.「開運四年春正月,契丹主入東京,稱會同十年,……(二月)辛未,晉劉知遠稱帝於河東,仍稱天福十二年。〈吳越是時用會同年號。〉……六月乙卯,王薨於咸寧院之西堂,年二十。在位七年,遺令以弟丞相弘倧為鎮東軍節度使兼侍中。〈按錢塘大慈山甘露院牒稱會同十年七月,有吳越國王押字,及鎮東軍節度使印文。蓋是時吳越與契丹信史不絶,故吳越奉其正朔,在諸州鎮之先,其改而從漢,則在八月受漢制之後也。又忠獻王薨,止以鎮東節度使授弘倧,至八月,漢始制授弘倧鎮海、鎮東節度使,即牒文可證。《備史》雲遺令以弘倧為鎮海、鎮東節度使者,誤也。〉」
吳任臣. 吳越四忠遜王世家. 維基文庫, 80.「天福十二年六月丙寅,即王位於天冊堂,猶稱會同十年。……八月,葬忠獻王於國城西原。是月,漢以王為東南兵馬都元帥、鎮海鎮東節度使兼中書令、吳越王。遂遵漢主正朔。……論曰:吳越甘露院牒之稱會同十年也,在天福十二年七月,曷以不稱開運與天福也。蓋前此吳越與契丹通使,不一而足;至是既布詔州鎮矣,而漢使未至,寧有不奉其正朔者。間讀《福州雙石祠記》,有雲會同十年以閩府承平,復封為安境侯。時福州新附吳越,故亦稱會同也。所疑者,契丹以是年二月改元大同已,故《遼史》會同無十年,而吳越猶紀十年者何?蓋契丹降赦則稱會同,而改元則曰大同,改元之後不三月而德光卒,故大同之號不行於南土,則吳越之稱會同於丁未七月也,又奚疑焉!」
脫脫. 遼史本紀第四太宗下. 維基文庫.「〔天顯十三年十一月〕丙寅,皇帝御宣政殿,劉昫、盧重冊上尊號曰睿文神武法天啟運明德章信至道廣敬昭孝嗣聖皇帝。大赦,改元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