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咸豐十年)清廷於英法聯軍攻占北京後在北京分別與大英帝國、法蘭西第二帝國、俄羅斯帝國各自簽訂的戰敗條約。1887年(光緒十三年)與葡萄牙王國簽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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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條約的主要條文有:割讓九龍予英國並納入英屬香港,增開天津為商埠,並承認1858年(咸豐八年)《璦琿條約》有效,將原先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庫頁島以及海參崴在內)40萬平方公里永久歸予俄國所屬,從此中國一次失去了兩片海,並喪失東北地區對日本海、鄂霍次克海的出海口。三份條約正本由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2]
談判過程
此章節需要擴充:談判交鋒和清朝欽差的態度 |
中英北京條約
本條約系屬天津條約之擴充合約。源自英國大使欲依天津條約第56款於女王批准後赴清朝京師換約,但船隻行駛至大沽炮臺時受駐軍所阻;致使英方強行叩關肇生衝突所致。清朝與英國於1860年10月24日簽訂條約,英方代表為額爾金伯爵。約文中英文共10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 清朝割讓(「永租」)九龍予英國並納入英屬香港(正式稱為「九龍司」南部,即界限街以南連同昂船洲在內的地方)
- 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
- 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1300萬兩。
- 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
- 容許外國商人招聘華人出洋工作(實際上充當廉價勞工,又稱「苦力」)。
1984年12月19日簽訂中英聯合聲明中並沒有聲明廢除此條約,而是聲明香港地區(即香港島、九龍及新界)是中國領土,英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3]。
中法北京條約
清朝與法國於1860年10月25日簽訂條約,法國代表為葛羅男爵。約文中法文共27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中俄北京條約
清朝與俄羅斯帝國於1860年11月14日簽訂條約,俄國代表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約文中俄文共43頁。
在英法聯軍之役快將完結時,俄國聲稱自己之前對英國、法國調停戰爭有功,逼迫清廷簽署這條約。當時咸豐皇帝出走熱河,負責一切善後工作的奕訢求和心切,就簽署了中俄北京條約。條約承認1858年的《璦琿條約》的有效性,並將原先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不凍港海參崴在內,未提及庫頁島之歸屬)約40萬平方公里永久歸予俄國所屬,從此中國喪失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並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兩項條約劃定現代中國和俄羅斯的東部疆界。另外,條約中為中俄西段邊界走向作出原則規定,成為後來《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的分界基礎。
沙俄在1860年邊界談判時的考慮更多的是基於封堵中國東北地區的出海口,以此達到消除中國在日本海的威脅。因而,俄國人隱藏了圖們江入海口北岸的Y字碑,又在《北京條約》勘界談判時玩弄辭藻,將「圖們江口」解讀為「江口」非「海口」,指T字碑(土字碑)為圖們江終點界碑,從而使得中國就此失去了整個出海口。[4][需要較佳來源]就此,外東北的大片中國領土被劃入俄國的版圖中。1886年,清朝官員吳大澄受命與俄國重新勘定邊界。抱著「一寸土地盡寸心」的決心,與俄國人展開了三個月針鋒相對的談判,簽訂了《中俄琿春東界約》。明文規定,插有中國國旗的船隻,可以經由圖們江駛入日本海,俄國「不可阻攔」。在條約簽訂後,中國沿江的各族人民利用此出海航行權出海捕魚、曬鹽、經商。「跑崴子」指的就是到海參崴和摩闊崴(今波西耶特)進行貿易。除此之外,中國還曾開闢了由琿春到日本海沿岸各國的航線,廣泛開展了對俄羅斯、日本、北韓的貿易,溝通了往來聯繫,進行繁忙的海上經濟活動[5][需要較佳來源]。
條約還向俄國割讓了北韓王朝聲稱主權的鹿屯島。1990年,北韓與蘇聯簽訂界約,確認鹿屯島屬於蘇聯;韓國仍宣稱鹿屯島的主權。[6][7]
參考資料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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