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著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小說史略》原是魯迅在北京大學講中國小說史的講義,共二十八篇,1924年成書,1925年由北京北新書局出版。現在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總館善本書室有收藏該書的1943年重慶作家書屋印本,是中國抗日戰爭期間的土紙印本。
《中國小說史略》是開創性的專著,在此書出版之前,僅有1904年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不包括小說;1918年謝無量《中國大文學史》論小說的篇章很少,不及全書十分之一。
1926年1月,陳源(西瀅)寫《致志摩》一文攻擊魯迅:「他常常挖苦別人抄襲。……可是他自己的《中國小說史略》卻就是根據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裡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1]。魯迅在《不是信》中說道:「這「流言」早聽到過了;後來見於《閒話》,說是「整大本的摽竊」,但不直指我,而同時有些人的口頭上,卻相傳是指我的《中國小說史略》。我相信陳源教授是一定會幹這樣勾當的。但他既不指名,我也就只回敬他一通罵街,這可實在不止「侵犯了他一言半語」。這回說出來了;我的「以小人之心」也沒有猜錯了「君子之腹」。但那罪名卻改為「做你自己的藍本」了,比先前輕得多,仿佛比自謙為「一言半語」的「冷箭」鈍了一點似的。鹽谷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自然,大致是不能不同的,例如他說漢後有唐,唐後有宋,我也這樣說,因為都以中國史實為「藍本」。我無法「捏造得新奇」,雖然塞文狄斯的事實和「四書」合成的時代也不妨創造。但我的意見,卻以為似乎不可,因為歷史和詩歌小說是兩樣的。詩歌小說雖有人說同是天才即不妨所見略同,所作相像,但我以為究竟也以獨創為貴;歷史則是紀事,固然不當偷成書,但也不必全兩樣。說詩歌小說相類不妨,歷史有幾點近似便是「摽竊」,那是「正人君子」的特別意見,只在以「一言半語」「侵犯」「魯迅先生」時才適用的。好在鹽谷氏的書聽說已有人譯成(?)中文,兩書的異點如何,怎樣「整大本的摽竊」,還是做「藍本」,不久(?)就可以明白了。在這以前,我以為恐怕連陳源教授自己也不知道這些底細,因為不過是聽來的「耳食之言」。不知道對不對?(鹽谷教授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的譯本,今年夏天看見了,將五百餘頁的原書,譯成了薄薄的一本,那小說一部份,和我的也無從對比了。廣告上卻道「選譯」。措辭實在聰明得很。十月十四日補記。)」[2]孫玉祥表示:「出面傳播謠言的雖然是陳源,而製造者卻是顧頡剛!」[3]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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