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分类法中的一个层级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英文:class,拉丁文:classis)是生物分類法中的一個分類階元,位於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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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分類法上八個主要的分類階元

定義

作為具有獨特名稱的生物分類級別,首先由法國植物學家約瑟夫·德圖內福爾英語Joseph Pitton de Tournefort(Joseph Pitton de Tournefort)在他的著作《植物元素》(Eléments de botanique,1694年)中出現的植物分類中被引入。

的定義而言,在歷史上一般認為是作為包容的分類單位,其中組合了器官的獨特程度 - 例如「複雜的程度」,根據它們的器官系統如何分化成不同的區域或亞器官來衡量 - 有構造上的獨特的類型,也就是組織系統的一種特定布局[1]。也就是說,每個的構成最終取決於生物分類學家的主觀判斷,通常沒有明確的定義,不同的生物分類學家採取不同的立場。描述一個沒有客觀的規則,但對於眾所周知的動物,可能會存有共識。

卡爾·林奈的第一版《自然系統》(Systema Naturae)(1735年)著作中[2],所有三個自然的礦物植物動物)都劃分到綱。只有在動物界中,林奈的是類似於今天使用的,而他的植物的從未打算代表自然群體,而是根據他的《性系統》(Systema Sexuale)提供方便的「人工的鍵」(a convenient "artificial key"),主要基於植物生殖器官花的排列。

在植物學中,現在已經很少被討論。自1998年的APG系統首次發布以來,該系統提出了開花植物的分類,達到了的程度,許多來源傾向於將高於的級別視為非正式演化支。在已經指定正式級別的情況下,分類級別已經精細到非常細的程度,例如陸地植物的木賊綱(Equisitopsida),在這個綱中的主要分支已經分配給亞綱(subclasses)和總目(superorders)[3]

曾經是分類層次結構中的最高級別,直到19世紀初期喬治·居維葉的分支(embranchements),第一次稱為(Phyla),由恩斯特·海克爾引入[4]

衍生分類

和其他主要階元一樣,綱的上下可建立更高和更低的級別[a],以下是一些例子:

中文 英文 拉丁文
高綱 Megaclass Megaclassis
總綱/超綱 Superclass Superclassis
大綱 Grandclass Grandclassis
上綱 Mirclass Mirclassis
Class Classis
亞綱 Subclass Subclassis
下綱 Infraclass Infraclassis
小綱 Parvclass Parvclassis

參閱

備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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