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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超的生年有三說,一是1883年[1],一是1876年[2],一是1882年[3]。丁超是清朝優附生。後赴日本留學,自陸軍士官學校畢業。歸國後,任東三省軍械廠一等科員。
中華民國成立後,任吉林省督軍署副官長。此後,在張作霖領導的奉軍中任職,歷任奉天軍械廠材料科科長、軍械廠錦州分廠廠長、軍械廠廠長、奉天總司令部兵站處長。1919年(民國8年),被任命為北京步軍統領衙門總參議。翌年,改任黑龍江督軍署參謀長兼國防籌備處處長。翌年6月,兼任哈滿護路軍司令、滿海警備總司令。不久,因解除俄國白軍的武裝有功,升陸軍少將。
1921年(民國10年),被任命為吉林督辦公署參謀長。翌年,任鎮威軍後方司令。6月,任延吉鎮守使兼第13旅旅長。此後,歷任吉林鎮守使兼第8旅旅長、濱江鎮守使兼第18旅旅長、護路軍長綏司令。1928年(民國17年),獲授陸軍中將銜。6月,張作霖在皇姑屯事件中身亡,其子張學良繼承其地位,丁超在張學良手下繼續任職。
1929年(民國18年),張學良同蘇聯發生國境糾紛之際,丁超任吉林軍前敵總指揮、東北邊防軍東路前敵總指揮,參加戰鬥。1931年(民國20年),代理護路軍總司令。九·一八事變爆發後,起初丁超抵抗關東軍。
1932年(民國21年)1月,丁超同李杜在哈爾濱設立吉林省自衛軍司令部,丁超就任護路軍總司令。翌月,關東軍進攻哈爾濱,丁超部處於劣勢,乃退守依蘭。7月,南京國民政府任命丁超為吉林省政府主席。9月,丁超參加吉黑聯軍反攻哈爾濱失敗,逃往蘇聯境內[4]。
1933年(民國22年),丁超歸國,被關東軍逮捕,遭滿洲國的軍事法庭審判。不久,在判決下達前,溥儀下命令特赦丁超。此後,丁超加入滿洲國。1938年(康德5年)5月[5],任通化省省長。翌年8月,改任安東省省長。1942年(康德9年)9月,任參議府參議。
滿洲國滅亡後,丁超的生平有二說。
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 増訂版》作,丁超在滿洲國滅亡後遭到蘇聯紅軍逮捕,押往蘇聯。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回國,收監於撫順戰犯管理所。1950年在獄中病逝(也就是說,在引渡之後隨即病逝)。該文獻記其生年為1883年,故丁超享年68歲。
王鴻賓等主編《東北人物大辭典》則作,丁超在滿洲國滅亡後逃往北平隱居。1954年,被北京市的公安機關發現並逮捕,同年被判處死刑並執行。該文獻記其生年為1876年,故丁超享年7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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