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年西班牙憲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812年西班牙憲法是西班牙首部憲法,也是世界史上最早的成文憲法之一,於1812年3月19日由西班牙首個全國立法機關加的斯議會(英語:Cortes of Cádiz)通過,該憲法定義了19世紀西班牙和西班牙美洲的自由主義。[1][2]
1812年西班牙憲法是西班牙首部憲法,也是世界史上最早的成文憲法之一,於1812年3月19日由西班牙首個全國立法機關加的斯議會(英語:Cortes of Cádiz)通過,該憲法定義了19世紀西班牙和西班牙美洲的自由主義。[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