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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薩諸塞州郡級行政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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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麻薩諸塞州一共有14個郡,其中的8個郡沒有自己的政府,[1]只有5個郡擁有其獨立政府,分別是巴恩斯特布爾郡、布里斯托郡、杜克斯郡、諾福克郡和普利茅斯郡。而南塔克特郡則擁有一個郡級和市級的混合政府。[2][3]儘管如此,司法和執法區仍然以郡之間的邊界劃分,且這些郡在地理上仍被視為一個地理實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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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方面,不同郡份的刑事訴訟案件是由不同區域律師負責。在艾塞克斯郡,其刑事訴訟案件是由東區區域律師負責;而在密德瑟斯郡,案件則是由北區區域律師負責。中區區域律師負責烏斯特郡的案件;海角和海島區區域律師負責杜克斯郡、巴恩斯特布爾郡和南塔克特郡的案件;而西北區區域律師則負責富蘭克林郡和漢普希爾郡的案件。伯克希爾郡、布里斯托郡、漢普登郡、諾福克郡、普利茅斯郡和薩福克郡則擁有自己的區域律師。[5]
有11個麻薩諸塞州郡份已不復存在,而其中的大部份是因其領土被新罕布夏州或緬因州佔領而消失。麻薩諸塞州現存最具歷史的郡份為艾塞克斯郡、密德瑟斯郡和薩福克郡,它們是於1643年自麻薩諸塞殖民地的諾福克郡(麻薩諸塞殖民地的諾福克郡跟麻薩諸塞州的諾福克郡沒有關係)獨立。諾福克郡在後來被新罕布夏州佔領。[6]當這三個郡成立時,它們仍然屬於麻薩諸塞殖民地。相反,最遲成立的郡份是於1812年成立的漢普登郡。[7]大部分麻薩諸塞州的郡份取名自英國地名,全因麻薩諸塞州在早期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8]
郡鎮(shire town)或郡治(county seat)是指擁有郡法院和行政辦公室的城鎮。一個郡可以擁有多個郡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