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香港獨立運作的法定機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平機會;英文: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縮寫:EOC)是香港的獨立法定機構,於1996年(即:國際婦女年完結後)成立,負責執行《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消除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情緒病、家庭崗位及種族而產生的歧視,以及性騷擾及基於殘疾與種族的騷擾及中傷行為,促進男女之間、傷健之間、不同種族人士、以及有否家庭崗位人士之間的平等機會。此外,平等機會委員會亦負責調查及調解投訴個案、推行教育及推廣工作、檢討法例和發出實務守則及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