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 (香港)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審計署(英語:Audit Commission,AC)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獨立部門,也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部門之一,專責為政府的帳目核數,部門享有廣泛權力,可查閱政府部門的紀錄;要求任何公職人員解釋帳目,提供任何署長認為必需的資料;審計署署長是香港公職人員,根據《香港法例》第122章《核數條例》執行職務時,亦毋須聽命於任何人士或機構,署長職位由行政長官提名,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委任(根據《核數條例》第3條 [1],主權移交前由香港總督委任)。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11月28日) |
Quick Facts 審計署 Audit Commission, 署長 ...
審計署 Audit Commission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審計署標誌 | |
署長 | 林智遠 |
副署長 | 梁富堯 |
助理署長 | 莫澤文、陳成熹、溫雪芬 何柔柔、潘嘉明 |
部門資訊 | |
成立日期 | 1910年5月(核數署) |
所屬部門 |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
總部 |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6樓和7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http://www.aud.gov.hk |
Close
現時審計署署長每年向立法會主席呈交三份報告書,一份根據《核數條例》第12條的規定,每年要呈交一份政府帳目;以及兩份關乎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審計署署長報告書會由政府帳目委員會按照《核數條例》第12條和《立法會議事規則》第2501章第72條的規定,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