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特指人類之間的同類相食。人食人的動機有很多種,包括充當糧食、基於某種宗教儀式理由、當地文化許可的族群人食人,喪葬儀式、遭遇災難、戰爭飢荒等極端情況下為求生被迫的人食人、為了醫療為目的食用人體部位器官或血液、仇恨或是精神異常者所為的人食人等。

萬那杜塔納島上的食人盛宴,1885–1889
漢斯·史達頓英語Hans Staden對在巴西進行的人食人行為的描繪,1557年。

食人行為一度出現在許多人類社會之中,但在現代變得相對罕見。[1]

根據考古證據,科學家推論尼安德塔人群體內部[2],以及與智人之間[3],可能存在食人行為。

理由與類型

充當糧食

含有豐富脂肪的女性乳房,在許多案例中被視為補充脂肪的珍貴來源。兒童的身體也因類似原因,受有此類需求者的偏好。[4] 在現代之前,許多澳洲原住民家庭因常態性的糧食不足,經常殺害食用非常幼年的子女。[5][6][7]剛果盆地部分地區,人們一度盛行殺害並食用被俘虜以及被當作奴隸的兒童。[4]

文獻顯示蒙古帝國軍隊有成員不僅是為了營養需求,更出於對人肉味道的偏好,以及折磨被征服者的動機(水煮或烘烤被俘者,經常是兒童或成年女性)。[8][4]

女王訴達德利與史蒂芬斯案中,遇險的四名船員中的兩人為了生存而殺死並食用另一個人,獲救後先是被英國政府依謀殺罪起訴並判死刑,但最終因為民意和人道立場,獲得特赦改判監禁。

習俗

新幾內亞島等地的習俗[9][10],如法雷人的喪葬習俗。

醫療保健需求

在近代早期的歐洲,為醫療目的食用人體部位和血液變得流行起來;這類風氣在17世紀達到頂峰,在某些情況下一直持續到19世紀下半。[11]。有些人為了治病等保健需求,食用死去胎兒的身體或胎兒之有關產物(如紫河車[12]

歐洲醫學認為木乃伊粉是許多疾病的特效藥。因為埃及的木乃伊供不應求,於是假木乃伊的生意也火熱了起來。盜屍者和不道德的商人開始將新鮮屍體、處決犯的屍體、奴隸和其他人的屍體做成「木乃伊」。[13][14][15]

在18世紀的法國,人類的脂肪是頗受歡迎的藥物,常用來治療風濕病等各種疾病。 歐洲醫生用人的骨髓、人腦、人頭顱骨、骨灰等材料炮製的藥方來治療頭痛和癲癇;英王查理二世是採用顱骨入藥的愛好者,甚至擁有自己的名牌藥物「國王滴劑 King's Drops」。[16]

文化常態

人類學對不同文明在不同時代的食人的習俗是否常見有爭議。許多冒險家可能刻意誇大,或是僅聽聞其他部落的轉述,便宣稱某些傳統文化有食人的習俗,但人類學實際考證後發現許多食人的宣稱都無法證實,或只發生於特殊情況。

巴布亞紐幾內亞法雷人過去有食用過世親人遺體的習俗,而這在1950年代導致了庫魯病這種普里昂蛋白引發的海綿狀腦病在法雷人社群中傳播。直到此項習俗中止後庫魯病才逐漸消失。

墨西哥的阿茲特克帝國有把祭神後的死者食用的風俗(而巴西的圖皮南巴人英語Tupinambá people也有食戰敗者的風俗)。

在太平洋周邊,索羅門群島[4]斐濟[4][17]庫克群島[18]、紐西蘭的毛利人族群[4][19]馬克薩斯群島[20]等,有許多相關文獻和考古紀錄。

特殊情況

歷史上多次出現因戰亂饑荒而出現的「人相食」事件。近代最著名的是1846年到1847年間,在美國發生的唐納大隊事件。

中國

北京猿人頭蓋骨被部分考古學家認為是中國最早的人吃人。中國正史記載,中國歷史上發生多次食人事件,飢荒狀態的食人現象很難避免,但衣食無虞者仍然食人的紀錄也罄竹難書;另外一些被凌遲處死的人,也有民衆吃被處決者的肉的狀況,例如崇禎二年(1629年),殺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五)。北宋末時吃的男子稱為「饒把火」,婦人少艾者稱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都統呼為「兩腳羊」。到了明末清初,由於戰亂原因再加上中國多地時常出現饑荒與水災氾濫。因此在當時多有人吃人,由於饑荒導致了多人死亡。因此人吃人在當時並不少見,而當時亦把宰殺的人肉稱之為「菜人」。而在明末清初「嶺南三大家」之一的屈大均所創作的《菜人哀》便可得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8至1960年上半年,在毛澤東領導下的大躍進運動中,因政策錯誤而導致出現了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的饑荒,史稱三年大饑荒。部分飢餓的民眾被迫食人,信陽事件便是其中一例。文化大革命期間亦發生過廣西文革屠殺等涉及人吃人的事件,且當時並非饑荒狀態,不同的來源紀錄發生了數百起規模不一的食人事件,大部分是出於對所謂「階級敵人」的仇恨,但有時也出於健康問題及迷信偏方[21][22]

二戰

二戰中有很多人相食的事,在蘇芬戰線繼續戰爭就發現了蘇聯士兵食人並有人皮相片留下。[23]列寧格勒圍城戰中,從41年冬天,吃光了老鼠之後開始有食人的報告。城裡的警察局還組織了特殊分隊緝拿食人犯。[24][25]

1941-1942年的8個月中有280萬蘇聯戰俘死去。[26]據USHMM紀錄,1941的冬季「飢餓和疾病造成的死亡規模無法想像」[27]。戰俘中也發生了很多食人的現象。[28]

史達林格勒戰役結束時也發現一些德國士兵在飢餓中食人。[29]這次戰役中有十萬德國軍人被俘,他們全都被送到西伯利亞中亞戰俘營,在慢性折磨下由於食物不足,很多人開始食人。只有不到五千名戰俘活到了戰後。[30]

太平洋戰爭中的日本兵也食人肉,有的是從活人身上割肉,據一名印度戰俘Hatam Ali證言,在新幾內亞:「日本人開始挑選戰俘,每天有一人被帶去殺死吃肉,共有一百人被吃掉了。我們剩下的人被帶到50英里(80公里)外的地方,又因為生病死了十人。之後日本人又開始食人,這次被挑上的人是活著割肉,然後扔到溝裡等死。」[31]

另一例有名的事件發生在1945年的父島,這次情況非常詭異,立花芳夫中將在糧食充足的情況下,命人殺死五名被俘的美國軍機的機員,並由遺體上取出一些肉,煮成壽喜燒烤肉,其目的可能是洩憤或鼓舞士氣。日本投降後30名日本軍人被控以殺害戰俘及擾亂屍體罪,立花芳夫為首的五人被判有罪處以絞刑[32]

1944年,北海道發生遭難的日本陸軍徵用船船長吃掉死亡船員遺體的事件,史稱「光苔事件」。[33]

現代

從1990年代開始的朝鮮饑荒中出現了大量食人報道[34][35]。據報道金正日還在1996年下達了專門的打擊食人現象的命令。[36]1997年7月9日,朝鮮非法越境人員李永吉、金京哲越境進入中國,13日凌晨2時許,2人發生口角,李用盜竊來的斧子和修鞋用的刀將金殺死,並肢解其屍體。將軀幹裝在一白色塑料紡織袋中藏到樹林中的一深水渠內,以備充飢。內臟及部分屍肉用火燒熟後在幾天內吃掉。[37]1998年有中國遊客的證詞表明存在食人。[38][39]2006年報道說朝鮮有三個男人因販賣人肉被處決。[40]2013年又有新食人報道傳出,包括一個男人因吃他兩個孩子被處決。[41][42][43]關於食人的範圍的說法則不統一,逃亡者說面積非常大[44],但芭芭拉·德米克在她的書《我們最幸福:北韓人民的真實生活》中認為並非如此。[45]

流行文化

民間故事、傳說、神話

電影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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