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沙羅甸宣慰司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銀沙羅甸等處宣慰司是元朝雲南行省所轄的一個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治所在今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以北的上允鎮。轄境約當今瀾滄江以西、薩爾溫江以東,小黑江以南地區。[1] 天曆二年(1329年),銀沙羅甸和木連路從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分出,設置銀沙羅甸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北為銀沙羅甸,南為木連路。至順二年(1331年)改為軍民總管府,秩從四品。[2][3][4] 至正八年(1348年)勐卯土司思可法南侵,木連路和銀沙羅甸被併入孟卯國。至正十五年(1355年)思可法歸附元朝,設平緬宣慰司,明朝改為麓川平緬宣慰司。[4] 資料來源 [1]银沙罗甸宣慰司. 詞典網. [2017-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1). [2]银沙罗甸宣慰司都元帅府. 中國論文網. [2017-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1). [3]《新元史》卷四十九 [4]莫, 汝德. 孟连土司历史简述. 傣族網. 孟連旅遊網. 2009-02-17 [2017-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銀沙羅甸等處宣慰司是元朝雲南行省所轄的一個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治所在今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以北的上允鎮。轄境約當今瀾滄江以西、薩爾溫江以東,小黑江以南地區。[1] 天曆二年(1329年),銀沙羅甸和木連路從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分出,設置銀沙羅甸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北為銀沙羅甸,南為木連路。至順二年(1331年)改為軍民總管府,秩從四品。[2][3][4] 至正八年(1348年)勐卯土司思可法南侵,木連路和銀沙羅甸被併入孟卯國。至正十五年(1355年)思可法歸附元朝,設平緬宣慰司,明朝改為麓川平緬宣慰司。[4] 資料來源 [1]银沙罗甸宣慰司. 詞典網. [2017-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1). [2]银沙罗甸宣慰司都元帅府. 中國論文網. [2017-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1). [3]《新元史》卷四十九 [4]莫, 汝德. 孟连土司历史简述. 傣族網. 孟連旅遊網. 2009-02-17 [2017-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