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伯權(1961年10月),陝西省禮泉縣人。1983年3月參加工作,198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擁有中共陝西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前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郭伯雄的胞弟。

Quick Facts 郭伯權, 陝西省民政廳廳長 ...
郭伯權
陝西省民政廳廳長
任期
2013年2月-2015年9月30日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61年10月(62—63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陝西省禮泉縣
籍貫陝西省禮泉縣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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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郭伯權曾在陝西省禮泉縣任職近20年,歷任禮泉縣新時鄉信用分社會計,禮泉縣史德鎮武裝幹事、縣以勞養武辦公室副主任,禮泉縣趙鎮鎮長、黨委書記,禮泉縣城建局局長,禮泉縣副縣長等職。2002年離開禮泉縣之後,郭伯權歷任陝西省彬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陝西省江河水庫管理局(省渭河流域管理局)黨委書記,陝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渭南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2013年2月,任陝西省民政廳廳長、黨組書記,陝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據《星島日報》報道郭伯權在擔任縣長時期有句口頭禪是:「我能和軍委副主席說上話,陝西省省長能嗎」。[2]

2015年5月,陝西省委巡視組在對陝西省民政廳的巡視中發現,「陝西省救災中心」建設中存在改變「項目」建設用途,違規挪用資金8967.64萬元,國有資產損失嚴重及部分工作人員辦公室面積超標準等問題;擅自在籌建「救災中心項目」中,修建「經濟適用房項目」,廳級領導幹部住房面積超標;陝西省國家救災物資儲備中心財務管理混亂,嚴重違反財務制度,人員管理鬆弛,發現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問題[3][4]。2015年5月29日,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題為《遏制伸向救災資金的「黑手」》的文章,明確指出「我國刑法明確規定,挪用國家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須給予嚴懲。」[5] 2015年9月28日,陝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提請免去郭伯權陝西省民政廳廳長職務。2015年10月12日,陝西省政府免去郭伯權的陝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2015年11月,任陝西省政府參事室(省文史研究館)黨組副書記、省文史館館長[6]。2017年7月,不再擔任[7]

家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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