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敗壞罪是美國和加拿大(1976年以前)的一個刑事法律罪名,指「嚴重違反社會情感或公認標準的行為或行為」。[1]該術語從 19 世紀開始就出現在美國移民法中。[2]

「道德敗壞」的概念可能沒有精確的定義,但它被描述為「一個人對其同胞或整個社會負有的私人和社會義務中的卑鄙、卑鄙或墮落行為,與 人與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公認的習慣規則。」[3]

將犯罪或其他行為歸類為構成道德敗壞的行為在多個法律領域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先前對道德敗壞罪的定罪(或在某些司法體系下,「道德敗壞行為」,即使沒有定罪)被認為對證人的誠實有影響,並可用於彈劾證人英語Witness impeachment的目的。[4] 目擊者。其次,涉及道德敗壞的行為可能成為拒絕或吊銷國家專業執照的理由,例如教師資格證公證人申請、[5]律師執業准入[6]或其他法律特許職業。第三,這個概念與合同法相關,因為僱傭合同和贊助協議通常包含道德敗壞條款,如果雇員或被贊助方有道德敗壞行為,雇主或贊助商可以終止合同而不受處罰。何種行為構成「道德敗壞」可能因具體情況和合同的具體條款而異,但在涉及明顯非犯罪行為或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指控(假設所指控的行為甚至是刑事犯罪)的情況下,通常會援引該條款。第四,這一概念對於美國、加拿大(1976年之前)和其他一些國家的移民目的非常重要,因為被定義為道德敗壞的犯罪行為被認為是移民進入美國的障礙。[7]

酒後駕駛被捕或定罪並不一定是拒絕進入法學院或律師協會的理由。然而,在申請法學院或申請律師資格時,誠實很重要,因為它反映了申請人的性格。在許多法學院招生委員會看來,掩蓋過去的犯罪活動是比犯罪本身更嚴重的犯罪行為。[8]

雖然每個州都不同,但大多數州將涉及藥物濫用的復吸問題視為道德敗壞的證據。一般來說,藥物濫用是法律界的一個嚴重問題,藥物濫用對律師的影響幾乎是對普通民眾影響的雙倍。[9]在律師被停職或取消律師資格的案件中,很大比例藥物濫用戒斷問題。[10]

2011年,喬治亞州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Georgia (U.S. state)拒絕允許兩名法學院畢業生參加州律師考試,部分原因是他們沒有在法學院申請中透露全部犯罪記錄。 57歲的約翰·佩恩 (John Payne) 向州律師透露了他的所有犯罪歷史,但他沒有告訴南伊利諾伊大學英語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他的一些酒後駕車歷史。 從青年時期到40多歲,他曾六次因酒後駕車被定罪,以及其他重罪和輕罪。[11]40歲的Roy Yunker Jr.未能向他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約翰·馬歇爾法學院英語University of Illinois Chicago School of Law和喬治亞州律師協會披露各種酒駕違法行為。[11] 美國各州投票法

美國的一些州,包括喬治亞州阿拉巴馬州,已經制定了法律,禁止被定罪的涉及道德敗壞罪的重罪犯投票。至少在一個案例中,這樣的法律被美國最高法院駁回,認為其根源在於重建時代白人至上主義[12]然而,涉及道德敗壞罪行的投票法在喬治亞州和阿拉巴馬州仍然存在。道德敗壞罪的定義在不同國家和不同時期有所不同。 在喬治亞州,所有重罪都被視為涉及道德敗壞的犯罪。在阿拉巴馬州,2017年以前也是這種情況,但此後一些較輕的重罪,例如持有毒品,不再被視為涉及道德敗壞。[13]

參見

參考文獻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