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
研究關於推理思考之原理與法則的學問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邏輯(logic)又稱理則、論理、推理、推論,是有效(或正確)推論的研究[1][2];更廣泛地說,邏輯是對論證的分析和評估[3]。邏輯的目的可以是來發展評估他人的論證或構建自己論證的一套方法和原則體系[4]。
邏輯被使用在大部份的智能活動中,但主要在心理、學習、哲學、語義學、數學、推論統計學、腦科學、法律和計算機科學等領域內被視為一門學科。邏輯討論邏輯論證一般會呈現的一般形式,哪種形式是有效的,以及其中的謬論。
邏輯推理通常可分為三種:歸納推理、溯因推理和演繹推理。 科學方法都屬於歸納推理, 沒有必然性。 數學則屬於演繹推理。
在哲學裡,邏輯被應用在大多數的主要領域之中:形上學/宇宙論、本體論、知識論及倫理學。
在數學裡,邏輯是指形式邏輯和數理邏輯,形式邏輯是研究某個形式語言的有效推論[5]。主要是演繹推理。 在辯證法中也涉及到邏輯[6]。數理邏輯是研究抽象邏輯關係和數學基本的問題。
在學習、推論統計學裡,是研究最大可能的結論。主要是歸納推理、溯因推理。
在電腦科學裡, 是研究各種方法的性質,可能性,和實現在機器上。主要是歸納推理、溯因推理,也有在歸納推理的研究。
從古文明開始(如古印度[註 1]、中國古代[註 2]和古希臘)都有對邏輯進行研究。在西方,亞里斯多德將邏輯建立成一門正式的學科,並在哲學中給予它一個基本的位置。